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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律師會前日公布,2021年起三大法律專業證書課程(PCLL)學生須通過統一執業試才可做學徒。學界及業界對此規定反應不一,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昨發聲明,對律師會在持份者未有共識下推此決定「深感驚訝」;中文大學法律學院則表示歡迎律師會聲明及統一試。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批評律師會未充分諮詢業界、司法機構及3間大學前便倉卒推行;也有大律師贊成統一試,因3間大學收生及評分標準不一,希望大律師公會也引入統一執業試。
港大﹕未有共識 應待檢討完結
現時要於本港成為執業律師,法律學位或法學博士畢業生須修讀香港大學、中文大學或城市大學的PCLL課程,通過課程考核才可成為實習律師。但律師會新規定下,考生仍須修讀PCLL課程,但「不需要通過課程供應者設立的任何考試」。統一試由律師會設定及評分,換言之,學生能否做律師的決定權,由3間大學轉移至律師會。
港大聲明指出,以統一試取代法學專業證書的改動將為法學教育帶來嚴重影響,希望律師會交代設立統一試的具體因由及方案細節。因統一執業試已在社會討論一段時間,但持份者未有共識,該學院指出,由法律界及法學教育界代表組成的法律教育及培訓常設委員會是最適合平台,委員會已委託胡國興法官為首的顧問小組檢討本港法律教育及培訓,包括應否引入統一執業試等,應待檢討完結再討論此議題。
中大期待參與制訂統一試
中大法律學院則表示期望顧問小組完成檢討後,統一執業試仍能推行,又指律師會聲明有助釋除社會對是否引入統一執業試的不確定性或猜測,該院期待參與制訂統一執業試。本報向城大法律學院查詢對統一試的取態,至截稿前未有回覆。
郭榮鏗亦對統一試表示驚訝,他指新規定下PCLL課程與統一試重疊,「何謂完成(PCLL)課程,但不用考試?」他指立法會法律事務委員會曾討論過統一試,但沒有結果,並質疑律師會事前未經過充分諮詢,反對在倉卒下推統一試。
大律師陸偉雄指此試僅對有志做律師的學生有影響,想做大律師的仍要通過PCLL考試。他個人贊同設立統一試,因3間大學的PCLL課程收生標準不同,教學及評分標準也不同,「有的大學(評分)手鬆些,有些大學手緊些」,故認為統一試有助業界人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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