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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分配學額或增至30%
教育文化
A27 文匯報
2005-04-23
收生階段
自行分配學額或增至30%
現行的升中派位分為自行及統一派位兩個階段,分別佔2成及8成學額。
在自行派位階段,學校最多可以撥出20%學額自行收生,學生可以不受地域限制申請1所中學。統一派位階段,學生可申報區內30間中學,教育統籌局會根據學校網、派位意願、派位組別(由學生校內試成績、所屬小學以往學能測驗平均成績定出)及隨機編號來決定學生獲派的學校。
教育統籌委員會升中機制及教學語言檢討工作小組在《檢討中學教學語言及中一派位機制諮詢文件》中則建議,未來的自行派位階段,學校可自行分配的學額將增加至30%,學生可申請中學增加至2間,且不受地域限制;統一派位階段,每所中學會撥出此階段的10%學額,供學生跨區選報,而3個派位組別則根據中一學生的「編班試」成績,決定學生原屬小學各成績組別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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