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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王國 討論區 教育講場 【短片】通識5課本談法治涉謬誤 需否納送審制度 教界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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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片】通識5課本談法治涉謬誤 需否納送審制度 教界分歧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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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5-6-15 09:1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打印
本帖最後由 elbar 於 15-6-15 14:04 編輯

【短片】通識教科書被指謬誤不準確



【明報專訊】教育局下月公布通識科中期檢討方案,外界關注較受爭議的「法治和社會政治參與」部分將如何處理。現時本港主要教科書出版社皆有出版通識課本,人權律師、教育學院高級專任導師莊耀洸分析其中5本主流實體教科書內容,發現有課本稱社會人士有權要求人大釋法、政府政策要立法會審批等,認為說法有謬誤或不準確之處。

另外,有教科書稱「任何違法行為都會破壞法治」,莊耀洸認為違法不等於違反法治,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稱社會對此仍有較大爭議,如公民抗命會否破壞法治等,故列舉兩種看法會更好。

許承恩﹕非嚴重問題 團體﹕基本資料可送審

通識教育教師聯會前主席許承恩表示,大部分通識教師在教學時,會結合出版社教科書與自己編寫的材料,他過去亦發現坊間出版物在部分觀點上有偏頗,部分亦有事實錯誤,但他認為均非嚴重問題,不需納入送審制度。通識教育會會長許振隆認為,通識書質素參差,部分原因是不用送審故缺乏監督,認為教育局可將涉及沒爭議的基本資料及原則等納入送審制度,時事、議題分析便不用送審。

專家檢視5主流實體課本 皆涉謬誤

莊耀洸2009年起檢視坊間主流出版社的通識教材,多次發現教材內容不準確。他今年檢視了文達、齡記、朗文、雅集及香港教育圖書5間出版社的課本,發現各出版社皆有涉謬誤或不準確的情况(見圖),另有部分內容則涉及爭議。

他舉例,文達教科書稱任何違法行為都會破壞法治,損害社會穩定,但他認為違法不等於違反法治,例如違例吸煙被檢獲,但甘願受罰,則不至於損害社會穩定。

「違法行為會壞法治」被指不確 文達﹕只指可能

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接受查詢時表示,社會對法治有兩種理解,一種理解為個人須守法,另一種理解為法律要符合公平、公義原則,他相信教科書是建基於第一種理解,但社會對此問題仍有較大爭議,如公民抗命是否會破壞法治等,故此加上法治定義及列舉兩種看法會更好。

文達回應查詢時表示,文中所說「會」,只代表可能,並非必然,文末也提到若政府過分依法辦事,執行惡法或埋下社會不安的種子,反映該社已關顧不同角度,令內容平衡。

「社會人士可提釋法」未符憲 齡記﹕可藉輿論

齡記教科書中寫道,香港政府或社會人士有權要求人大常委會釋法,莊耀洸表示,《基本法》寫明特定情况下,應由終審法院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沒賦予政府和社會人士此權,特首過往曾提請人大釋法,但相信社會人士無此權力。

陳弘毅則不評論該教科書行文是否準確,但他稱1999年特首曾就居港權釋法,可理解為特首行使《基本法》訂明的職權向中央匯報情况,人大常委見有需要便主動運用釋法權。他認為,社會人士可向人大常委表達意見,但相信人大常委較小可能會因個別意見釋法。

齡記回覆表示,過往4次釋法均源於社會對某議題有爭議,雖法律未列明社會人士擁有實質權力,但輿論壓力可驅使行政長官提請釋法,故此社會人士有「無形的權力」,此處在行文上或可改善,但實際上沒有錯。

朗文教科書稱終審法院對《基本法》以外的香港法律有最終解釋權,莊耀洸認為此處暗示終院對《基本法》條文沒最終解釋權,事實上特區法院對《基本法》涉本港自治範圍條文有解釋權。陳弘毅表示,只要是人大常委未解釋過的條文,特區法院的解釋都是最終解釋,但法院的解釋受制於人大常委的解釋,若兩者均有解釋,應以人大常委解釋作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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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5-6-15 14:06 |只看該作者
教局長遠研通識課本送審 教界憂掀政治壓力

【明報專訊】通識教育科中期檢討方案將於7月公布,教育局長吳克儉今年2月回覆立法會質詢時表示,長遠研究接受通識科課本送審的可行性,以達至質素保證。現時通識科教材不需送審,教界對未來應否送審亦未有共識。教協理事、通識科教師方景樂表示,因通識科有大量敏感議題,一旦教科書送審,勢必引起公眾關注其是否政治審查,令教育局承受政治壓力。

稱送審難追上變化

方景樂稱,通識課本送審是「未見其利,先見其弊」,例如法律上的錯誤,教育局未必有能力處理。另外,此科以議題為主,每日時事、社會議題千變萬化,教材送審亦難以追上變化。至於部分教科書出現誤導或偏頗,他相信教師之後會避用有關出版社的書,用市場力量來懲罰質素較低的書。

盼基礎知識有更清晰指引

通識教育會會長許振隆認為,教育局可將涉及沒爭議的基本資料及原則等納入送審制度,時事、議題分析便不用送審,或由學校及教師自行編寫。通識教育教師聯會前主席許承恩認為,將此科納入送審範圍沒有需要,但希望教育局在基礎知識層面給予更清晰指引,例如各主題下哪些概念更重要。

教育局最快7月公布通識科的中期檢討方案,包括課程改革及教科書等。教育局長吳克儉2月回覆立法會時說,長遠會研究接受通識課本送審的可行性,以及訂定配合該科課本評審要求和準則,以達質素保證。教育局繼2013年出版《通識教育科課程與評估資源套》後,短期內會編寫對應各單元學習重點的資源冊,為教師和學生提供學習材料,今年分階段派發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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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5-6-15 14:07 |只看該作者
事實亦錯漏 李少光變警務處長

【明報專訊】除了法制部分內容被指不準確或誤導,市面上通識教科書部分出現事實上的錯誤,例如齡記出版社的《新世紀通識》,內文中出現「警務處處長李少光」,但李當時為保安局長。齡記出版有限公司通識科編輯曾立基承認該處為手民之誤,在2014年新版《新思維通識》中已經改正。雖新版已改正,但《新世紀通識》2014年第二版第二次重印仍有此錯,在書局仍能買到此版本。

另外,香港教育圖書公司出版的《新視野通識教育》,由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編審,該書指全國人大常委先後4次釋法,包括2004年就特首任期和普選及香港政改問題釋法。莊耀洸表示,2004年釋法內容不包括特首任期。香港教育圖書公司承認此處有誤,將修訂。戴耀廷回覆稱,此處是以剪報形式提供資料予學生思考,不屬內文部分,他主要負責看內文是否準確。

另外,雅集出版社的通識教材寫道,「在三權分立的原則下,政府提出的政策須經立法會審批」。莊耀洸稱,實際上政府政策毋須立法會審批,除非是法律草案或財政預算等。雅集回應稱,已通過圖片說明財政預算、撥款及法案須獲立法會通過,承認只看內文或產生誤會,該社將改進文字部分,確保內容更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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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5-6-15 20:16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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