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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請問留位是否要交埋學券?
本報訊】為解決家長爭奪幼稚園學位而出現的混亂,教育局今年繼續推行統一收生安排,家長若為2016/17學年入讀幼兒班(K1)子女安排入學,最快9月可替子女申請學券,物色心儀幼稚園。學生資助處約6至8周完成審批,家長明年1月可用該學券作統一註冊,一人限註冊一學位,維持學位穩定。
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學童,應在今年9月起,申請2016/17學年學前教育學券計劃。教育局預計家長在9至11月間申請,約兩個月內完成程序,再寄出學券予申請人。同時間,幼稚園開始處理2016/17學年的入學申請。家長若毋須申請學券,也可在這段時間選擇心儀的幼稚園。

申請學券程序較去年遲
教育局要求,幼稚園需要在今年12月24日前公佈收生結果,家長需要在明年1月14至16日到幼稚園註冊,並繳交學券,一人限註冊一學位。若申請人不被取錄,可留意教育局在1月底開始公佈的K1空缺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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