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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兩個月與前線教師討論,教育局日前正式向全港學校發出通告,公布「一校一社工」詳情,對於現時聘用學生輔導教師的學校,可以繼續沿用現行模式,總算解決了教育界擔心「一換一」的憂慮,但教育團體指措施與全面落實「一加一」(即一名社工加一名輔導教師)仍相差甚遠。有小學校長友好坦言,現時機制已有彈性,加上近年小學輔導與融合教育的發展,「一加一」是否適用全港小學存疑。
教育局要求現時領取「學生輔導服務津貼」的學校,在三年內轉用新模式,推行「一校一社工」政策。至於爭議較大,現時聘用學生輔導教師的學校,則可繼續採用現行安排,不受三年過渡期影響。對於社福界及教育團體要求「一加一」,通告未有着墨,但教育局局長楊潤雄稱會長遠考慮,現時先聚焦為小學提供社工服務。
有校長友好認為,今次當局通告顯然不希望「一加一」的訴求,拖累「一校一社工」的進度,「實際上現時全港四百多所小學,約三百所有社工服務,聘用輔導教師的小學約四分之一,若然大多數學校因『一加一』未有着落,不能通過『一校一社工』提升社工服務水平,對學生有害無益。」友好認為,新措施對開班不足十七班的「細校」尤為受惠,不應該「多數等待少數」。
雖然「一加一」似是加強輔導人手,但友好指,學校無論是訓育及輔導,應是全校參與,「以往有些學校把輔導工作,高度集中於學生輔導教師,而非教師之間的群體協作,往往只是『人釘人』,欠缺教學策略,效果未必顯著。」有意見認為,「一加一」後的學生輔導教師應仿效特教統籌主任,在輔導有統籌協調的角色,但友好認為,隨着多項措施實行,反而容易造成政出多門,「特教生有統籌主任,輔導個案有社工跟進,現在有教育心理學家定期訪校,若社工處理已綽綽有餘,輔導教師的定位無疑尷尬。」
要加強學校輔導服務,由一名社工加一名輔導教師組成「一加一」,不如一名社工加全校教師來得實際。關鍵是全校參與模式,是徒具形式的口號,抑或是實際行動,值得當局與學界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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