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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間幼稚園,只要家長送禮比校長,子女就會被特別優待,學校容許,家長又唔犯法。咁就羸在起跑線啦!
報訊】名校維多利亞(君匯港)幼稚園校長被指破格安排一名兩歲男童插隊轉班後,收受男童母親贈送的名貴大褸及圍巾,二人因涉貪而被控。案件昨裁決,裁判官指幼稚園有政策准校長收禮,猶如校長的免死金牌,加上無直接證據顯示家長為了打好關係而送禮,儘管兩人行為相當可疑,仍裁定兩人七項控罪全部不成立。
控方指,汪的兩歲兒子X於2010年8月入讀幼稚園學前班的「兩日班」,9月申請調往最搶手的「五日班」,李3個月後批准X插隊轉班。李後來指示同事每天為X換底衫及餵藥,李更特意參加X的生日派對。汪在2012年向三名教師贈送名牌Bally或Salvatore Ferragamo銀包,三人向李求助,李着三人不要聲張,三人選擇拒收。李在前年收受汪所贈逾六千元的Moiselle女裝大褸及Bally圍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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