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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日前公布「第四個資訊科技教育策略」諮詢文件,提出為全港公營學校設置WiFi無線網絡,鼓勵學校使用更方便維修保養的「租賃服務」等建議。不過,教協質疑諮詢文件缺乏清晰具體的方法,憂慮學校因配套不足,實踐方法成疑,該會建議諮詢時廣邀前線老師參與,並為弱勢學生提供協助,避免過於理想化而忽視不同學生的需要。
對於諮詢文件提出以「租賃服務」,由學校向供應商購買全盤服務,包括無線上網、雲端運算、保養維修,教協認為方案表面可以分擔老師工作,但完全依賴外間商業公司管理,質疑「租賃服務」是否可靠、安全和有效率。
每校僅十萬元津貼
教育局又預期「自攜裝置」(BYOD)將在學校盛行,建議向學校發放「一次性津貼」平均每校只有約10萬元,教協認為僅能購買約30部平板電腦,恐怕費用需要轉嫁家長,校方如統一品牌和型號,又會惹來利益輸送的質疑,須小心處理。
教協指出,「資訊科技綜合津貼」是用以聘請技術支援服務員,但不少學校反映,聘請技術員後,津貼已所餘無幾,津貼不敷應用,難以購買及更新電腦軟硬件、維修保養等。該會建議設立資訊科技統籌員管理學校電腦資源,代替每年提供一筆過的「資訊科技綜合津貼」。
教協又對電子教科書成效存疑,認為香港經驗尚淺,成效未有定論,不宜催逼學校推行。對於諮詢文件提出裝備學生程式編寫的能力,甚至成為初中必修的課程內容。教協表示,不否定學習程式編寫的意義,也鼓勵有興趣和能力的學生,但關注是否適合全體學生修讀,對性向不合的學生強制學習程式編寫,有可能會窒礙其學習興趣,又稱課時從何而來亦待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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