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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局 追 誤 發 署 任 津 貼 教 協 促 公 署 調 查
教 協 批 評 教 育 局 突 然 追 討 十 多 年 署 任 津 貼 , 質 疑 未 盡 把 關 責 任 , 對 涉 事 學 校 及 教 師 不 公 道 。
(星島日報報道)教育局再向學校追收多年前誤發的津貼,教育專業人員協會收到近二十宗資助中學教師求助及投訴,指當局追討十多年前的署任津貼,涉款至少五十萬元。個案多屬中學文憑教師(CM)轉任助理教席(AM)時,學校誤向當局申領署任津貼,教協質疑當局把關不力,已去信申訴專員公署要求調查。教育局表明若發現學校安排或評估有誤,會要求校方澄清糾正,確保公帑運用得宜。
教育局在一三年引入編制查核系統,繼發現個別小學「升錯職」而要追回津貼後,近日通知個別中學要追討署任教師津貼。教協在本學年收到約二十宗資助中學教師投訴,涉及三所學校及一個辦學團體,暫有六宗個案作正式投訴,涉及五十萬元。立法會教育界議員葉建源指個案多是中學文憑教師(CM)轉任助理教席(AM)時,學校誤向當局申領署任津貼,教育局亦未審核把關,習非成是接近十年,當局直到近期始發現出錯,向學校及教師追討。
其中最嚴重個案,涉事教師任文憑教師(CM)曾先後署任助理教席(AM)及高級助理教席(SAM),但《資助規例》對中學文憑教師署任後兩者職位,無列明署任津貼安排,教育局因此向學校追討三十萬元多繳津貼。
教協會長馮偉華指,《資助規例》對小學文憑教師、中小學學位教師均有署任津貼,惟獨中學文憑教師沒有,相信導致學校錯誤申報,教育局審核時亦未把關,料問題只是冰山一角。
馮偉華續稱,教育局追討會即時扣起學校津貼,影響校方向現職教師發放工資,逼使學校與辦學團體須向個別教師追討,做法不公道,「應該負擔責任的是教育局與學校,錯的他們,教師對安排不知情,而且工作已做過了,連稅都繳了,絕對是受害者。」
教協已去信教育局常任秘書長黎陳芷娟,並要求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馮偉華又呼籲相關學校與教師向教協求助,以便把個案提交勞資審裁處仲裁,包括釐清《時效條例》六年追溯期限,是否適用於同類個案。
教育局回應指,資助學校在安排發放署任津貼時,須依據《資助則例》及相關當局通告等規定辦理,毋須教育局事先審批,安排自二千年起沿用至今,強調學校按照一貫做法承諾會把多收的薪金津貼退還,若學校安排或評估有誤,經當局發現,定必要求法團校董會或校董會澄清和糾正,以確保公帑運用得宜。
2016-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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