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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王國 討論區 初中教育 母 親 攜 子 女 吉 之 島 偷 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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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 親 攜 子 女 吉 之 島 偷 竊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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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7-1-24 10:12 |只看該作者

母 親 攜 子 女 吉 之 島 偷 竊

【 本 報 訊 】 身 為 兩 子 之 母 的 家 庭 主 婦 , 不 但 未 有 以 身 作 則 , 為 滿 足 一 己 貪 念 , 竟 帶 同 14 歲 女 兒 及 兩 歲 幼 子 到 吉 之 島 , 在 女 兒 「  應 外 合 」 的 協 助 下 偷 取 合 共 千 多 元 貨 品 。 這 名 「 誨 盜 」 母 親 與 女 兒 被 控 偷 竊 罪 , 兩 人 昨 在 觀 塘 裁 判 法 院 認 罪 , 裁 判 官 狠 批 她 其 身 不 正 連 累 女 兒 , 應 為 此 感 到 羞 恥 。 記 者 : 蔡 曉 楓



主 任 裁 判 官 曾 健 士 昨 表 示 本 案 屬 十 分 差 勁 的 個 案 , 並 痛 斥 被 告 身 為 母 親 , 因 貪 念 偷 取 大 量 貨 品 , 案 情 更 為 嚴 重 的 是 , 母 親 竟 連 同 其 女 兒 一 同 犯 案 , 連 累 女 兒 留 有 案 底 , 她 應 為 此 感 到 羞 恥 。
裁 判 官 為 了 解 兩 母 女 的 背 景 , 替 母 親 索 取 感 化 官 及 社 會 服 務 令 報 告 , 押 後 至 2 月 6 日 判 刑 , 並 替 其 女 兒 索 取 感 化 官 及 社 會 福 利 報 告 , 押 後 至 2 月 7 日 在 兒 童 法 庭 判 刑 , 兩 人 分 別 准 以 現 金 200 及 500 元 擔 保 外 出 。
辯 方 求 情 稱 , 姓 馮 被 告 的 丈 夫 任 職 導 遊 , 為 家 庭 經 濟 支 柱 , 身 為 母 親 犯 下 如 此 不 可 原 諒 的 罪 行 , 成 為 子 女 的 壞 榜 樣 , 她 為 此 感 到 極 度 後 悔 , 但 基 於 她 與 女 兒 均 初 犯 , 希 望 獲 得 輕 判 , 免 受 牢 獄 之 苦 。  




偷 取 玩 具   臘 腸   紙 尿 片

身 形 嬌 小 、 皮 膚 黝 黑 的 37 歲 母 親 , 昨 與 14 歲 就 讀 中 二 的 女 兒 一 同 應 訊 , 女 兒 與 母 親 並 排 站 , 兩 人 高 度 相 若 , 她 們 一 直 低  頭 , 以 微 弱 的 聲 線 表 示 認 罪 。 她 們 同 被 控 一 項 偷 竊 罪 , 控 罪 指 兩 人 於 去 年 12 月 10 日 , 在 將 軍 澳 東 港 城 的 吉 之 島 百 貨 公 司 內 , 偷 取 包 括 長 褲 、 玩 具 、 臘 腸 、 紙 尿 片 等 16 件 貨 品 , 總 值 1130.1 元 。
案 發 日 下 午 4 時 半 , 母 親 與 女 兒 及 兩 歲 幼 子 到 涉 案 吉 之 島 到 處 閒 逛 , 其 後 母 親 從 貨 架 取 下 三 條 長 褲 , 聯 同 幼 子 進 入 試 身 室 , 女 兒 則 在 外 面 等 候 , 女 兒 將 一 個 黑 色 膠 袋 從 試 身 室 的 地 下 門 罅 揳 進 去 。 不 一 會 , 母 親 與 幼 子 步 出 試 身 室 , 但 母 親 只 將 一 條 長 褲 放 回 架 上 , 吉 之 島 一 名 保 安 員 覺 得 可 疑 , 遂 隨 後 監 視 母 親 的 行 動 , 母 親 帶 幼 子 , 與 女 兒 一 邊 逛 , 一 邊 將 涉 案 物 品 從 貨 架 取 下 , 當 中 包 括 食 物 及 飲 料 。  




自 備 「 購 物 袋 」 掩 人 耳 目





案 情 續 稱 , 母 女 兩 人 繼 續 步 至 玩 具 部 , 取 下 數 樣 玩 具 及 其 他 涉 案 物 品 , 之 後 她 們 將 總 共 16 件 貨 品 , 分 別 放 進 三 個 自 備 的 吉 之 島 膠 袋 內 , 圖 掩 人 耳 目 , 接  三 人 離 開 公 司 , 並 無 付 款 , 保 安 員 在 店 外 截 停 她 們 , 母 親 當 時 與 女 兒 均 手 持 載 滿 貨 品 的 膠 袋 , 保 安 員 在 膠 袋 起 回 贓 物 , 報 警 將 她 們 拘 捕 。 警 誡 下 母 女 同 聲 表 示 出 於 貪 心 , 承 認 犯 案 。 兩 人 身 上 搜 出 現 金 共 有 200 多 元 。
律 師 鄧 達 明 表 示 , 現 行 法 例 訂 明 干 犯 刑 事 罪 行 的 兒 童 , 只 要 年 滿 10 歲 , 就 要 為 自 己 的 行 為 負 上 刑 事 責 任 。 以 盜 竊 罪 為 例 , 有 關 兒 童 一 經 被 定 罪 , 最 高 監 禁 10 年 , 與 成 年 罪 犯 無 異 。
案 件 編 號 : KTCC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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