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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曾间接知道有类似的个案,难以相信世界上有这种妈妈, 把孩子的利益出卖,甚至于要挟亲属的金钱, 来作私人的享乐.
当事人是律師, 熟读法理, 遇到这样的妻子, 照样是无何奈何! 奉劝各位男士, 真的要带眼识人, 到处也有好坏之人, 然而达到'极品'的, 却又总是内地人, 何解? 除非妈妈愿意放弃監管權,否则旁人很难帮忙啊! 但仔女是生财工具, 点会如此顺摊地交出肉槮, 朋友的妻子已拖拉的拿掉数百万, 还是咬着不放. 最新动向是留下她跟自己妈妈和孩子, 取走全部家用,跟新男友度假去也! 用完钱就应该番归吧! 我已经帮忙当了两次'emergency nanny' 了, 看见才俊不選香港的千娇百美, 今天落得如此下场, 看来是前生的債.
朋友跟上至大状, 下至法援署也十分熟悉, 他们一点帮助也没有, 是清官难审家庭事............跟法典走愈是难行, 当伦理不是常理, 法制便是坏人的武器工具了!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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