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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有孩子因一場足球賽受了點傷,母親大動干戈,要把她兒子的球隊、教練,告上法庭並索取賠償,媒體報道她執意要求賠償的理由,是她的孩子第一次被指派守龍門,而教練並沒有提供合適的裝備,譬如一頂頭盔。
我見過龍門戴鴨嘴帽,目的是遮擋刺眼的陽光;我見過施治(英超球會阿仙奴的一號守門員)戴避震帽,因為他曾經被撞傷過頭骨;但是,我從未見過守龍門戴頭盔!
也許孩子的媽不熟悉踢足球的條例,也許她以為她的孩子在踢美式足球,否則,不可能不知道踢足球做守龍門是甚麼一回事?唯一可能的原因是愛子情切。「咁你都要有律師肯陪佢告至得!」好事之徒說:「個律師應該勸吓呢位客,無謂上到法庭俾個官噴到一面屁喇!」
父母愛子之心隨着社會的進步,而不斷「退步」!退步的意思,並非指今天的父母不愛孩子,反而是更加溺愛下一代,而愛的手法,開始有點不知所謂。
最有趣的是,沒有一個父母會承認過分溺愛自己的孩子,而差不多所有父母都會認為人家孩子的父母,太過縱容他們的孩子,「俾我就唔會咁縱佢!」
為人父母的都以為自己是最清醒的那個,你去問這位因孩子踢波受傷而告上法庭的母親,她一定有她的道理,且一定理直氣壯,「叫得我個仔守龍門就一定要負責佢嘅安全,同我係咪過分溺愛個仔無關!」
撰文 : 鄭丹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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