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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小學計分法
eva.chan 寫道:
請問入小學嘅計分係點?? 例如 : 第一名子女是幾分, 父母曾經就讀小學是幾分 等等....
唔該晒
小一入學機制主要的理念是以「就近入學」為原則;避免以幼童能力作為收生準則,減低幼兒教育揠苗助長的誘因。現行的小一入學機制,分為「自行分配學位」和「統一派位」兩個階段:
自行分配學位
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家長可替其子女向一間官立或資助小學遞交小一入學申請表,申請該校的自行分配學位:
(i) 供有兄�姊在該小學就讀或父�母在該小學就職的申請人的學位
所有這類的申請人必獲取錄。此類申請是不受學校網限制的。若這類申請人數目少於學校小一學 額的30%,餘下學額可由學校根據(ii) 項方法自行分配。若這類申請人數目多於學校小一學額的 30%,不足之數將會以原本預留作「統一派位」的50% 學額填補。
(ii) 根據「計分辦法準則」分配的學位
學校應根據以下的「計分辦法準則」甄選申請人。這類申請也是不受學校網限制的。視乎上述第(i)項的申請人數目,這類學位不少於學校小一學額的20%。
(一) 父�母全職在與該小學同一校址的幼稚園或中學部工作 (20分)
(二) 兄�姊在與該小學同一校址的中學部就讀 (20分)
(三) 父�母為該小學的校董 (20分)
(四) 父�母或兄�姊為該小學的畢業生 (10分)
(五) 首名出生子女(即為家庭各子女中最年長者)(5分)
(六) 與該校的辦學團體有相同的宗教信仰 (5分)
(七) 父�母為該小學主辦社團的成員 (5分)
(八) 適齡兒童(即在九月開課時年滿五歲八個月至七歲) (10分)
註:申請人只能在第(一)至第(五)項中選一項填報;而在第(六)至第(七)項中,亦只能申報其中一項。所有申報的關係必須證明屬實,才可以獲得有關分數。
學校在甄選自行分配學位的申請人時,不可進行任何形式的面試或筆試。在「計分辦法準則」下,原則上,學校沒有需要約見申請人。但若學校認為有需要在公布「自行分配學位」結果前約見申請人,則會通知家長有關約見詳情。然而,申請人是否獲學校取錄,應取決於「計分辦法準則」的得分而絕非面見的結果。
若有申請人在「計分辦法準則」下得分相同,而申請人數目亦超過學校剩餘的自行分配學位的學額,學校應以隨機方式甄選同分的申請人。學校可自行抽籤,但須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則,或交由教育統籌局中央處理。學校應預先通知申請人校方將採用的方法及有關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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