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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ren55407 發表於 14-5-27 11: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老師決定學生是否留堂,我認為並不需要考慮學生是否搭校車,否則,搭校車豈非有優勢?學校何解會沒有通知家 ... 我卻認為不應該隨便罰留堂, 現在大部份家庭都係雙職家長, 罰留堂可大可小, 學校唔應該無體諒家長情況罰小朋友留校而miss校車。再者, 就算係家長填表時有填埋婆婆為緊急聯絡人, 第一時間通知的都應該係家長, 聯絡唔到至通知婆婆。如果小朋友課後還有補習及興趣班, 為咗小小功課問題要留堂, 實在無必要。
個人認為罰留堂實在無必要。而且, 很多家長以為留堂係會由罰人老師看管小朋友, 其實, 只不過係由當席老師看管而已。功課有問題, 大可發還重做, 如果係小朋友在校有品格問題, 就見家長, 好過突然罰留堂, 無助改善小朋友, 又搞到家長, 尤其係要坐校車的在職家庭。
我校如果小朋友有樓主的問題, 老師會罰小息, 在小息時補做, 而且, 係由該老師負責, 不會由當席老師代理。這是學校對家庭夠唔夠considerate的表現, 成日講家校合作, 係雙方面的, 家校都需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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