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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的零 發表於 15-7-3 10:27 
//戴先生此言, 荒謬絕倫. 大學收取巨量公帑, 每個香港納稅人都有份支付, 包括令戴先生洋洋自得的終身教席 ... 高質的法律學者, 、講究的是法律條文後面的理念、精神.
低劣的狀棍, 嬉皮笑臉, 搬弄語言偽術, 找罅隙 , 躦空子.
港大的指引明言捐款來源必須是「有信譽的」. 試問, 既曰「無名氏」, 港大如何知道它是 「有信譽的」? 港大不錯是容許捐款人行善不留名, 容許求向校外公報收款時, 隱去捐贈人真身, 代之以「無名氏」, 但並非表示港大不用知道善長的真名. 她也要做 due diligence. 因為除了捐款必須乾淨之外, 亦要衡量該筆錢會否日後牽涉到官司、如子孫爭產, 捐款人有債在身等等.
五十年前, 香港警隊有集團式貪污. 「油水區」警局, 每個警員的櫃筒, 定時會有一舊銀紙神秘地出現, 你大可以當是「無名氐」捐贈的. 今時今日, 如果有人用個「無名氏」信封, 硬塞一袋銀紙入一個公職人員口袋, 試問他可否用 "I don't know this man. So, of course he's not a KNOWN criminal, at least not to my knowledge, 明未 ?! " 作為辯解 ?
港大作為最高學府, 操守要求自然應該更高. 港大其實不接受來歴不明的捐款. 來源是否是「有信譽的」, 應由港大有關部門決定, 而不是一個中間人如戴先生. 戴先生身為港大人, 又是法律學者, 理應本著條文的精神辦事. 見到有 罅隙空子, 應該提醒港大去修補, 而不是去利用、去鑽營. 這會否牽涉到一個誠信問題 ? 我留待大家用良心判斷.
捐款到了港大, 經過洗底, 最後部份用於和佔中有關的項目.
問題是, 佔中人士一向毫不諱言佔中是非法. 即是, 戴先生將港大牽涉入一個非法活動中, 但沒有公平、公開、公正地令各持份者 知道. 合理嗎 ?
我說的, 是以事論事. 獻媚 ??? 我又無真名真姓上榜, 獻了媚又有何得益 ?
反而, 有些人一方面為子女教育、未來綢繆, 一方面卻將香港導向烏克蘭式的結局. 不知是可笑, 還是可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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