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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伯多祿「斬件」歸還 稱原小學屬教區用地
2015-11-20
(星島日報報道)審計署日前發表審計報告,指香港仔聖伯多祿中學舊校舍被辦學團體天主教香港教區「斬件」歸還,截斷聯外道路及公用設施,教區昨發表聲明,指地段於一八四九年已獲批,屬教區用地,其後申請重置中學校舍時,與政府協議分割地段,已將空置校舍連同土地全部歸還政府,歸還部分可從連接香港仔水塘及漁光道的貝璐道直達,更指貝璐道向東二百米已是聖伯多祿中學新校址。教育局回應指不評論個別個案。
天主教香港教區昨午發出聲明,對於審計報告的指控一一澄清,聲明指,有關聖伯多祿中小學舊校舍的地段於一八四九年獲批,為期九百九十九年,屬教區用地,教區早在一九二九年已在該地段興建聖堂,並在六二年重建,澄清並非如審計報告所寫,是由私人協約方式批出用地開辦中學及小學。其後,教區為服務南區居民,一九五七年自資開辦聖伯多祿小學,興建校舍,六五年獲政府資助八成建造費用,在小學旁邊創辦聖伯多祿中學,因不敷應用,遂在七二年開始經與當局商量申請新的中小學校舍。
聲明指,一九八八年小學無條件獲批准遷校舍往利東邨,並將原小學校舍歸還教區作其他用途,由於未能落實中學校舍新址,教區將原小學校舍暫借予中學擴展使用,同年亦獲政府資助,開始興建中學禮堂。澄清聖伯多祿中學只有兩座屬中學校舍,另一座是向教區借用。
二○○六年獲政府批准於水塘道建新校舍的聖伯多祿中學,一二年遷往新校舍,教區指,政府要求辦學團體將中學原校舍歸還以換取新校舍,於是與政府協議分割地段,將中學空置校舍連土地全部歸還政府,之前借用原小學的校舍歸還教區,並非如審計報告所指只歸還部分校舍。至於歸還校舍無路可通,教區反駁指可取道貝璐道直達,貝璐道往東二百多米,已是聖伯多祿中學新校址,連接香港仔水塘及漁光道。
對於當年為何不要求教區歸還低座小學校舍,是否「無條件批准」遷校等問題,教育局回覆指不評論個別個案,但重申進行校舍分配工作時,當局與辦團簽訂有新校舍辦學的服務合約會加入歸還土地條款,若辦團未有按服務合約行事,當局可終止合約,當局不排除有需要時,就執行服務合約歸還土地條款徵詢法律意見。
審計署所指其他情況,涉事辦學團體中華基督教青年會稱沒有回應,灣仔區街坊福利會在截稿前則未有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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