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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王國 討論區 教育講場 無理當常理 「投訴之都」走火入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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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理當常理 「投訴之都」走火入魔?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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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2-10-23 17:53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打印

【經濟日報專訊】一名視障人士日前帶同導盲犬乘搭港鐵,卻被乘客投訴「看來不似視障人士」,港鐵站長查問後竟提出要他掛上寫明視障人士的名牌,事件在網上惹起爭議。一宗荒謬的投訴,令人反思現今的投訴文化是否已過火?


本港近年被稱為「投訴之都」,投訴風氣蔚然成風,遇上不合理作出投訴,冀可改善或取回公道,是文明社會理所當然的事,但問題是,投訴出發點是否有合理的理據?

企鵝館被指太凍 啼笑皆非

今年7月,海洋公園冰極天地開幕,有遊客竟向園方投訴企鵝館太凍,令人啼笑皆非,館內溫度調低至8至10度因這是企鵝生存的環境需要,連這也投訴?道理何在?惹起爭議的投訴,近年還有屋苑居民不滿雀鳥叫聲擾人清夢,投訴青蛙聲擾民、木棉樹花開花落是滋擾等(見表)。
社會進步,問責意識抬頭,加上投訴渠道增多,花費一、兩分鐘寫封電郵,已可完成投訴程序,投訴數字增加不難理解。

誠然,投訴是市民的基本權益,合理的投訴可推動社會進步、消除不公平及違規行為,例如市民向消委會投訴黑店不良銷售、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政府部門的效率問題等,不但為自己爭取權益,也可促使店舖或機構改善,令其他人也受惠。
但時至今日,香港人的投訴文化,滲入日常生活的每個細節,且變得事事以自身權益出發,個人受到「怨屈」或「看不過眼」,事無大小「嘈咗先」,要找「代罪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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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多年未見船民了。今天,電視新聞又再見緬甸有難民坐船出海逃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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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2-10-23 17:59 |只看該作者
香港是一個競選型的社會, 好像互諒互讓不是現時香港文化下的特質. :
二十多年未見船民了。今天,電視新聞又再見緬甸有難民坐船出海逃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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