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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線時間1 小時 最後登錄08-12-11 國民生產力20  附加生產力0  貢獻生產力0  註冊時間08-12-4 閱讀權限10 帖子20 主題25 精華0 積分40 UID228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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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家長可替其子女向一間位於任何校網的官立或資助小學遞交小一入學申請表,申請該校的自行分配學位。
 自行分配學位分為兩類:一.有兄/姊在該小學就讀或父/母在該小學就職。此類學位約佔學校小一學額30%,凡屬此類別的申請人,必獲取錄。二.根據「計分辦法準則」分配的學位,此類學位佔學校小一學額不少於20%,按照下列「計分辦法準則」甄選學生:
 
 | 一.父/母全職在與該小學同一校址的幼稚園或中學部工作 
 | (20分)  |  | 二.兄/姊在與該小學同一校址的中學部就讀 
 | (20分)  |  | 三.父/母為該小學的校董 
 
 | (20分)  |  | 四.父/母或兄/姊為該小學的畢業生 
 | (10分)  |  | 五.首名出生子女﹙即為家庭各子女中最年長者﹚ 
 | (5分)  |  | 六.與該校的辦學團體有相同的宗教信仰 * 
 | (5分)  |  | 七.父/母為該小學主辦社團的成員 
 | (5分)  |  | 八.適齡的兒童(即翌年九月開課時年滿五歲八個月至七歲)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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