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線時間
- 23 小時
- 最後登錄
- 19-10-2
- 國民生產力
- 0
- 附加生產力
- 7543
- 貢獻生產力
- 0
- 註冊時間
- 14-2-13
- 閱讀權限
- 10
- 帖子
- 3777
- 主題
- 3291
- 精華
- 0
- 積分
- 11320
- UID
- 1446055
  
|
2016-10-04
(星島日報報道)教育工作者最大使命乃是「有教無類」。有智障學生家長早前就粉嶺一所特殊學校,向教育局申請加入「外籍英語教師計畫」被拒提出司法覆核,上周獲判勝訴。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形容裁決是「還學生一個公道」,並促當局盡快為相關學校提供外籍教師;有校長則指外籍教師創造的語境有利弱能學生整體學習。
專門取錄中輕度智障學童的香海正覺蓮社佛教普光學校,五年前申請加入教育局「外籍英語教師計畫」,被當局以計畫只涵蓋主流學校及收取肢體殘障學生的特殊學校為由,兩度拒絕申請,有不滿的家長遂提出司法覆核,高院日前裁定教育局做法屬直接歧視及違憲。
是次司法覆核歷經近五年,普光學校前校長何巧嬋形容是次判決影響重大,「是特殊教育界歷史性的一天」,同時喚醒社會大眾對智障兒童語言學習需要的關注。身為關注特殊教育權益家長大聯盟成員的張超雄指,裁決是「還學生一個公道」,希望當局能盡快亡羊補牢,落實法庭判決。
良好的英語學習條件有助學生發掘潛能,特殊教育學會主席黃婉冰認為,智障學生的學習機會理應與一般學童相等,「外籍教師的文化、行為、創造的語境對弱能人士而言是全新的體驗,能帶來多功能刺激,對整體學習有幫助,重要性毋庸置疑。」她分享指,自己曾親睹智障學生面對外籍老師表現活潑,學習動機亦明顯較強,她直言「這是學習之根本」。
此外,張超雄又提到現時圖書館及課程發展的津貼資助均以班級為單位計算,對特殊學校不利,「一般特殊學校皆實施小班教學,只有十班,但教育局則以『同一把尺』量度」,故他計畫於新一屆立法會,重新提出全面支援特殊學習需要學生的立法草案。
教育局發言人回應稱,尊重法院的判決,並正詳細研究判詞,以及徵詢律政司的意見,再決定作適當跟進,但強調十分重視特殊學校的需要,局方亦一直提供額外資源支援相關學校,如提供額外教師和非教學專責人員,承諾會檢視特殊教育的發展和資源投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