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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對呈呈媽咪的分享空間有意見的人=> 給 kylie_mom
版主
原本此事己經完結,皆因事情已水落石出,真的並沒有回應的必要。但既然版主要再三評論此事而不作客觀回應就馬上删掉所有回覆,那我就要提出論點,以證視聽。[雖然我這些回應可能很快被删掉,我也要作出「言論自由」的回應]
首先,在「教育王國」開板做板主多是家長想有一個共同的平枱去分享及溝通(我也做過),除了一些有言論清楚界定為絕不可回覆以外,否則並不代表擁有「作者」權限的版主能隨心所欲删掉她/他不喜歡的言論,更遑讓用自己的準則評論事情的始末。況且人家(包括我在內)都是弱勢社群(因我們並沒有同版主「時常溝通」),整件事來說都是被動(如沒有此事發生,我也不會在此版留言。) 希望版主以持平的態度對待「新人」。
另外我想妳看不清楚事件的始末。究竟網主是否真的「發牢騷」而己,在之前的回覆已顯然而見;究竟網主是否真的忽略了當事人的感受或者是有意圖呢?那些主觀的猜測,有礙事實之全部。而網主再三的回覆亦凸顯出她對事情的發生並不是「發牢騷」及「不知睇唔睇她的blog」那麼簡單。
再講,寫日誌在「日記簿」才是一樣私人的事,不受認同也無妨。但寫在 blog ("BLOG" meaning: allow bloggers to share thoughts and feelings instantaneously with friends and family, and are much faster than emailing or writing.) 是同人分享自己的事情,並不代表有絕對的私穩,而博客(blogger)亦可在網主的blog上留言。
致於版主謂:「 blog屬私人網誌, 別人login去睇, 是否有侵佔私穩成分呢?」事實是網主的BLOG原本是任何人士(anonymous)也可以觀看,但事件發生後她才封鎖「任何人士」(anonymous)觀看的權限。
再三說一次,本人其實也不想打擾此板,但有感「這位媽媽」所受的傷害而不值。而兩個當事人的囡囡亦同是「聖羅撒幼稚園」,作為「聖羅撒幼稚園」的版主(而不是妳個人擁有的版主),妳是有責任去保持中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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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孩子的承諾「呈呈媽咪的分享空間」+ 本人鄭重聲明
作者: TO168 時間: 10-1-19 09:28 標題: 孩子的承諾「呈呈媽咪的分享空間」+
本人鄭重聲明
致 Kylie_mom版主,請以持平, 公正的態度處理, 我也是聖羅撤媽媽, 雖然是較沈默的一個, 因為我打中文是非常慢, 用了差不多2個小時才完成, 請容許我作出回應!
rosactf9999無說出事件中人的名稱, 這是否叫影射呢? 請見諒!
致 sanvy-du:
不知道你是路過, 或認識我 /rosactf9999, 因為本人告知數個媽媽"這件小事", 多謝你令我看清楚一個人的真面目!
看過這幾則留言及回應, 我可以肯定本人是事件中的"這位媽媽", 現想作出以下回應:
我無法再面對rosactf9999, 因為她實再太恐怖了! 她對我的造成的傷害, 不是大家可以想像的! 試想想, 我和她只是送女兒上校車, 談了幾句, 她回家後馬上大造文章, 到了接放學及其後的數天, 仍可裝作若無其事, 主動和我交談, 那種白色恐怖, 令我清楚知道人性的虛偽! 今晚她還致電給我, 問我帶回學校的物件, 是否很厚顏呢?
最過份的是 rosactf9999居然可以在不認識人的blog留言:
"首先, 你不認識這位媽媽, 她是經常在別人面前奚落女兒, 令她難堪. 我是替她女兒不快."這是非常嚴重的指控, 試問一個媽媽怎會這樣做!? 我是保護自己的女兒, 因為你常常留難她, 問老師有什麼吩咐和同學這樣那樣, 如果她答不出, 你便"抬高"自己的女兒什麼都知道, 我只好推說她很眼睏, 所以"懵查查".
相反, 誰在欺負由工人姐姐接放學的同學, 如 EVI 百達通套的事件, 當時人心知肚明...
我不認為rosactf9999是無意針對本人, 因為文字是經過思考然後用手寫出來, 還可以翻看數篇才發表! 她辯稱寫在自己 blog 只是想抒發自己的感受, 請大家細心咀嚼這些是所謂"感受", 抑或是"批鬥","假設性負面推論" 及"人身攻擊" –
引述rosactf9999的文章:
'這位媽媽, 如果經常食言, 將來也很難再面對女兒; 或者是說, 自己親手廢掉威信和尊嚴.
日子有功, 孩子不再信任她; 到了反叛期, 問題會更嚴重.
為何對女兒就可以食言呢? 難道還以為女兒年紀少, 不懂事?
記著, 一個怎樣的父母, 便會教出一個怎樣的孩子.
如果說食言, 你答應本人的事情(皮鞋)沒有對現, 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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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sanvy-du 於 10-1-20 11:05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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