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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中學以「通緝」字眼提醒學生留堂。
元朗有中學教師在課室張貼「通緝令」,通緝學生留堂,家長陳先生(化名)批評處罰方法有損學生自尊,「貼咁大張相喺黑板,仲寫住『WANTED after school』,成張通緝令咁,會傷害學生自尊,仲會影響其他學生嘅價值觀!」 陳認為事件不可接受,要求校方糾正。
教育局發言人確認涉事學校曾有教師將學生照片張貼在課室黑板,並附以標題以提醒有關學生放學後留在課室溫習。有關教師已承認做法不當,學校亦已為有關學生進行輔導及向其家長道歉,並對該教師作出訓示,提醒須依照該局的《學校行政手冊》內的相關指引,以正面及積極方法協助學生改善行為。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認為所有懲罰的目的是改善學生行為,不能造成傷害。每當學校接獲類似投訴後,校方需了解事件並予適當輔導及處分,「學校要畀學生及教師解釋的機會,如果情況輕微,學生同教師都應接受輔導,情況嚴重,就要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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