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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王國 討論區 小學雜談 好驚天主教唔再辨學!!!
查看: 3275|回覆: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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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驚天主教唔再辨學!!!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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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8
1#
發表於 04-4-19 11:40 |只看該作者

好驚天主教唔再辨學!!!

你o地驚唔驚呀?
:id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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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1
2#
發表於 04-4-19 14:51 |只看該作者

Re: 好驚天主教唔再辨學!!!

我會好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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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8
3#
發表於 04-4-19 16:35 |只看該作者

Re: 好驚天主教唔再辨學!!!

judy

你認為機會大唔大?
:id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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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
4#
發表於 04-4-22 16:43 |只看該作者

Re: 好驚天主教唔再辨學!!!

反校本條例 聖公會不排除停辦學 連同天主教 五分一學校投不支持票

【明報專訊】規定學校的校董會必須引入家長、教師和校友代表的「校本條例」,成為政府與辦學團體對立的導火線,繼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陳日君表明,一旦通過條例,便考慮減少辦學後,全港第二大辦學團體聖公會亦向政府施壓,聲言停止申辦新校,及不排除退回辦學權。兩個最大辦學團體與政府關係決裂,意味全港近五分之一、300多所學校向「校本條例」投下反對票。


http://hk.news.yahoo.com/040421/12/z73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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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
5#
發表於 04-4-23 10:12 |只看該作者

Re: 好驚天主教唔再辨學!!!


一休,

我都驚架!   唉...
"It is a poverty to decide that a child must die so that you may live as you wish." ~Mother Tere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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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
6#
發表於 04-4-23 10:20 |只看該作者

Re: 好驚天主教唔再辨學!!!

表 面 下 放 權 力   實 質 中 央 集 權
陳 日 君 斥 校 本 管 理 誤 導



【 本 報 訊 】 校 本 管 理 條 例 引 發 辦 學 團 體 停 止 辦 學 潮 , 立 法 會 教 育 界 代 表 張 文 光 批 評 條 例 「 愈 睇 愈 多 問 題 」 , 直 言 政 府 欺 騙 公 眾 , 「 名 義 上 係 下 放 ( 權 力 ) , 實 質 係 收 緊 。 」 他 建 議 刪 去 教 統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向 校 董 會 發 出 指 引 的 權 力 , 以 及 將 條 例 的 過 渡 期 改 為 選 擇 期 。 天 主 教 香 港 教 區 主 教 陳 日 君 表 示 , 若 落 實 選 擇 期 , 教 區 將 用 五 年 時 間 證 明 沒 有 設 立 校 本 條 例 的 需 要 。   記 者 : 張 嘉 雯


http://www1.appledaily.atnext.com/template/apple/art_main.cfm?sec_id=4104&showdate=20040423&art_id=40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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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7#
發表於 04-4-23 13:06 |只看該作者

Re: 好驚天主教唔再辨學!!!

請問條條例有咩唔好?對我哋家長有咩影響?點解啲辦學團體咁大反應?請問有無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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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
8#
發表於 04-4-23 13:53 |只看該作者

Re: 好驚天主教唔再辨學!!!

我只是知道(略聞), 因為校董局主要是向教統局匯報, 並非辦學團體; 校董局亦是負責選校長, 變相教統局選校長。

辦學團體多數是宗教團體, 有一定的教學理念 - 例如有宗教活動、宗教科目。 如果校董局淩架了辦學團體 (e.g.教統局話有更重要的科目, 宗教科要讓位), 隨時可取消一切宗教活動/科目 (需然李局長說:不會將天主教學校變佛教學校), 但如此一來成了掛名無實的教會學校 .......

這是我作為一位有信仰的... 想小兒入讀相同信仰學校作信仰培育的家長的關注。

作為沒有相同信仰的家長, 或選學校時宗教信仰不是考慮因素的家長, 可能沒有關係吧!
"It is a poverty to decide that a child must die so that you may live as you wish." ~Mother Tere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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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
9#
發表於 04-4-23 14:25 |只看該作者

Re: 好驚天主教唔再辨學!!!

一休:

以下轉載文章
~~~~~~~
取自四月廿五日公教報,以報章版本或網上版本為準

主教對教育法例草案又有話說?
陳日君

日前有幾位記者要求再和我談談關於「2002年教育(修訂)條例草案」。我為節省時間,請他們一起來談(四月六日下午),並沒有召開一個正式的記者招待會,見面後有些傳媒集中報導「陳主教決定教區放棄辦學」。有些老師和家長聽來很不安,其實我那天講的話都有錄音,我準確的節錄於下(記者們也錄了音,可以為我證實):
記者問:法例如通過,教會怎麼辦?

我說:我曾講過 We will reconsider our commitment to
education(也就是說我們會重新考慮我們投入教育的……「分量」)不是說不再辦學,但肯定不能辦這麼多,因為在新法例下很難保證我們能按天主教理念辦學,為能繼續負責地辦天主教學校,我們一定會減少分量。

記者追問:「少到怎麼樣?」

我曾三次說:不能給任何具體答覆,因為這些事一定不是我個人能決定,而需要開會討論(更沒有提出任何一間個別學校的名)。

我籠統地說:新辦的一定會少,甚至說不定要放棄一些已辦開的……把它們交還給政府,政府很容易找到人辦學,很多人爭來辦,不會使有人無書讀。

後來又有記者問我是否想威脅政府。我答說:我們那裡有資格威脅政府,我們如放棄學校是忍痛放棄,政府絕對不怕,(更可能正中政府下懷,所以李國章局長根本不必神氣活現出來拍心口)。我也說了「如果因此會有學生無書讀,那末我們死也會辦落去」。(以上,除了括號裡的話,都在錄音帶上有)
*     *     *     *     *
痛心的是政府忘恩負義,用「民主化」的假象欺騙大眾,架空我們,把多年的盟友當作對手(見鄭燕祥教授四月三日在明報的文章)。

如果有些小規模的或新起的辦學團體出了毛病,政府不該落重藥(見四月十四日星島日報程尚達先生的文章「校本條例如用治癌藥」),殺死健康的細胞。這新法例很明顯是針對我們大規模辦學的團體,法團校董會直接向政府負責,使我們一向擁有的支援架構(中央校董會,教育辦事處)武功全廢,再沒有名堂插手支援個別學校。

"It is a poverty to decide that a child must die so that you may live as you wish." ~Mother Tere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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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10#
發表於 04-4-23 17:10 |只看該作者

Re: 好驚天主教唔再辨學!!!

jk67jk 寫道:
我只是知道(略聞), 因為校董局主要是向教統局匯報, 並非辦學團體; 校董局亦是負責選校長, 變相教統局選校長。

辦學團體多數是宗教團體, 有一定的教學理念 - 例如有宗教活動、宗教科目。 如果校董局淩架了辦學團體 (e.g.教統局話有更重要的科目, 宗教科要讓位), 隨時可取消一切宗教活動/科目 (需然李局長說:不會將天主教學校變佛教學校), 但如此一來成了掛名無實的教會學校 .......

這是我作為一位有信仰的... 想小兒入讀相同信仰學校作信仰培育的家長的關注。

作為沒有相同信仰的家長, 或選學校時宗教信仰不是考慮因素的家長, 可能沒有關係吧!


oic,又係一場政治鬥爭,希望政府同教會冷靜啲,唔好禍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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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發表於 04-4-23 17:30 |只看該作者

Re: 好驚天主教唔再辨學!!!

我有一些問題?
首先要問,是誰誤導了市民?是政府?還是其他人?「校本條例」包括了什麼?
日後校董會的權力將受教統局常任秘書長規範外,還規定學校的校董會必須引入家長、教師和校友代表?? 還有什麼?
辦學團體對前者(受教統局常任秘書長規範)視為政府陽謀,堅決反對,為什麼? 真是辦學理念這麼簡單? 還是權力的誘惑? 為什麼法例要針對大規模辦學的團體?現行的制度有否問題?
為什麼辦學團體對後者(引入家長、教師和校友代表)一樣有保留? 為什麼將設五年過渡期變做選擇期呢? 這不是反民主嗎?(假若中方容許香港設五年選擇期來試驗落實香港民主制度是否成功,陳主教/張文光認為可否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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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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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4-4-23 18:13 |只看該作者

Re: 好驚天主教唔再辨學!!!

基督教辦學團體談草案 不贊同以法例監管校風

(本報訊)一些基督新教的辦學團體贊同校本管理的方向,但不贊同透過法例加以監管,亦擔心相關草案通過後會為辦學團體與法團校董會帶來法律爭拗。

循道衛理聯合教會學校教育部執行幹事袁天佑牧師稱,該會屬校很早以前便推行校本管理,但質疑政府以立法方式,管理所有資助學校是「不一定需要」的。

政府當局草擬《2002年教育(修訂)條例草案》,建議加入家長、舊生和教師代表入法團校董會,直接向政府負責,以加強他們參與學校事務。袁牧師贊同學校要循民主方向發展,但當中可用上不同方式管理,因每間學校要花不同時間去醞釀校本管理的文化和風氣。

草案以法例形式規管校本管理,要求學校設立某些架構,袁氏四月十六日稱這可能使學校為符合法例要求而設立架構,當中卻缺少了相關的精神元素。循道衛理聯合教會屬下共有十八間學校。

袁氏說,對於目前政府推行的教育改革,持份者(包括學校管理層、家長和教育等)抱不同意見,政府亦沒有能力推行;他關心到這些課題在學校層面可能引起的後果。

「草案說辦學團體負責理念(使命),法團校董會負責政策,以母語教學為例,假如辦學團體支持母語教學、家長支持英語,後果會怎樣?我們歡迎不同的意見和討論,但這樣隨時會引來法律爭拗。」袁氏稱。

袁牧師稱,辦學團體讓持份者參與教育事務是一個趨勢,但「以法例監管則有危險」,屆時辦學團體和法團校董會的關係最易引起爭拗,故他反對「一刀切」方式推行校本管理。

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副總幹事蘇義有四月十五日稱,區會不是很大的反對草案,但希望若草案通過後,辦學團體仍可負責招聘校長;此外,草案指辦學團體可把辦學理念記在辦學章程內,蘇氏指章程會交由政府有關方面批准,不確保會獲得同意,他對此表示擔心。

草案指資助學校有五年時間去過渡、以執行新的要求,蘇氏建議,屆時政府可檢討法案,對有需要的地方加以修正。

蘇氏個人認為,草案通過後學校仍可控制辦學使命,「不會一改便改」,但將來則要視乎屆時香港社會的政治改變。

蘇氏明白政府在擬訂草案時作出讓步,而(立法)形勢是不斷轉變的,就似教育官員四月十四日出席立法會會議時,便指計劃把草案適用範圍擴大至直資學校(過去草案不包括直資學校),他直言政府辦事有令人失望之處,又質疑政府會否就此再行諮詢。

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屬下有廿六間中學(其中一間屬直資中學)和三十間小學。(植)

<摘自公教報2004年4月25日>
"It is a poverty to decide that a child must die so that you may live as you wish." ~Mother Tere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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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4-4-23 18:29 |只看該作者

Re: 好驚天主教唔再辨學!!!

toystory 寫道:
為什麼辦學團體對後者(引入家長、教師和校友代表)一樣有保留?


我睇過有報導對引入家長、教師和校友代表沒有反對, 只是反對立法。現在找不到有關報導, 有空再找找看。

宗教團體辦學, 如果失去了自主權, 其實很易產生我所講的:「宗教學校, 但沒有宗教活動/科目」, 因為由沒有信仰的人掌權, 自然會覺得宗教是多餘的, 有時間不如攪其他可以加強學校成績的活動或學習。如此一來, 與一所沒有宗教信仰的學校/官校又有何分別? 咁... 不如俾番晒政府罷!   我想這是所有宗教辦學團體關注的問題。
"It is a poverty to decide that a child must die so that you may live as you wish." ~Mother Tere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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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04-4-24 13:24 |只看該作者

Re: 好驚天主教唔再辨學!!!

我家族成員没有一個是基督教或天主教徒,但不知是巧合還是甚麽原因,大家都進了教會學校。入了教會學校,聖經當歷史讀,神父之說話當耳邊風。但不知不覺,四周之佈置,學校之氣氛,令學生或多或少地受到感化。這麽多年来,常留在腦海的是感恩二字。這和中國人所說之知福是没有分别的,不知福,就是無福。今天,我的孩子又在教會學校就讀。見那孩子在各方面都有令人满意的表現,我既知福又感恩。

校本條例己争吵了好長之時間,一來不太清楚條例內容。ニ來两方面都有其理據,令我相當困擾。基於對教會學校之勝任和感恩,我選擇支持主教。

有人問主教:你支持政制民主化,但為甚麽當要求在校董會加入民主之成份時,你却大力反對,是否有點人格分裂呢?主教答:校本條例是政府提出來的,你為甚麽不先問政府,為甚麽一個大力反對民主之政府,會對校本民主化那麽热心呢?

校本條例中,的确規定校董會向政府負責。從這一觀點上来看,教區是被架空了。一九九七香港實施高度自治,我們的行政、立法局也不是直接向中央負責的。而政府却規定校董會向政府負責,而對政府之權力規定却完全沒有規管。這好比迫人家拿一本支票簿給政府,它要怎樣就怎樣,這一點上,我是不能接受的。

有人說過,民主是沒辦法中之辦法,在政制上,我一定選擇民主,雖然它有其缺點。但是,如果出現下列情况,你還一定會選民主嗎?

假設,香港沒有政府,所有服務都是私人提供的。有不同的公司提供電力、有不同的公司提供醫療、不同的公司提供教育、甚至不同的公司提供警察。市民所做的,就是選擇那家公司交易(不必投票選一家,可以多家同時提供服務)。你讚成由全民用民主之方式投標,還是以市場之方式進行呢。

我認為,市場是最有效率之民主。而在市場上,又有多少家公司請顾客為董事的,如讓家長有自由選校權,家長自會選擇。一家公司是否請顾客為董事,對我来說,不是考慮因素。

每個人都有私穩,一個家庭不會打門讓人參觀,教區也是,一些事情它不會想讓一些人參觀的,但校董會却有兩個代表,不管它满不满意,也得讓它進入(這或稱民主),不要忘記,教區不是政府,我們無權迫令一家私人機構實行民主。(有人說,錢是政府的,是大衆的,這也是,所以我都有點亂)。

可否這樣呢?成立之校董会向辦學團體負責。而在校董會上,设一上層校董會,只負責定出辦學之宗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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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4-5-4 13:22 |只看該作者

Re: 好驚天主教唔再辨學!!!

讓 凱 撒 的 歸 凱 撒 , 上 帝 的 歸 上 帝 日期 : 2004年05月02日 (Appledaily)
陶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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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 穌 在 傳 道 的 時 候 , 曾 經 遇 到 兩 難 的 諮 詢 。 猶 太 的 社 區 領 袖 問 耶 穌 : 應 不 應 該 交 稅 給 羅 馬 皇 帝 凱 撒 ? 如 果 耶 穌 公 然 叫 猶 太 人 抗 拒 繳 稅 , 就 是 煽 動 民 間 違 法 , 顛 覆 羅 馬 帝 國 , 但 如 果 耶 穌 叫 猶 太 人 納 稅 , 那 麼 他 所 說 的 「 我 是 猶 太 人 的 王 」 就 不 能 成 立 。 耶 穌 聰 明 地 ?脫 了 問 題 引 起 的 困 境 , 就 是 流 傳 後 世 的 一 句 話 : 讓 上 帝 的 歸 上 帝 , 凱 撒 的 歸 凱 撒 。

耶 穌 為 甚 麼 這 樣 說 ? 因 為 耶 穌 自 己 明 白 : 他 的 王 者 身 份 , 是 指 精 神 世 界 的 王 , 並 非 地 上 人 間 的 王 。 凱 撒 的 王 國 有 世 俗 的 法 律 , 民 間 必 須 遵 守 , 但 精 神 王 國 的 王 , 卻 另 有 至 上 的 王 權 , 信 徒 一 旦 選 擇 了 信 仰 , 即 不 得 質 疑 。 宗 教 的 王 國 之 有 別 於 民 間 的 政 府 , 正 因 為 兩 者 的 層 次 不 同 。 前 者 是 虛 茫 的 宇 宙 , 不 用 天 文 望 遠 鏡 或 乘 坐 太 空 船 , 人 的 肉 眼 沒 法 看 得 見 ; 但 後 者 是 藍 天 白 雲 天 空 , 只 要 一 仰 首 , 就 能 辨 別 星 月 和 太 陽 。

在 耶 穌 之 後 , 基 督 教 爭 取 的 宗 教 自 由 , 是 向 世 俗 的 國 家 政 府 爭 取 教 會 管 轄 信 徒 的 自 由 , 讓 教 會 可 以 在 特 定 的 權 力 範 圍 內 另 行 建 立 一 套 組 織 的 控 制 。 在 此 一 精 神 領 域 之 內 , 教 會 不 必 認 同 「 人 間 王 國 」 的 價 值 標 準 , 包 括 民 主 投 票 。 也 就 是 說 , 美 國 總 統 和 英 國 首 相 可 以 由 選 民 來 決 定 , 梵 蒂 岡 的 教 皇 , 從 來 不 由 天 主 教 徒 一 人 一 票 選 出 。 只 有 對 宗 教 一 無 所 知 的 人 , 才 會 問 一 個 愚 昧 的 問 題 : 在 東 歐 的 共 產 國 家 解 體 的 時 候 , 教 堂 從 中 參 與 甚 深 , 天 主 教 支 持 東 歐 的 民 眾 推 翻 蘇 聯 和 共 黨 政 府 的 專 制 統 治 , 但 為 甚 麼 梵 蒂 岡 自 己 卻 不 講 民 主 , 教 皇 不 是 由 一 人 一 票 產 生 ?

本 人 不 是 天 主 教 徒 , 引 述 耶 穌 的 名 句 , 因 為 最 近 特 區 政 府 推 行 所 謂 「 校 本 條 例 改 革 」 , 要 求 教 會 的 辦 學 團 體 接 受 新 法 例 : 在 教 會 的 校 董 會 加 入 所 謂 家 長 和 教 師 代 表 。 本 來 讓 家 長 進 董 事 會 , 亦 無 不 可 , 不 是 甚 麼 大 事 , 但 立 例 強 制 執 行 , 則 屬 過 份 。 然 而 有 人 卻 把 事 件 扯 到 「 民 主 」 上 頭 而 政 治 化 。 港 區 主 教 陳 日 君 拒 絕 , 本 地 的 一 些 政 治 勢 力 自 以 為 這 次 得 理 , 洋 洋 得 意 地 問 : 咦 , 陳 日 君 平 時 主 張 民 主 , 為 甚 他 自 己 卻 反 對 校 本 改 革 的 「 民 主 」 ?

這 是 一 種 偽 邏 輯 , 是 「 人 間 社 會 」 和 「 精 神 王 國 」 兩 大 觀 念 的 混 淆 。 對 天 主 教 稍 有 認 識 的 人 , 都 會 明 白 陳 日 君 在 說 甚 麼 。 極 權 勢 力 在 對 一 個 地 方 的 權 力 未 能 染 指 之 際 , 往 往 打 「 民 主 」 的 旗 號 惑 眾 而 進 攻 , 當 他 們 坐 佔 了 權 力 , 則 又 必 定 把 「 民 主 」 的 口 號 收 回 壟 斷 。 一 九 四 九 年 國 民 政 府 倒 台 , 其 前 後 的 「 解 放 革 命 」 , 之 所 以 在 中 國 引 起 巨 大 的 異 變 , 大 量 的 知 識 分 子 和 歸 國 華 僑 很 快 就 感 到 受 騙 。

政 府 以 「 民 主 」 的 藉 口 來 推 行 「 校 政 改 革 」 , 又 以 「 民 主 不 是 萬 靈 丹 」 來 抗 拒 政 制 改 革 , 其 詭 辯 的 手 法 是 一 樣 的 , 但 連 本 港 的 民 主 黨 派 也 跟 在 後 面 胡 鬧 , 藉 此 爭 取 教 師 和 家 長 的 選 票 , 以 為 非 此 即 不 足 以 顯 彰 他 們 的 「 民 主 原 則 」 , 則 不 由 不 得 不 令 人 認 同 中 國 政 府 的 結 論 : 香 港 人 的 政 治 質 素 , 以 民 主 派 為 例 , 遠 遠 未 夠 成 熟 , 不 足 以 普 選 。

教 會 辦 理 的 學 校 , 不 需 要 甚 麼 家 長 教 師 的 代 表 來 參 加 管 理 , 這 不 是 甚 麼 民 主 之 爭 , 而 是 信 仰 之 論 。 教 會 的 辦 學 理 念 , 行 之 千 百 年 , 一 直 由 教 會 人 士 來 設 計 , 不 容 其 他 人 干 預 , 因 為 宗 教 是 宗 教 , 政 府 是 政 府 , 正 如 凱 撒 是 凱 撒 , 上 帝 是 上 帝 。 宗 教 家 可 以 參 與 政 治 , 但 政 客 不 可 以 干 涉 宗 教 , 兩 者 之 間 並 不 「 平 等 」 。 如 果 家 長 和 教 師 不 認 同 教 會 的 辦 學 理 念 , 大 可 以 退 學 , 香 港 還 有 其 他 如 「 愛 國 學 校 」 一 類 選 擇 。 反 過 來 說 , 香 港 的 精 英 名 校 多 數 是 教 會 管 理 , 當 特 區 政 府 的 「 教 育 改 革 」 一 點 也 不 「 循 序 漸 進 」 , 在 所 謂 「 母 語 教 學 」 的 激 進 衝 擊 之 下 , 七 年 來 家 長 爭 把 子 女 送 進 教 會 學 校 , 正 因 為 教 會 學 校 「 不 民 主 」 的 辦 學 管 理 值 得 信 任 。

教 育 的 目 的 是 敦 沐 品 格 、 修 養 心 性 , 教 會 辦 學 更 加 要 信 守 宗 教 精 神 。 宗 教 的 教 育 精 神 只 能 由 教 會 來 定 義 , 不 讓 外 行 的 人 亂 干 預 染 指 。


教 育 管 理 是 沒 有 「 民 主 」 的 , 道 理 很 簡 單 。 當 今 大 陸 北 京 上 海 的 暴 發 父 母 , 一 窩 蜂 把 子 女 送 去 英 國 的 寄 宿 學 校 讀 書 。 英 國 的 私 立 貴 族 學 校 , 收 納 的 中 國 小 留 學 生 太 多 , 已 有 「 黃 禍 」 之 憂 。 中 國 的 家 長 可 不 可 以 向 英 國 的 寄 宿 名 校 如 「 伊 頓 公 學 」 提 出 , 要 伊 頓 加 入 中 國 家 長 的 代 表 ? 恐 怕 人 家 的 校 長 會 很 禮 貌 地 答 覆 : 「 我 們 按 照 自 己 的 文 化 傳 統 辦 學 , 已 經 有 幾 百 年 。 我 們 沒 有 委 任 學 生 家 長 — — 尤 其 是 亞 洲 國 家 的 父 母 進 入 校 董 會 的 傳 統 , 如 閣 下 有 任 何 意 見 , 我 懇 切 建 議 閣 下 把 孩 子 接 回 中 國 , 我 相 信 貴 國 的 教 育 制 度 包 括 孩 子 的 儒 家 理 念 對 你 的 孩 子 更 加 合 適 。 」 三 天 之 後 , 這 位 中 國 小 留 學 生 一 定 會 接 到 舍 監 的 通 知 , 請 他 收 拾 行 囊 , 退 學 回 國 。 不 僅 教 會 學 校 , 香 港 山 頂 的 德 國 和 瑞 士 人 學 校 、 港 島 南 區 的 英 人 學 校 , 校 董 會 都 不 須 要 甚 麼 家 長 代 表 。 這 些 學 校 本 來 就 不 是 為 本 地 人 而 設 , ?多 中 產 父 母 卻 拚 命 把 子 女 塞 進 去 。 但 你 把 孩 子 送 進 來 , 不 管 是 因 為 你 不 信 任 中 國 式 的 教 育 還 是 崇 洋 的 虛 榮 , 就 必 須 完 全 遵 從 認 同 人 家 的 民 族 文 化 教 育 傳 統 的 教 學 方 式 。 雖 然 德 國 、 瑞 士 、 英 國 都 是 民 主 國 家 , 有 意 見 可 以 寫 信 告 訴 校 長 , 但 對 不 起 , 這 些 學 校 完 全 沒 有 義 務 向 香 港 的 華 人 家 長 讓 出 一 絲 半 分 的 校 政 管 理 權 。 一 句 話 : 學 校 管 理 不 是 講 民 主 的 , 不 喜 歡 , 可 以 退 學 。

陳 日 君 主 教 的 堅 持 是 正 確 的 。 當 初 聖 公 會 在 中 國 上 海 開 辦 聖 約 翰 大 學 , 也 不 歡 迎 滿 清 或 北 洋 軍 閥 之 類 以 「 開 放 校 政 民 主 」 之 名 來 立 例 指 手 畫 腳 , 聖 約 翰 大 學 如 果 到 今 天 還 有 一 點 清 譽 , 正 是 因 為 當 年 的 校 政 管 理 層 沒 有 一 個 拖 辮 子 的 中 國 家 長 代 表 、 學 生 代 表 。 教 會 應 該 堅 持 原 則 , 隨 時 準 備 放 出 辦 學 權 。 「 讓 凱 撒 的 歸 凱 撒 , 上 帝 的 歸 上 帝 」 , 其 實 只 有 上 帝 最 終 能 審 判 凱 撒 , 凱 撒 對 上 帝 並 無 「 提 意 見 」 的 干 預 權 , 因 為 在 精 神 的 王 國 , 只 有 「 信 」 或 「 不 信 」 , 沒 有 「 民 主 」 還 是 「 不 民 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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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
16#
發表於 04-5-4 14:03 |只看該作者

Re: 好驚天主教唔再辨學!!!

陶傑先生的文筆不錯,消閒看看還可以,作不得真,因思維及常識不足,只是純為反反民主而寫。  “如果家長和教師不認同教會的辦學理念,大可以退學,香港還有其他如「愛國學校」一類選擇。” 可能他不知大部分天主教學校都是公帑辦的津校,出錢的沒聲音,使用者家長也沒法定渠道。如果不認同教會的辦學理念退了學,是那麼容易找回官津校就讀?

不過話說回來我認為毋須驚怕,政治showhand on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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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5
17#
發表於 04-5-4 14:34 |只看該作者

Re: 好驚天主教唔再辨學!!!

我覺得法例原意是好的,正如張文光講,只要作出修改,就可以令雙方滿意啦!主教亦可和政府相討,無需事事也作戰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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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1
18#
發表於 04-5-4 15:44 |只看該作者

Re: 好驚天主教唔再辨學!!!

最近讀報,有人問教育官員,為甚麽直資不用受條例監管(理論上因直較自由,更應該監管才對),官員答:因為家長可用脚投票。

在自由市場中,民主是没市場的:正如外國之私校,一定没有人去要求校政民主。第一,民主沒有效率。第二,我有選校的自由,何必要求你民主,辦得不好的我不選,你自會倒閉。在自由市場中,如果此條例是好的,是賣點的話,學校一定争着實行,就好象ISO9002,家教會之成立一樣,大家以此為賣點,基本上用不著强迫。

所以,我强烈要求教區轉直資。

[可能他不知大部分天主教學校都是公帑辦的津校,出錢的沒聲音,使用者家長也沒法定渠道],

EdT,

我想,主教一定知道學校都是公帑辦的,在衆學校中,天主教、聖公會的學校水準是數一數二的,而經費只是官校之2/3。天主教學校就是知道公帑來自人民(不是董建華),才努力辦好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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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
19#
發表於 04-5-4 16:13 |只看該作者

Re: 好驚天主教唔再辨學!!!

假如「二零零二年教育(修訂)條例草案」通過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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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4
20#
發表於 04-5-4 16:53 |只看該作者

Re: 好驚天主教唔再辨學!!!

如果連主教都唔出聲, 我們的下一代更加無望。
今日, 政府要求加入家長代表, 你有沒有想到, 呢批 "家長代表" 又會唔會係一批真真正正的"家長代表"? 又有冇親中派? 民主派? 到時發覺混入了不是家長的代表, 如何是好? 政府說的當然是冠冕堂皇, 還差一句 [[五十年不變]] 的承諾未出呢!

好似以前讀中史所說的 (唔記得邊個朝代的了,請指教) , 要一個地區的人服從, 先控制了他們的教育, 由他們的下一代入手, 只灌輸當權者 "認為" 對的事情, 年復一年, 你再問一下這批新年青人, 甚麼叫 "民主"?, 其他的反對聲音已經變晒亞公亞伯, 又或是去左賣鴨蛋, 甘呢個係乜野世界呢?  @@ 真係叫做民主的世界 @@
慘!

梁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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