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集團
集團品牌
presslogic-logo
廣告查詢
工作機會
用戶登入
用戶名稱:
密      碼:
搜索
教育王國 討論區 教育講場 通識死背書 答題亂堆砌
發新帖
查看: 859|回覆: 8
go

通識死背書 答題亂堆砌 [複製鏈接]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77505
1#
發表於 15-11-10 11:28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打印
上屆中學文憑試通識教育科,考生表現同樣參差。《考試報告及試題專輯》指出,通識科卷一「整形外科手術」題目,部分表現稍遜的考生答案流於片面,甚至有考生形容,未成年人士在醫療上做非必要的整形外科手術是涉及「人權自由」,結果答卷被評為「肥佬」。

另有考生更誤以為資訊流通就是新聞自由。有資深通識教師分析指,這反映不少考生僅靠「死背書」,答題時胡亂「堆砌概念」。

資訊流通混淆新聞自由

在有關應否立法禁止非必要的整形外科手術一題目上,考試報告指部分表現稍遜的考生答案流於片面,或誤把討論集中在青年人應否做整形外科手術,而非立法的利弊。報告又指,能力較高的考生能從不同角度立論,並在討論時考慮到是否「應該」推行禁令抑或實施計劃是否「可行」。

至於較受爭議的通識科卷二有關「新聞自由」的題目,報告指考生整體表現一般,從答卷所見,部分考生混淆某些概念,例如很多考生誤以為資訊流通就是新聞自由。報告又指,另一題關於「標準工時」的題目,更有小部分考生誤將「標準工時」與「最低工資」混淆,變成答非所問。

資深通識教師許承恩直言,考試報告內容反映不少考生因「死背書」,以致對不同概念的認知一片混亂,答題時便容易流於「堆砌概念」。



   0    0    0    0

Rank: 5Rank: 5


2604
2#
發表於 15-11-10 12:12 |只看該作者

回覆:通識死背書 答題亂堆砌

咁其實即係通識係要依個標準答案內所列的,才計到分的嗎?



Rank: 7Rank: 7Rank: 7


13463
3#
發表於 15-11-10 12:33 |只看該作者
補習天王嘅用處就係幫你定要點樣答先攞到分。好似中文科孟母喺今日嘅標準可以定性為勢利,虎媽,唔人道,但你咁答就算條理清晰都有機會死,因為能力足而思維偏離正常係會有後果嘅。

Rank: 5Rank: 5


2604
4#
發表於 15-11-10 12:48 |只看該作者

回覆:通識死背書 答題亂堆砌

咁通識嘅原意係d乜呀?即只可有既定嘅方向目標做思考先係唯一的正確?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32340
5#
發表於 15-11-10 13:12 |只看該作者

引用:補習天王嘅用處就係幫你定要點樣答先攞到分

原帖由 akys 於 15-11-10 發表
補習天王嘅用處就係幫你定要點樣答先攞到分。好似中文科孟母喺今日嘅標準可以定性為勢利,虎媽,唔人道,但 ...
因為能力足而思維偏離正常係會有後果嘅。

Xxxxxx

如果你說的是正確,唔使問點解香港,甚至中國,沒有 Bill Gates, Steve Jobs 甚至有活力的創意產業。



點評

Lucifer3960  香港有高昆.....都好叻, 好有創意  發表於 15-11-10 13:59
Lucifer3960  中國也有馬雲,馬化騰..............  發表於 15-11-10 13:58
The more bizzare a thing is, the less mysterious it proves to be.

Rank: 6Rank: 6


8550
6#
發表於 15-11-10 13:34 |只看該作者
shadeslayer 發表於 15-11-10 13:12
因為能力足而思維偏離正常係會有後果嘅。

Xxxxxx
之前佔中後羅飯焦芬都話要檢討通識科課程,就知乜事啦!

Rank: 7Rank: 7Rank: 7


10862
7#
發表於 15-11-10 13:41 |只看該作者
甚麼是新聞自由?

新聞媒體為近代產物,隨著印刷、廣播、互聯網,以及其他通訊科技的發展,報章、電台、電視、網上博客等新聞媒體遍地開花,以文字、特寫、圖片、影片、調查報告等形式發佈足以引起大眾興趣或造成影響力的最新事件。
在傳統社會裡,由於人們居住的環境或社區較小及簡單,人們掌握資訊的方法主要靠親身經歷或口耳相傳。但現代社會環境大而複雜,人們獲得資訊需依賴新聞媒體,在獲得資訊的過程中,必然涉及資訊的自由流通與否,亦即是新聞自由。
所謂新聞自由,是指通過憲法或相關法律條文保障新聞媒體採訪、報道、出版、廣播及發行等權利,保障新聞業界收集與發佈消息,給予大眾充分知情的自由,並確保新聞業界行使該權利時不應受政府或任何團體干預與威嚇,亦無需政府審批,但若相關傳媒的行為違反法律,仍要負上法律責任。
從更深層的意義看,新聞自由是所有人所應有的基本人權,而不是特定行業的特權,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提到,所有人都有自由表達意見的權利,包括尋找、接收及傳遞資訊和意見。根據香港《基本法》第3章第27條,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
http://www.liberalstudies.hk/hongkong/ls_hongkong_76.php

Rank: 7Rank: 7Rank: 7


13463
8#
發表於 15-11-10 14:03 |只看該作者
shadeslayer 發表於 15-11-10 13:12
因為能力足而思維偏離正常係會有後果嘅。

Xxxxxx
現實係咁,唔好問我,我係港豬,逆來順受。遊戲規則係咁就要玩。我教阿仔做人要醒目,平時你點作文我唔理,寫到曉飛,古古怪怪我都接受,但考試評估一定要down to earth。有結構,有修辭手法(2-3次),有四字詞語(中文)(3+次)。。等等。今年小五,早前同佢一齊研究中英文評分標準,邊一Part可以攞幾多分。評估完全照足, 成績OK呀。
當要爭論那種教法比較好,我會咁睇,依家香港啲名校已經採用部分國際學校做法,完全係中西Fusion,結果未知。平常心看,打前幾十年整個經濟科研係由外國主導,俾多20年可以睇到有冇改變。我唔覺得香港人創意唔夠,係Funding,創投,成本等配套上做得唔好。

Rank: 5Rank: 5


2604
9#
發表於 15-11-10 14:25 |只看該作者

引用:Quote:shadeslayer+發表於+15-11-10+13:12+

原帖由 Doray 於 15-11-10 發表
之前佔中後羅飯焦芬都話要檢討通識科課程,就知乜事啦!
就係之前行嘅唔夠洗腦囉,要再洗得乾淨d,唔係將來佢地浸鹹水返黎嘅子孫,點接佢地棒,繼續攞盡港豬嘅着數呀。



點評

Doray  Sad reality  發表於 15-11-10 14:56
‹ 上一主題|下一主題
返回列表
發新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