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集團
集團品牌
presslogic-logo
廣告查詢
工作機會
用戶登入
用戶名稱:
密      碼:
搜索
教育王國 討論區 小學雜談 轉校可解決問題?
發新帖
查看: 3612|回覆: 18
go

轉校可解決問題? [複製鏈接]


232
1#
發表於 10-11-18 15:2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打印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0    0    0    0


1614
2#
發表於 10-11-18 15:23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232
3#
發表於 10-11-18 15:38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醒目開學勳章 貢獻勳章


33554
4#
發表於 10-11-18 17:37 |只看該作者
如果我個小朋友因為同學校唔夾~ 要轉校
咁~ 轉咗校就只向前看
舊校點寫唔關我事喎!
學校有未解決嘅問題又點?! 我解決咗我嘅問題就得!
唔順氣嘅, 大不了去教署投訴!
恐龍家


232
5#
發表於 10-11-18 19:54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醒目開學勳章 王國長老


59411
6#
發表於 10-11-18 20:27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232
7#
發表於 10-11-19 12:04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醒目開學勳章 王國長老


59411
8#
發表於 10-11-19 15:56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Rank: 5Rank: 5

+3金熱血 貢獻勳章


4979
9#
發表於 10-11-19 16:29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唔明 於 10-11-18 19:54 發表


3.3.1 記 錄
b. 除載列其他有關學生的資料外,記錄必須包括已離校或在學學生的表現、操行及成績等重要資料,以供其他學校、大專院校或擬聘用有關學生的僱主等作為參考。

學校呈報已離校及轉校學生的「校管系統」表格或電子表格A
噉事前 ...


講緊小學 wor, 有邊個人會咁有興致睇返一個人之前的小學記錄呀

Rank: 5Rank: 5


3693
10#
發表於 10-11-19 18:40 |只看該作者
目 的
本 條 例 的 目 的 , 是 在 個 人 資 料 方 面 保 障 在 世 人 士 的 私 隱 , 並 保 障 個 人 資 料 得 以 不 受 限 制 地 從 已 實 施 資 料 保 障 法 例 的 國 家 和 地 區 自 由 流 入 香 港 , 這 有 助 促 進 本 港 經 濟 的 持 續 發 展 。
適 用 範 圍
本 條 例 適 用 於 任 何 直 接 或 間 接 與 一 名 在 世 人 士 (資 料 當 事 人 )有 關 的 資 料 、 可 切 實 用 以 確 定 有 關 人 士 身 分 的 資 料 , 以 及 其 存 在 形 式 令 查 閱 及 處 理 均 是 切 實 可 行 的 資 料 。 本 條 例 亦 適 用 於 任 何 控 制 個 人 資 料 的 收 集 、 持 有 、 處 理 或 使 用 的 人 士 (資 料 使 用 者 )。
條 例 生 效 日 期
本 條 例 由 一 九 九 六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起 實 施 。
對 資 料 使 用 者 及 資 料 當 事 人 的 影 響
資 料 使 用 者 必 須 按 照 本 條 例 附 表 1載 列 的 保 障 資 料 原 則 , 以 當 中 所 訂 明 的 公 平 資 訊 措 施 來 處 理 和 使 用 個 人 資 料 。
本 條 例 賦 予 資 料 當 事 人 某 些 權 利 , 例 如 他 們
-- 有 權 要 求 資 料 使 用 者 告 知 是 否 持 有 他 們 的 個 人 資 料 ;
-- 有 權 要 求 資 料 使 用 者 提 供 一 份 該 等 資 料 的 複 本 , 以 及
--有 權 要 求 改 正 資 料 。

資 料 使 用 者 向 資 料 當 事 人 提 供 個 人 資 料 複 本 所 徵 收 的 費 用 不 得 過 高 。

資 料 當 事 人 可 向 個 人 資 料 私 隱 專 員 投 訴 涉 嫌 違 反 本 條 例 規 定 的 情 況 , 或 透 過 民 事 訴 訟 , 就 因 此 而 蒙 受 的 損 害 向 資 料 使 用 者 要 求 補 償 。


232
11#
發表於 10-11-19 20:37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232
12#
發表於 10-11-19 20:44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232
13#
發表於 10-12-1 23:14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232
14#
發表於 10-12-2 22:58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232
15#
發表於 10-12-3 22:58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232
16#
發表於 10-12-6 23:06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232
17#
發表於 10-12-6 23:07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232
18#
發表於 10-12-9 23:53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Rank: 5Rank: 5


1972
19#
發表於 10-12-11 13:00 |只看該作者
嗰份紀錄一D都唔重要---香港係有私隱條例架!

教育局點解要學校KEEP 住D紀錄,係因為﹕
(1) 可以有證據証明學生資料的真實性---當學生申請學校/工作時,要填寫自己的個人資料,包括就讀學校,成績(連同成績表副本),活動, 獎項等,如果間學校/公司想確認D資料係唔係真實,可以向原校求證,不過一定要申請人同意,原校先至可以公開資料,如果唔係,校長就要洗定PAT PAT 了。

(2) 有D學校(如外國學校/公司)要求申請人有原校的reference letter,如果個學生畢業幾年之後先至要求reference letter,咁教佢既老師可能已離職,校方可根據紀錄寫reference letter。 不過呢d都係要申請人同意先至可以出。
如果有人申請過外國大學的經驗,可以留心申請表一定有一行文字要申請人同意原校可向大學披露資料。

最重要的是,呢個討論區讀者差不多全部都係成年人,冇理由唔知,小學的紀錄係升上中二或以上已經冇人會睇,中學的紀錄升上大學二年級後,等如一堆廢物。
‹ 上一主題|下一主題
返回列表
發新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