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登入
用戶名稱:
密      碼:
搜索
教育王國 討論區 選科選校 城大擬破天荒賣專上學院 兩自資校接洽 7000師生路未明 ...
發新帖
查看: 1184|回覆: 2
go

城大擬破天荒賣專上學院 兩自資校接洽 7000師生路未明 [複製鏈接]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75509
1#
發表於 14-6-26 15:1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打印
【明報專訊】本報獲悉,香港城市大學正計劃轉讓其轄下提供自資副學位的城大專上學院,約7000師生受影響。目前學院總資產多達8.7億元,倘成事將是本港首宗轉售專上學院的個案。教育界盛傳,有至少兩間本地自資院校有意接手。教協會長馮偉華批評,城大將學院賣盤是進一步將專上教育商品化,有違辦學理念,對學院師生沒有好處。

城大發言人證實,校董會已批准研究會否有其他專上院校「願意接手」(to take ownership)城大專上學院以助學院發展,計劃仍於早期階段,一切暫時保密,未來校董會將適時公布結果。

城大專上學院目前以提供由城大頒授的自資副學位課程為主,下學年學費約4.75萬元。目前該校有近7000名學生、逾200名教師,校舍分別位於城大九龍塘本部和九龍灣。

消息人士透露,城大校董會今年初接納高層建議,聘請顧問公司協助尋找潛在買家。至本月中,高層通知校董會正與2名潛在買家作實質商討,城大將此事列作最高機密,僅少數高層知悉詳情,連校董會也只是被知會進度。

不過,由於轉手將影響學院稍後文憑試放榜招生安排,加上近日有買家到學院視察,因此教職員之間已流傳「賣盤」消息。

套現利發展獸醫學院

據悉,城大多年一直希望退出專上學院市場,業界估計城大賣盤後可騰出更多教學空間,以及套現資金發展,包括加強研究和發展獸醫學院。根據學院財政報告,2013年學院盈利高達8425.3萬元,總資產多達8.7億元,當中7.8億元屬於由城大代管的儲備。

工會:應向師生交代

目前學界盛傳至少2間本地自資院校有意收購,其中一個買家有多年開辦學位課程經驗,財力雄厚,估計收購是希望擴大市場佔有率;另一買家為有意自行開辦學位的院校,相信希望透過收購擴充教師團隊,提升教學質素。

教協批視教育為商品

城大教職員工會主席謝永齡證實,數月前學院內已流傳賣盤傳聞,認為無論校方是否有意賣盤,亦應向受影響學院師生交代,並指若最終賣盤,將涉及大量實際操作問題。教協會長馮偉華批評,城大將學院放售做法並不理想,亦不明白城大轉售學院的原因,批評學校做法視教育為商品。



點評

王家爸爸    發表於 14-7-9 10:06
   0    0    0    0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75509
2#
發表於 14-6-26 15:10 |只看該作者
證書頒授設施權限成疑問

【明報專訊】城大專上學院的最大「資產」,在於其近7000名學生以及教學團隊。城大教職員工會主席謝永齡指出,假設城大新學年將專上學院易手,有多項細節有待解決,首要問題是向文憑試生交代今年9月新學年入學後,學生會否受影響不獲城大證書,另外也需要解決目前在校學生的畢業證書,以及能否繼續使用城大校內設施等問題。

工會促招生須說明「風險」

謝永齡解釋,文憑試將於下月放榜,若專上學院即將易手,校方收生時必須向報讀的學生交代「風險」,例如2年後畢業時所獲的畢業證書未必是由城大頒發。校方亦須向在校學生交代學院轉手後,他們會否受影響,例如能否維持現狀使用城大的圖書館、電腦等設施。

憂教職逃亡潮

另一有待解決的問題在於教職員的去向,謝稱,當學院更換僱主後,教職員的薪酬福利會否受影響、職位和工作內容會否改變仍是未知之數,擔心此事將影響教職員團隊士氣,甚至出現逃亡潮,影響教學質素。他期望校方盡快向師生交代未來學院去向。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75509
3#
發表於 14-6-26 15:11 |只看該作者
當年政府借6億 免息建教學樓

【明報專訊】城大專上學院過往曾獲政府批出近6億元免息貸款,專供自資院校發展,於九龍塘城大校園內興建一座大樓專供學院使用。教協會長馮偉華質疑,城大放售後可將這些空間改作其他用途,有違當初政府貸款興建大樓原意。根據立法會的文件,該筆貸款令政府少收1.2億元利息。

政府少收1.2億利息

根據立法會文件,城大在2005年獲教育局專上教育機構開辦課程貸款,批出近6億元免息貸款,興建一座可容納6000名學生的城大教學樓(二),專供學院提供自資副學位課程,政府因而少收近1.2億元利息。另外,城大亦曾申請另一筆4400萬元免息貸款,裝修九龍灣校舍。

馮偉華質疑改用途違原意

馮偉華指出,城大已動用儲備提早向政府還清近6億元貸款,並將部分行政部門辦公室進駐該教學樓,質疑城大還清款項後即將教學樓(二)據為己有,有違政府當初貸款和批准興建大樓作自資副學位的原意,認為教育局應跟進,確保公帑運用得宜。

‹ 上一主題|下一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