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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你係我,你會唔會向教育署投訴呢??
重點其實唔係攞唔攞返個公道,我會教囡囡以後唔好借人野......費事煩,其實佢地會好多時因為呢d野而起爭執,唔係怕左某同學,而係教佢地明哲保身,醒目d,你可以見到個a同學咁鬼醒(雖然行歪左),咁你都要教個囡識保護自己,睇清楚下人,睇佢地既言行,其實你囡囡都應該有三四年班?都差唔多教佢做人既道理囉.......
冰冰 寫道:
有一晚阿囡班主任打電話俾我話囡囡係學校偷了A同學枝啫喱筆, A同學告佢係一月時借了到宜家仲未還(但阿囡堅持已經交還放回對方筆袋), 而枝筆係另一位B同學送給A同學的生日禮物, 所以班主任認為係囡囡錯, 所以要囡囡向對方道歉及交還, 我同班主任講:"我回到家囡囡都有同我提及過呢件事, 但我囡囡用緊那枝係佢珠算阿sir奬俾佢的, 我當日接佢放珠算時已見到, 囡囡仲好開心同我講本來係想要枝綠色的, 但俾第二個同學取了先, 所以唯有要枝紅色......, 所以我對呢枝筆有咁深刻印象, 我囡囡亦堅持你收那枝就係阿sir送那枝, 所以我相信囡囡係冇偷到對方枝筆", 點知佢竟然同我講:"我都信你唔會為一枝筆幫阿囡講大話o既! 但我肯定妳屋企有另外一枝, 妳有時間就摷下啦" 我聴完後好"慶", 覺得佢好主觀, 冇任何分析就判小朋友死罪.
所以第二朝, 我打電話番學校講晒成件事俾校長知, 校長話佢會親自處理, 點知個校長回覆我, 以佢o既見解, 那枝啫喱閃筆只是剩番那小小墨, 所以她覺得我囡囡冇可能在兩個月左右就可以用到咁多墨, 一定係妳囡囡記錯o左, 當時係冇還到俾同學的, 於是同樣地要我囡囡向該同學道歉, 而囡囡自己覺得連班主任同校長都認為係我講大話, 咁就話:"係掛"......當囡囡放學後, 我問囡囡, 妳有冇講大話或記錯o左? 佢話呢枝筆真係我的, 咁我再問佢點解你會係校長前答"係掛"? "佢話因為當時又驚又無助, 每日在轉堂同小息期間都俾同學圍住開court審話我係賊, 而且佢又係校長, 咁我可以點喎? 咁咪唯有咁講law....
我將呢件事同老公傾完後, 發現A同學和證人B同學在這件事中疑點有很多:
1)如果個同學仔係咁緊張呢枝筆, 點解係一月借過俾囡囡, 係三月見到我囡囡用同款筆, 但到五月先至話囡囡偷了她的?
2) B同學話曾經在三月佢哥哥生日會上見過我囡囡用過呢枝筆, 但我囡囡跟本沒有去過妳哥哥的生日會, 這時A同學即時搶答話唔係, 係前一日呀!......
於是我地就去請珠算阿sir寫了一封信去證明佢確實係曾送出過呢枝筆俾我囡囡, 亦同時遇見當日取了綠色那枝啫喱筆的同學, 而且仲已經用完得番個殼, 所以我們於第二日帶同呢枝"吉筆"同封證明信去否定校長的"短時間內冇可能用剩咁小墨的理論", 校長當時啞口無言和"息事寜人", 就話咁都有可能用剩咁小的, 咁宜家筆就得一枝, 既然都冇辦法證明到係邊個的, 就由學校沒收, 校方要求囡囡和A同學握手言和, 雙方都唔好再提呢件事la......
我地都意為呢件事已經完結, 但真係"天惘灰灰, 疏而不漏", 有一天那A,B同學因口角而內控, B同學將真相話俾囡囡知, 原來A同學自己那枝啫喱筆已一早不見了, 但見我囡囡有枝同款同色的, 就起了貪念, 教B同學講大話, 便可再次擁有呢枝筆.....我知道真相後, 便叫囡囡請B同學一起向校長講出真相, 但校長只是輕輕拋了一句:"唔好再提呢件事".
如果你地係我, 你地會點做呢? 係咪呢D頗為有些小名氣的學校都是這樣處事的呢? 雖然我地唔係重案組探員, 唔可能用科學鑑證去證明到, 但身為成年人係咪應該用客觀角度去分析事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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