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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王國 討論區 教育講場 大公報文章﹕道歉什麼 教局廣東話風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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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文章﹕道歉什麼 教局廣東話風波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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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2-4 09:29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打印
【明報專訊】教育局早前官方網頁撰文,話廣東話係「一種不是法定語言的中國方言」,被網民批評,雖然局方前日決定收番篇文章,又話「深表歉意」,但事件餘波未了。親建制《大公報》噚日發表署名文章??教育局「致歉」些什麼???,批評局方唔應該致歉,又話局方上面說法唔係全錯,「因為廣東話的確不是香港的法定語文」,是「方言」,批評有人「上綱上線」。

指局方講法非全錯

《大公報》關昭專欄噚日質疑有傳媒同政黨「動輒上綱上線、歪曲事實」,批評局方澄清「廣東話是中文」,就好似澄清「阿媽是女人」,令人「摸不頭腦」。作者又問,點解教育局只是發表上面言論,就畀人話要取消廣東話、向內地普通話「大陸化」,質疑傳媒同政黨說法。

《大公報》專欄文章要求局方澄清「方言和語文」區別,又重申香港法定語文是中文,廣東話只係可以廣泛應用方言。教育界議員葉建源認為,香港有言論自由,但政府講法必須認真同有法例根據,認為《大公報》文章捉唔到重點,就係廣東話究竟可唔可以叫做「非法定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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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2-4 09:30 |只看該作者
撑廣東話 誰能代替你地位(沈帥青)


本港逾700萬人口之中,超過600萬都是以廣東話為慣用語言。

撰文:沈帥青
欄名:港是港非

教育局發表文章指廣東話不是法定語言引起爭論,急忙道歉。近年普通話吃香,惟廣東話已是絕大部分港人的常用語言,亦是本土文化的情感認同。地位無端被看扁了,港人一定撑。

惹起爭議的文章題為「語文學習支援」,上月在教育局網站發表,首段提到:「基本法規定中英雙語為本港法定語言,但接近97%本地人口以廣東話(一種不是法定語言的中國方言)作為家居及日常交際的常用語言。」

括號內對廣東話定義為「不是法定語言的中國方言」。有法律界和教育界人士提出本港「法定語文」的定義是針對書面語,並沒規定甚麼口語才是「法定語言」,有議員促教育局澄清網上亦議論紛紛,批評此說法有貶低、矮化廣東話之嫌,網民發起一人一信運動,要求教育局交代。

是否「法定語言」 無正面回應

教育局周日急忙「撲火」,指文章中有關廣東話的註釋出現「含糊不精準的地方」,會盡快作出修訂,並就引起的誤會致歉,但始終沒有正面回應廣東話是否「法定語言」,只稱廣東話是大部分本地人的母語和中文口語,局方致力提升學生兩文三語的發展。除英文和英語外,提高學生學習和運用中文的能力包括能夠掌握書面語、能說流利的廣東話和普通話。

惟事件並未完全平息,昨日《大公報》刊登評論文章,指「教育局致歉些甚麼?」指廣東話是一種方言,並不是語文,因此不能說是一種法定語文,故教育局網頁文章的註釋說法並不全錯。

誠然,根據法例,本港的法定語文是中文和英文,「語言」不同於「語文」,何謂「法定語言」則沒有,廣東話雖然「名份」上並非名正言順,但在本港卻已有認受性極高的地位。

據統計處2011年人口普查數據,約707萬人口之中,逾600萬都是以廣東話為慣用語言,法庭已接受以廣東話聆訊,議會亦主要以廣東話議事,政府推動母語教學,母語指廣東話。其地位突然遭教育局的一篇文章重新定義,怎不挑動港人神經?

既屬地方語言 也是身份認同

事實上,近年廣東話的地位,難免予人今時不同往日。廣州電視台本來是廣東話廣播,2010年廣州市政協提出改為普通話,惹起當地人反對,指「粵語正在淪陷」、「廣州人的母語被趕走」等,發動集會撑廣東話,有港人亦組織遊行在港聲援。另外,今年初,香港航空取消大部分航班的廣東話廣播,只有普通話及英語,員工反對,亦被市民批評不尊重本地文化,最終港航取消新措施(見表)。

廣州也好,香港也好,民眾為捍衞廣東話大叫「撑住」,背後或許也感受到其地位出現危機使然。

方言不僅是地方的語言,也是地方文化的反映,80、90年代是廣東話全盛年代,香港的廣東流行曲、港產劇集電影傳遍華人社會及東南亞,國語為主的內地、台灣等,當地人說不出流利廣東話,也聽得明幾句、懂哼幾句廣東歌,廣東話的流行,標誌其文化及國際地位的高峰,情感上也有港人的身份認同,認為說廣東話「叻啲」。

影響力減 與普通話此消彼長

至近年,廣東話的文化影響力大不如前,另一邊廂,內地政經地位崛起,普通話在港的地位大大提升,何止升學、求職或生意往來,懂普通話成為優勢,小學甚至幼園生牙牙學語已學「煲冬瓜」。

普通話冒起同時,廣東話地位下滑的危機,此消彼長的地位變化,怎不令港人擔心,一旦廣東話「撑不住」,不止失去了一個地方語言的話事權,也意味香港價值的一部分也將「被消失」。港人對捍衞廣東話的情感,某程度也與近年繁簡體字之爭,港人要撑繁體字同出一轍。

面對愈大挑戰,港人捍衞情緒的反彈也愈大,加上中港矛盾加劇的社會氛圍,廣東話在港人心目中的地位更加神聖,突然因官方一篇不起眼的文章以一個括號狠狠踩一腳,怎會不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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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2-4 09:44 |只看該作者
《大公》幫吳得掂開年




■《大公報》同吳得掂開年,鬧爆教育局因為廣東話風波致歉。


向來對政府一味唱好嘅《大公報》,噚日竟然一反常態「鬧爆」教育局。話說教育局日前被揭喺一篇文章話,廣東話係「不是法定語言的中國方言」,惹起好多人炮轟該局帶頭矮化廣東話,結果教育局前日急急刪文兼道歉,辣㷫《大公報》以一篇〈教育局「致歉」些什麼?〉嘅專欄文章諷刺一番。

文章形容今次風波,只係一啲傳媒同政黨「動輒上綱上線、歪曲事實謬論」,而教育局回應「廣東話是中文」只係等同「阿媽是女人」,批評局方回應令人摸不着頭腦。專欄認為教育局最需要澄清係香港法定語文係中文,廣東話係廣泛應用嘅方言。獲《大公報》開年嘅局長吳得掂,收到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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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2-5 11:45 |只看該作者
教局官僚須受教育(林芸生)

新年流流,是非不斷。話說教育局網站早前刊登一篇專欄文章,把廣東話定性為「一種不是法定語言的中國方言」,此文一出,即被網民怒斥「貶低粵語」,群起攻之,罵個狗血淋頭,更有關注者發起「一人一信」行動,促請教育局交代事件。

素知中華地大人多,文化和而不同,小生假假哋都係一個香港文化工作者,得到嶺南文化啟蒙滋養,當然義無反顧撐粵語。惟從政治角度視之,看了教育局高人的那篇奇文,但覺啼笑皆非,同情多於憤怒。首先,《法定語文條例》訂明中英兩文皆為香港法定語文,當中語文僅指書面語,從來沒有規定使用哪種口語,肩負教育重任的教育局官僚混淆語文、語言,犯了不可原諒的低級錯誤;其次,世上本無事,庸官自擾之,儘管粵語法定地位未明,可是港人約定俗成之下,開埠百幾年來一直相安無事,刻下中港關係緊張,兩地居民矛盾已經夠多夠煩,為官者唔出聲冇人話你啞o架,做乜無端白事挑起紛爭?

可笑者,眾怒難犯之下,教育局立即認衰道歉,上載另一篇文章解釋兩文三語政策。結果,改錯文章錯字連篇,把「支援」寫成「支持」、「精準」寫成「精准」、「法院程序」寫成「法院程式」……事實證明,教育局確實唔得掂,官僚急需接受再教育。


林芸生 傳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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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2-5 11:45 |只看該作者
廣東話是母語而非方言(施安娜)




■香港近年來不少學校推行普教中,結果反而削弱學生寫字能力。


教育局因網頁文章〈語文學習支援〉將廣東話定義為「一種不是法定語言的中國方言」而在輿論壓力下道歉,筆者更關注的是這篇文章與普教中的關係。該篇文章其實是當局對於語文學習、甚至是教學語言的政策。文章指,「教育局語文教學支援組於2004年成立專責小組,以提升香港語文水平為終極目標。專責小組由教學顧問組成,為全港中小學,提供中文(包括普通話)及英文課程發展支援服務。」其中一項工作正是「鼓勵以普通話進行語文活動或課堂學習」。

2013年財政司長曾俊華在財政預算案中建議撥款50億注資語文基金,2014年1月10日在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了。教育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提及「語常會就以普通話教授中文科、在不同語境下使用中文及英文等方面,提供了有用的數據和資料。」可是筆者在語常會的網頁,除了看到在2008年因要推行普教中而做的研究和《協助香港中、小學推行「以普通話教授中國語文科」計劃簡介》之外,並無任何新的數據。

而教育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只是談及自2008年開始至2014年,合共支援了160所學校推行普教中,指出「我們相信,藉着鼓勵和支援更多學校推行普教中,這項計劃會大大有助達到推行普教中的長遠目標。」若教育局提及的所謂有用數據和資料,只是指2008年語常會關於推行普教中所需的條件的研究;這裏明確地指出長遠目標推行普教中具備六個條件:(1)師資,(2)學校管理層的態度及策略,(3)語言環境,(4)學生的學習能力,(5)課程、教學及教材安排,以及(6)教與學的支援。筆者早已指出,這「儼如師資及教學法問題解決了,香港學生的寫作能力便提高了,這是昧於現實、欠缺學理的良好願望」,也是「言文混淆、脫離實際的無知。」

若教育局提及的所謂有用數據和資料,只是指160所學校參與推行普教中的數字,卻沒有分析當中的成效,談的只是數字,不是質素,又怎能據此而提出要求撥款繼續推行?更不可思議的是,教育局網頁中有關普教中的「問與答」中,回應「目前個別官立中小學實施以普通話教中文,教育局能否作全港性推廣,讓學子熟練掌握普通話,以提高中文修養?」指出語文基金及優質教育基金近年曾資助三項與這課題有關的研究,「目前仍未有確實證據,證明以普通話學習中國語文的學生的一般中文能力會有所改善。其中兩項研究發現,以普通話學習的學生的中文能力,與以廣東話學習的學生並無分別,甚或表現更差。」教育局所提及的三項研究何時進行,並沒有清楚說明。但清晰可見的是,當中提出普教中的成效未有定論,當局在考慮繼續推行時,可曾考慮成效?這斷不能是說「相信」便可以斥巨資繼續投資的。

事實上,部份參與普教中計劃的學校質疑其成效。已有媒體報道小學校長指見過不少因普教中而引起的語言混亂;有學校曾推行半年普教中便停止,因發現學生的學習差異擴大,上課像教普通話多於中文課。香港大學教育學院副院長謝錫金回應TSA測試中學生語文水平低時指出,近年不少學校推行「普教中」,老師普遍將教學生認字的時間花在教漢語拼音上,結果反削弱學生寫字能力。凡此種種,教育局可曾正視,可有交代?這也許是當局沒有公佈普教中成效的原因,可是巨額撥款已通過了。

關於香港的教學語言政策,不得不追溯至1982年國際顧問團報告書,其中關於教學語言的說法對於後來的相關政策有很大影響,報告書中指出「母語是教與學的最佳語言」,認為粵語是香港學生的「心中的語言」,有助於學生的學習。繼續堅持推行普教中的當局,當中應該有對語文有相當研究的學者,應該明白言與文不同,不可混淆,學好普通話不等於提高了學生的語文水平。

普通話並非大部份香港學生的母語,以推行普教中為長遠目標,是否要改變學生的心中語言?改變其母語?對於接近97%本地人口採用的語言,稱其為方言,而要加以改變,那是對於本地語言和文化的不敬。


施安娜
中學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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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2-5 17:15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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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2-5 17:33 |只看該作者
A language is a dialect with an army, and a dialect is a language without an army.

點評

HKUBB  Exactly! 一語道破精髓,好!  發表於 14-2-5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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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2-5 21:37 |只看該作者
廣東話唔係,煲東瓜就連門都沒。
唔遊過去係個人選擇。不過我唔係雞,殺我黎警猴就好過份。我唔覺我需要對b6有幾好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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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2-6 09:46 |只看該作者
無硝煙的攻伐(范克)




■香港97%人口所講的廣東話,日前被教育局網站文章指為不是香港的法定語言。


日前,教育局網站文章指廣東話「不是法定語言的中國方言」,被網民炮轟,經傳媒報道後馬上跳出來撲火歉意。但道歉不代表事件完結,網上就不斷流傳納粹元首希特拉的一句名言:要消滅一個民族,首先瓦解它的文化;要瓦解它的文化,首先先消滅承載它的語言;要消滅這種語言,首先先從他們的學校裏下手。由教育局開先例,為香港粵語作出定義,難免令人聯想起「推普廢粵」會從學校着手,兩文三語終成兩文兩語。

為甚麼中國的法定語言會是普通話,其他存在於中國的語言,例如吳語、粵語會變成方言?網民的擔憂,亦脗合語言學家Max Weinreich的看法:語言就是擁有軍隊和海軍的方言。伴隨普通話的正是強大的政治和軍事力量,或者說普通話本身就同一支軍隊一樣。如果推普在香港進行,一場無硝煙的攻伐不免會發生。

語言的存在,除了用作溝通和書寫外,更會影響人的思考和理解方式。一種語言的興衰代表一個民族的興衰,語言的存亡代表民族的存亡。深明此道的統治者為了要令人臣服於政權,控制人民的語言就控制他們的思考,控制思考就可以消滅文化和歷史,令失去根的人無法對政權作出反抗。

普通話和簡體字成為現今中國的主流,不只令大部份中國人失去了他們原有的文化,無法將自己族群的語言傳承至下一代,同時令大部份中國人失去了族群的集體記憶。在強推普通話成為單一、強勢語言下,其他語言紛紛覆亡,其害遠比滿清入關強令剃髮易服更甚。

強令剃髮易服,雖令關內漢人改變風俗,然而關內各族溝通語言不變,代表他們的思想能夠繼續傳承,所以滿清入關後未能徹底去除異見者,反而激起頑強抵抗。面對關內反清勢力的抵抗,滿清以屠城方式應對,然而,不論滿清採取多少手段鎮壓平亂,不消滅語言就無可能徹底消滅關內的反清意識。滿清1644年入關,200多年後的1911年,辛亥革命都是打着反清旗號,可見不將一個地區語言和文化徹底摧毀和滅絕,統治時間再長都會落得亡國收場。

自中共立國,60多年來推行普通話和簡體字至今,我們知道反右、大躍進、文革……但除了新疆、西藏外,我們從未聽到激烈、頑強和有組織的武力抗爭。就算六四事件中示威的學生,所採取的方式都只是集會、絕食,期望共產黨會理解他們的訴求,改革政制,根治腐敗。

摧毀文化和語言的統治方式,遠比武力鎮壓來得更有效益。如何能夠在征服一個國家或者一個地區後,得以長治久安?西方政治哲學家Machiavelli的著作《君主論》,當中就有幾項要點值得注意。「對於已經習慣在自己的法律下自由生活的國家,征服之後可以有三種不同的方式維持既有的成果:一是毀滅;二是征服者親自坐鎮;三是容許他們活於自己的法律下,但強迫他們納貢,並扶植對你親善的政權。」Machiavelli引用斯巴達和羅馬在征服一些地區後的處理手法,以證明何種方式最為高明:「斯巴達人……扶持由少數人組成的政府,終究失去控制權。羅馬人為了保有……徹底加以摧毀……事實上,除了加以摧毀,根本沒有穩當方式保有既得成果。」

西方歷史上,如果一個政府或者君主要鞏固既得成果,即保有佔領的區域和版圖,惟有摧毀方式最為見效;而Machiavelli就從歷史的角度去證明這一點。

中共強行迫使中國人以普通話為母語,作日常交流和應用,只要推行普通話的方針不變,相信新疆、西藏不久的一代都會不自覺地遺忘自己的語言、文化和歷史,如同其他發展較為蓬勃的地區,如上海一樣,上海話的消失可能已經暗示了疆、藏兩地的將來。早年廣州曾經發生一件激起民憤的事,廣東省政府下令政府官員、學校、會議和集體活動、廣播電台、電視台和網絡音視頻節目等均須採用普通話,以便「推廣普通話和推行規範漢字(即簡體字)」,可以看出政權魔手已經伸到廣州,「推普廢粵,棄繁從簡」早晚會令粵語在大陸消失殆盡。

那教育局是要「推普廢粵」?若然問這個問題的人不是香港人,而是統治者,Machiavelli大概會這樣回答:「任誰佔領習慣於自由生活的城邦卻不予以摧毀,早晚會被那個城邦給摧毀,因為那樣的城邦總是會以自由的精神和傳統制度為名起義,時間流逝或施以恩惠都無法消除他們的集體記憶。不論怎麼防範,只要他們仍聚居一起就不會忘懷那種精神和那種制度,一旦有機可乘就會像比薩一樣,臣服於佛羅倫斯人一百年照樣逮到機會尋求獨立。」


范克
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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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2-6 09:46 |只看該作者
廣東話是否香港法定語言?(梁衍華)




■香港立法會的辯論大部份時候是使用廣東話或英文。


1974年,香港通過《法定語文條例》(香港法律第5章),訂明中文和英文是香港的法定語文。該條例亦設立雙語法例諮詢委員會以執行與使用兩種法定語文頒佈法例事宜相關的職能。

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前,前總督會同行政局在向雙語法例諮詢委員會進行諮詢後宣佈有關的中文文本為真確本,並獲前立法局批准,直至現時仍有效。

假如「語文」一詞是指「語言及文字」,而「雙語法例諮詢委員會」又不是「兩文三語法例諮詢委員會」,中文真確本又是以正體漢字寫成,則語言顯然是指英語及廣東話,文字就是英文及正體漢字。

廣東話為法定語言是有案例及司法機構支持的。在Re. Cheng Kai Nam Gary(HCAL3568/2001)一案中,高等法院法官夏正文(Hartmann J)在判詞第3段指:「假設中文在香港而言是指大多數人所使用的語文,即廣東話,而不是指可歸類和稱之為中文的其他語文及/或方言,那就是說為法庭所容許的兩種法定語文的口講形式是英文和廣東話。」按夏正文法官的說法,似乎在香港非廣東話才算作方言!

另一方面,司法機構政務處於2002年11月向立法會提交的《在法院程序上的法定語文使用問題》文件第17段亦指出:「我們認為中文作為法定語文,在口講的形式來說,通常是指廣東話,但也包括普通話在內。」(立法會CB(2)415/02-03(01)號文件)。然而,若果普通話是包括在口講形式的中文法定語文內,則上海話、客家話、潮州話等口講形式的中文難道又是香港的法定語言?筆者相信香港不是用普通話辯論通過《法定語文條例》吧?

在法庭審訊中,可以用任何語文向法庭陳詞或作供,例如普通話、印度語、旁遮普語、尼泊爾語、印尼語、越南語等,但不等於這些語言就是法定語文。若果法官、律師或證人以廣東話發言、陳詞或作供,法庭謄本則是以粵語逐字作書面紀錄的。

立法會訂立法例的辯論也是用廣東話,廣東話更可以作立法會書面紀綠,亦可對法庭詮釋字義有影響。

在普通法下,當法庭審理案件而要詮釋某些字詞以釐清含義時,則可能會參考立法機構訂立法例時的會議辯論紀錄中有關官員或議員的發言,而法庭對字詞的法律詮釋可能成為案例並具約束力。這種情況不常見但亦會發生。

在2009年1月15日行政長官答問會上,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所說的「鬥噏」;而2008年06月19日,前政務司長唐英年在立法會內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以「吊吊揈」形容被查封酒店的執達吏所趕走的旅客(立法會CB(2)2470/07-08號文件)。雖然以上兩個事例並不涉訂立法例過程,但兩者均以粵語原文紀錄在立法會會議正式紀錄上。

若果香港的立法會議員要捍衞廣東話在香港的地位,今後或許應該要求立法會作出準確的廣東話逐字紀錄。香港立法會的辯論大部份時候是使用英語或廣東話辯論,而筆者卻未聽聞過推行「普教中」的教育局官員在立法會使用普通話辯論。

由此可見,廣東話又怎會是非法定語文的方言呢?


梁衍華
居港新西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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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2-6 15:58 |只看該作者
廣東話淪「三等語言」 徒添民憤(陳成斌)




要孩子學好其他語言,應先好好運用母語,而非捨棄或犧牲母語來學習其他語言。

撰文:陳成斌 恒生管理學院通識系助理教授
欄名:新銳新論

踏入新的一年,祝願香港能有真普選,政改方案馬到功成,讓香港政制進入新里程。

不過,今次筆者不想談政改,反而想談談過年期間發生的一個小風波。教育局網站一篇「語文學習支援」文章,指廣東話非法定語言,而只是中國一種方言。這文章變成新聞後,大眾一致斥責,最後教育局道歉並撤回文章了事。

看似小風波 實切身問題

這事件雖然只是小風波,但背後涉及的社會問題可是非常重要和切身的。廣東話是香港大部分人的母語,可以說是香港的主體語言。然而,自英治殖民時代起,廣東話卻猶如香港的「次等語言」,不少人總覺得懂得說英語便是高人一等;英語愈流利的人,在社會資源分配上的優勢亦愈明顯。

在這樣的環境下,廣東話雖然是大多數人的主體語言,在現實裏卻反而淪為次等。我們由長大至今,都會見到不少父母努力訓練子女的英語水平,有時甚至會以犧牲他們學習中文的機會作為代價。而以往70年代的中文運動爭取中文為法定語言,又或者2005年中文大學師生對大學核心課程英語化的反對聲浪等,可以說都是對於把大多數人的母語視為次等語言的反彈。

然而,時至今日,我們的問題可能會比以往更為複雜。上一段提到的那些歷史事件,在當時都是很直覺地會把「中文」和「廣東話」劃上等號的。把「廣東話」和「中文」至少在口語的層面上等同,相信亦是大多數香港人的共識。

可是,自從回歸後,普通話亦漸漸變得重要。在某些不是地道香港人的眼中,甚至可能覺得只有普通話才是中文,而廣東話不是。

可是,語言不單是溝通的工具,更承載着當地的社會、文化、歷史等等元素;勉強打壓大多數人使用的語言,可以演變成嚴重的政治問題。如果香港回歸以後,不僅沒有把廣東話地位提升,反而由二等語言淪為排在普通話之後的三等語言,只會更加激起民憤。這正是教育局那場小風波背後的大問題。

設廣東話課 要外地生學

當然,英語和普通話都是和我們有密切關係的語言,為了方便溝通,要多花時間和資源學習亦是無可厚非。可是,要學好其他語言,前提應該是建基於我們能好好地運用自己的母語,並對母語自豪,而不是在捨棄或鄙視自己的主體語言的情況下,來學習其他語言的。

可是,我們現今的社會還是有太多的情況是在貶低廣東話,而不是在以廣東話為主的基礎上,支援其他語言。例如在高等教育界,似乎都只重視英語和普通話。當我們有來自外地不懂廣東話的學生時,廣東話總是被放棄的語言。

當然,照顧不懂廣東話的學生是我們的責任。可是,如果我們重視廣東話,照顧的方法應該是反過來,要求所有外地學生一定要學習廣東話,甚至要求他們必須修讀一些以廣東話為授課語言的課程,例如以廣東話教授的「香港社會」科,以了解香港文化。在這樣的措施下,學校有另外一些課程不以廣東話授課,才可以說得過去。

語言問題總是社會最容易造成人心動盪的問題,但願香港社會能在建立以廣東話這種大多數人的母語為主的認同時,亦能兼顧各種其他語言;千萬不要因為其他語言而犧牲廣東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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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2-6 15:58 |只看該作者
保衛粵語不可鬆懈(黃毓民)

一月尾教育局網站刊登一篇官方文章,當中首段提到香港需發展兩文三語,指「普通話」是中國的法定語言,而「雖然基本法規定中英雙語為本港法定語言」,但約百分之九十七港人,都「以廣東話(一種不是法定語言的中國方言)作為……常用語言」。

雖然《基本法》第九條沒有為「中文」作為「正式語文」訂出明確釋義,但法院獲授權以「中文」或「英文」,或同時兼用「中文和英文」進行司法程序,只會採用英語或粵語,若上庭人士只懂「普通話」而不識粵語或英語,法院將提供傳譯,因此司法機構透過其做法,一直承認粵語為《法定語文條例》所指的「中文」,教育局該篇文章是對本地法律無知!

文章過年期間在網上廣傳,網民群起聲討,終於教育局在二月二日以承認內文出現「含糊不精準的地方」為由道歉,並刪除文章,但事情卻未落幕,翌日一份老牌「愛國」報章刊出題為《教育局「致歉」些甚麼?》的專欄文章,表明「地方方言和一國語文是有分別的」立場,言下之意,粵語比北京話低一等。

該文的作者「關昭」非等閒之士,真名為葉中敏,據說乃南來左翼文人葉靈鳳(香港史及掌故專家,以親共大中華史觀立論)的女兒,九九年起長期在「愛國」報章撰寫打手文章,○八年獲特區政府授予銅紫荊星章,是「根正苗紅」的土共,可見揚普貶粵是他們秘而不宣的議程,這次本土民眾只是小勝一仗,今後必須提高警覺!


黃毓民 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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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2-7 09:22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elbar 於 14-2-7 09:23 編輯

曾志豪﹕廣東話《最後一課》

【明報專訊】如果吳克儉還在奇怪,怎麼一篇如常文法不通的官樣文章《語文學習支援》,居然可以引起巨大政治風波,我推介局長看以前的中文科範文,《最後一課》。

《最後一課》背景﹕普魯士軍隊佔領了法國城市,「柏林已經來了命令……學校只許教德語了……今天是你們最後一堂法語課。」

下課時,老師在黑板上寫下五個大字,「法蘭西萬歲」。

這篇文章正正表達了,語文在政治上的意義。德國佔領了法國,也同時要佔領語言文字領域,從文化上根本的摧民族身分,強行同化。

今天的學生不會讀到這篇文章,我們的教育改革真的做了好事。

香港人保護粵語,其實就是保護香港人的身分地位、生活方式、文化習慣。鄧小平的「馬照跑、舞照跳」其實也應包括了「廣東話照講」,否則香港就真的成了中國普通城市。

我們可以學習普通話,但不是以矮化廣東話的前提來學習。

回歸後政府急推「普教中」,實在太明顯要建立一條「語言上的高鐵」和大陸接軌,結果弄巧反拙,在中港矛盾繃緊得已經擦槍走火的情下,「普通話」成為威脅「廣東話」生存的大敵。

政府一句「非法定語文的一種方言」,令人恐懼幾時會上「廣東話的最後一課」?

當然,政府也不要有美麗的誤會,以為香港社會很渴望用廣東話授課,否則當年「母語教學」也不會灰頭灰腦的偷偷「微調」回英語教學了。

這樣說吧,香港人就是《最後一課》裏的那些平時逃學、不用心機上法語課的學生,或許平時香港人都以「我係LA返唔識講中文」為榮,但關鍵時刻,香港人還是會義無反顧的「我撐廣東話」。

語言就是一種身分認同,局長你醒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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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2-7 19:07 |只看該作者
廣東話的法律地位(王永平)

早前教育局網站刊登一篇文章,指廣東話屬「一種不是法定語言的中國方言」,惹來「消滅」在香港使用廣東話的批評。後來教育局撰文澄清,指中文與英文都是香港的法定語文,廣東話則是大部分本地人的母語和口話,並就之前的說法出現含糊,不精準的地方所引起的誤會道歉。但教育局的道歉聲明再度被批評,指其內容有問題,愈說愈糊塗。我曾出任教育局長,應該有點資格評論一下。
       
首先,教育局道歉聲明的題目是《「兩文三語」正面睇》,其中的「睇」字是廣東話,不是正式的書寫中文。文章說「中國語文教育的目的是要提高學生學習和運用中文的能力,包括能夠掌握規範的書面語,能說流利的廣東話和普通話」。按此教育目標,學生可以流利地說「睇」,但要掌握規範的書面語,便須用「看」。教育局用「睇」字入題目可能是想強調政府重視廣東話,但此舉並不配合其教育政策。
       
在內地,廣東話是眾多方言之一,不是政府使用的語言。在香港,按照基本法第九條,中文是正式語文。語文的一般定義包括口語和文字。基本法第五條列明香港原有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香港開埠以來,絕大多數的華人都是以廣東話溝通。所以廣東話(包括寫成文字)都有法律效用。這個情況在回歸後獲基本法保障。不過,回歸前的香港政府和回歸後的特區政府都絕不鼓勵學生用廣東話書寫成文。
       
另一個香港語文特色是繁體字。在內地,繁體字不是正式或官方文體。在香港,學校教的是繁體字,而政府公函和香港人日常書寫的中文依然是繁體字。我認為這個情況應該維持最少五十年不變,藉此體現一國兩制的精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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