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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兒子遭學校留難擬興訟] 各位點睇呀!
嘩!保良局前總理喎,咁大担,唔係呀麻
指兒子遭學校留難擬興訟(2005年5月4日)
前保良局總理林依麗
【明報專訊】保良局前總理林依麗向本報投訴指,就讀直資中學保良局顏寶鈴書院的兒子,遭教師罰跑樓梯時跌傷腳及腰部,但校方沒有體諒她的兒子因傷需穿便服回校,報稱遭校方留難,已向教育統籌局及保良局投訴,打算為兒子退學及興民事訴訟。校方強調沒有要求學生跑,只是行樓梯,且當日沒有收到學生受傷報告,而得悉該學生穿便服回校後,只要求他補回醫生證明及家長信。
林依麗投訴,指周姓的兒子遭學校不公平對待。周同學稱,上月19日就讀中一的男同學因頑皮,被教師罰跑樓梯回6樓課室,而該教師卻乘搭電梯並無跟隨學生隊伍,周跑樓梯時不慎扭傷腳及腰部,當時不以為意,翌日卻感痛楚。林指,兒子因傷痛無法穿校服上學,向班主任及社工遞交醫生紙後,穿著寬鬆的便服回校,到校後卻遭校長要求呈交醫生證明及不批准他的兒子穿便服回校。
保良局顏寶鈴書院行政主任馮志生則解釋,該名體育教師並沒有要求學生「跑樓梯」,因學生秩序欠佳,要求學生「行樓梯」,平復情緒後再回地下。他承認,教師沒有隨學生行樓梯,但當日並沒有學生受傷報告。馮解釋,發現周同學身穿便服回校,校方致電家長了解,要求補交家長信及醫生紙,但強調事前不知周童受傷。教統局表示未收到有關投訴,正了解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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