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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王國 討論區 教育講場 保校譽不能凌駕學生安全(星島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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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校譽不能凌駕學生安全(星島社論)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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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5-7-24 09:4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打印
  小五女生羅芍淇校內墮樓死因成謎,死因研訊庭無法裁定她是死於自殺還是意外,唯一肯定的是學校處理事件手法拙劣,不打九九九卻電召非緊急服務的聖約翰救傷隊。本報調查發現,多所學校的危機處理指引落伍,甚至所列求救電話號碼是傳真機空號,而這對發生意外的學生卻是性命攸關的事。

  芍淇生前就讀的基真小學,代表律師昨日在死因庭結案陳詞,企圖把不幸事件定性為意外,指芍淇可能服感冒藥頭暈墮樓。可是,身高一米四的芍淇暈倒時會翻越一米三高的圍欄墮樓嗎?實在難以置信。

  更令法官形容為匪夷所思的是其中一位副校長的供詞,她指自己只顧急救,沒有即時叫人致電求助。但是接報到場的聖約翰救傷隊員,一摸已知女童頭骨碎裂,又見腦漿溢出、脊椎移位。有聖約翰教官資格的副校長竟稱芍淇乾乾淨淨,以為她只是暈倒,難怪裁判官斥她謊話連篇。

  
徹查死者神秘針孔來源

  根據法醫官檢驗,女童身上有三處針孔,處於常見的急救打針找血管位置,而救護車和醫院都沒有為她打針,「神秘針孔」何來,有待接手跟進的警方查個水落石出。

  由事發到應訊作供,學校部分教職員的表現,一則慌亂,二則令人覺得淡化事件以求自保。

  當日學校女文員叫校工打電話叫救護車,校工擔心自己不懂說話,再叫另一個對情況不甚了了的校工去打電話,卻打了去聖約翰救傷隊。救傷隊接電話時,對方語焉不詳。如果打九九九,學校對面的消防局即可派救護車來,爭分奪秒為芍淇施救。不管芍淇能否死裏逃生,學校第一時間求助,責無旁貸。

  校工在庭上供稱,前任校長曾大家遇事勿打九九九。原來一些其他學校的管理層亦有這種思維,還化成校內指引,箇中原因,是擔心記者聞風而至,校醜外揚。但是,這種做法,是把校譽凌駕在學生生命安全之上。

  近年警方改變了通訊系統,記者已不再能夠「勾」截聽,第一時間到訪。學校思維落伍,今次基真小學的事例,顯示只會欲蓋彌彰,令校譽受到更嚴重的損害。

  
更新資訊消除落伍思維

  當然,學生在校內有事故,不需要事事打九九九,一些皮外傷可在校內處理了事,只要以學生利益為大前提,在甚麼情況下要致電甚麼機構求助,學校管理層應有常識,不需要教育局發指引才懂如何處理。

  可惜,部分學校管理層不只思維落伍,連實際資訊都是過期貨式,學校救急指引中的一些電話號碼多年沒有更新,有的已經不再使用,萬一真有急事求救,勢必事倍功半,延誤救援。

  基真小學的不幸事件,部分校內教職員遭死因官批評有違師道,各校實應引以為鑑,首先翻新校內緊急事故求助指引,萬一不幸有事,更應以學生安全為優先,這樣才是有效的自保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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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5-7-24 09:47 |只看該作者
明報社評﹕小學生墮樓案 是一齣 「校譽為本」 悲劇

【明報專訊】中華基督教會基真小學小五女生羅芍淇墮樓案,裁判官聆聽各方證供之後,裁定死因存疑。即是說,案中死亡的羅芍淇,未能確定是死於意外、不幸或自然。若按法律界人士估計,警方將重新調查案件,或許此案還有下文。裁判官在裁決時嚴厲批評校方高層教職人員,措辭之強烈程度甚為罕見,有關人等會否反思,向死者及其家屬和公衆有恰當交代,以至辦學團體會否調整基真小學人事等,都值得關注。

基真高層庭上說辭

裁判官斥謊話連篇

死因庭獲得的證供,無法判斷羅芍淇為何和怎樣從5樓墮地。有同學供稱,事發前曾與羅芍淇互動,指出她剪短了頭髮,其後見到羅扁嘴及沮喪地走出課室,直至小息才知道出事。這番證辭,或許是最接近羅芍淇墮樓之前的一幕,卻未能證明什麼情况。羅芍淇的母親作供時,透露女兒在校內曾遭同學欺凌,被翻倒書包及筆袋、搶去水樽;不過,涉事同學已經寫信向女兒道歉,因此有理由相信此事已成過去,羅芍淇的情緒不致糾結於此。另外,事發在前年12月上旬,羅芍淇準備好聖誕卡送贈師長及同學,說明她的校內生活、與師長同學的互動都正常。

這些迹象並無法判斷羅芍淇墮樓的原因,裁判官視為死因存疑,是合理裁決。由於死因未確定,按一般程序,警方將重新調查案件,以期真相大白。另外,各證人的供辭,警方或許會開展調查,因為證人都要宣誓在法庭講真話,若有違反誓言情事,屬於刑事行為。這兩方面情况,將是此案後續發展。

基真小學教職員在死因庭的供辭,裁判官直指他們以謊言掩飾過失,措辭極其嚴厲。羅芍淇墮樓後,據到場的救護員形容她的情况可說肝腦塗地,但是擁有聖約翰救傷隊教官資格的校方高層,卻說羅「好平靜,好似瞓咗咁」,又以「忘我投入救急」為由,以圖為沒有即時報警等開脫。另一名高層對剛到學校的救護員,就羅芍淇的狀况說有「行得,攞輪椅」等語。對於這些說辭,裁判官認為不合邏輯、不合常理、難以置信,直斥一派胡言、謊話連篇,又指校方高層在庭上繪影繪聲地描繪剛失去至親的家屬表情,眉飛色舞地模仿她們的語氣,無疑是在他們的傷口撒鹽。

裁判官慨嘆老師原應為人崇高,受尊重,但在此死因聆訊中,完全看不到為人師表應有的態度及對學生的關心,甚至以謊言自圓其說來解釋在突發事件的決定,裁判官質疑他們如何能夠成為學生的榜樣。基真小學今次事件是單一個案,絕無普遍意義,裁判官批評的教育工作者只屬絕少、絕少數,即使在基真小學,相信大部分教師都是有熱誠及有承擔的人。基真高層教職人員在死因庭的說辭,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他們砌辭開脫,用裁判官的用語就是謊話連篇。基真高層在法庭做了最差演示,很難想像回到學校時,他們的言傳身教會對學生起到諄諄善誘作用。如何確保基真小學的學生,在誠實、承擔的氛圍中學習,是辦學團體的責任。

今次事件揭示基真高層校譽為先、面子為先,即使是生死攸關的大事,校方仍然不以學生的利益為優先考慮。羅芍淇墮樓之後,教職員不報警,理由是有傳媒勾線,云云,還寧可通知聖約翰救傷隊拖慢救援。其後聖約翰救傷隊代為報警,而接報到場的救護員表示當日曾經3次致電校方,接電話的人除了吞吞吐吐,就是掛線,再致電則未接通,第3次才說「有嘢跌咗落走廊」;救護員追問是否有學生跌下來,再次掛線。從處理過程看來,此階段校方隱瞞學生墮樓,已可確定。

以羅芍淇的傷勢,或許早些送到醫院也藥石無靈,但是校方高層都是成年人,理應知道即使救不回來,也應該給予恰當對待,盡快送往醫院急救,可見基真校方高層顯然不符合要求。校方處理羅芍淇墮樓,並未以學生為本,而是以校譽為本;事態之性質,以「迂腐殺人」、「面子殺人」來形容,也不過分。特別是校方高層其後不斷以謊言掩飾過錯,未及早反省,致使自己陷於法律邊緣的景况,校譽也因為他們的所作所為,蒙受巨大損害。

校方高層最差例子

言傳身教值得憂慮

市民遇上緊急狀况「打999報警」,警車、救護車在極短時間內馳抵現場處理和救急,這在香港根本就是毋須質疑的事實。發生了類如羅芍淇的墮樓事件,若學校認為通知其他機構較報警更有效、更有利於救人,那是妄想、是活在自己的世界,而非生活在香港。因此,教育局應該明確清晰對學校發出指引,指定校方遇事必須報警,無必要再搞什麼判斷何謂緊急,或是可通知其他醫療機構這一套了。

本港的學校遇事盡量不驚動官府,以免醜事外傳,已經成為潛規則。過去一段時間,軟性毒品在部分學校氾濫,學生吸食者衆,校方即使發現都是私下聯絡警方,實行「私了」。可是,這種做法,不單使嗜毒學生無所顧忌,毒販也利用校方不敢張揚而變得愈益猖獗,事實說明這種做法不但未保護到校譽,也保護不了學生。羅芍淇墮樓案,再一次證明校譽為本的虛妄,也是教育工作者異化以至墮落的原因之一。經此一事,期望教育工作者都汲取教訓,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真正做到以學生為本,以學生利益為首要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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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5-7-24 10:22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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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5-7-24 11:15 |只看該作者
近來, 怪獸家長之說頗為流行, 令到很多家長在子女遇到校園欺凌時忍氣吞聲, 不敢投訴, 即使投訴, 校方也會多數大事化小, 小事化了.

有的學校, 校長, 副校, 訓導主任實行家長式治校, 美其名曰: 你入到我校, 就是認同我的管制理念, 所以如有質疑, 請自謀後路.------在校內頗有"順我者昌, 逆我者亡"的氣勢! 根本談不上春風化雨, 因材施教.

那些活躍於家教會的家長及其子女常常獲得善待, 而雙職家庭的孩子, 除非成績摽青, 表現平平者難免會被邊緣化.

這次基真小學的事件僅僅是冰山一角. 校園欺凌事件的存在, 恰恰就是因為學校老師的不作為! 很多老師, 甚至家長, 都持有一種論點: 要讓學生自己成長, 家長和老師不要過多干預.------而實際情況是, 欺凌事件中的受害者, 因為年幼, 因為膽小, 因為懦弱, 根本就無力反抗! 由此造成的心靈創傷, 人格扭曲, 在成年之後都未必可以瘉合.

從網上某些基真家長的回覆來看, 今次事件能讓多少學校有所反思呢? 效果成疑!

各位家長唯有睇實自己的小朋友, 多給予他們心靈上的支持, 遇到不公平時, 不要怕被標籤成怪獸家長, 挺身而出, 爭取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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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5-7-24 11:24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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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15-7-24 12:12 |只看該作者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7146

仲有呢單, 好明顯學校處理手法係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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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5-7-24 12:46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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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5-7-24 19:42 |只看該作者
睇左蘋果動,真你好嬲,枉為人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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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5-7-24 20:58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lonelyranger 於 15-7-25 07:05 編輯

Would this kind of attitude be common among educators in Hong Kong? If this is the tip of the iceberg, that's more threatening and sending chills down my sp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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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5-7-24 22:42 |只看該作者

回覆:保校譽不能凌駕學生安全(星島社論)

真係要小心揀學校! 呢間學校可以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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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發表於 15-7-24 22:43 |只看該作者

回覆:保校譽不能凌駕學生安全(星島社論)

校譽為本的悲劇?冇野吓??明明就是有人想集體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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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1
12#
發表於 15-7-25 13:07 |只看該作者

更可怕是,有不少人在 EK 撐,話校長副校長冇錯。

點評

bookreader  吓!?  發表於 15-7-26 23:53
anixon    發表於 15-7-26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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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15-7-26 02:00 |只看該作者
真的恐佈,就只是從報章電視轉述出裁判官的斥責,刀刀割肉切膚。裁判官的判詞,就似是淚滴成墨樹成筆,字字都是良心呼喚,句句都有千斤之重!因為這是一齣悲劇,所以不可以說痛快,但至少裁判官給與芍淇一件好好的禮祭。

那些大話冚大話的謊話,誰會明白警方何以不會懷疑?如果因為有人藉著校長或副校長的社會崇高地位而恫嚇或為難辦案警方人員,以達到隱瞞部份案情的話,或許今次裁判官的判決正為警方在調查方面開山劈石,驅走了一切障礙。

一石激起千層浪!無論結果最終如何,從此事得到啟發才是最重要。月白風清,良夜幾何!

點評

ABC-DAD  明白人,官大人遇知音,like  發表於 15-7-26 17:30
ABC-DAD  明白人,官大人遇知音,like  發表於 15-7-26 17:30
ABC-DAD  明白人,官大人遇知音,like  發表於 15-7-2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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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43
14#
發表於 15-7-28 09:31 |只看該作者

引用:  小五女生羅芍淇校內墮樓死因成謎,死因

原帖由 elbar 於 15-07-24 發表
  小五女生羅芍淇校內墮樓死因成謎,死因研訊庭無法裁定她是死於自殺還是意外,唯一肯定的是學校處理事件 ...
難怪有人說這間學校是香港教育界之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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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0
15#
發表於 15-7-28 15:38 |只看該作者

回覆:保校譽不能凌駕學生安全(星島社論)

咁佢地成班人有冇罪?

如冇,莫係人在做,天在看。好想睇下佢地有乜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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