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登入
用戶名稱:
密      碼:
搜索
教育王國 討論區 備戰大學 2024 DSE 疑難
樓主: Ving
go

2024 DSE 疑難  

Rank: 8Rank: 8


19141
發表於 22-6-28 18:57 |顯示全部帖子
Ving 發表於 22-6-28 17:53
所以我吾明有咁大政策改變考試局出張公告就算,冇向公眾解說甚或到立法會討論,全部嘢靠睇通告猜測,真喺吾 ...

你D問題唔會有答案,只可打好自己手上的牌,孩子好好準備公開試


3295
發表於 22-6-29 19:52 |顯示全部帖子

回覆樓主: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Rank: 5Rank: 5


3015
發表於 22-6-30 08:18 |顯示全部帖子
7-seven 發表於 22-6-26 14:59
廣深開設DSE班嘅全日校目前近20間(唔計培訓機構),第一屆保守估計以千計,留港唸大學就專心DSE經JUPAS入U ...
其實本身呢20間,是否政策有無變都係會來香港考DSE?

Rank: 6Rank: 6


7504
發表於 22-6-30 08:35 |顯示全部帖子
happyfamilybaby 發表於 22-6-30 08:18
其實本身呢20間,是否政策有無變都係會來香港考DSE?

plan得開DSE課程,一定可以考DSE,難道明知不可為而畀錢為之。

應該在planning上早已plan左行得通。

Rank: 4


990
發表於 22-6-30 08:46 |顯示全部帖子
happyfamilybaby 發表於 22-6-30 08:18
其實本身呢20間,是否政策有無變都係會來香港考DSE?

唔係已開設,係網上蒐集有的21/22即將開辦DSE班,包括南沙民心呢類主打港人子弟校。目前非本地生參加DSE人數其他JM有提供數據

Rank: 4


990
發表於 22-6-30 09:02 |顯示全部帖子
nicolemummy 發表於 22-6-30 08:35
plan得開DSE課程,一定可以考DSE,難道明知不可為而畀錢為之。

應該在planning上早已plan左行得通。

資深網友已引用過考評局資料,所以會提前3年嘅30/6前公佈,其實一早已有定案,只不過一步一步咁鋪排。

Rank: 12Rank: 12Rank: 12


55562
發表於 22-6-30 09:25 |顯示全部帖子
本帖最後由 小時了了 於 22-6-30 11:27 編輯
7-seven 發表於 22-6-30 09:02
資深網友已引用過考評局資料,所以會提前3年嘅30/6前公佈,其實一早已有定案,只不過一步一步咁鋪排。

我再 share 呢幾日係 google sir 幫助下睇到以下資料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在二零二二/二三至二零二四/二五三年期向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大學提供的經常撥款 https://www.edb.gov.hk/tc/about-edb/press/legco/others/index.html

https://www.edb.gov.hk/attachment/tc/about-edb/press/legco/others/LegCo%20Brief_EDB_UGC%202022-25%20triennium_Chi.pdf
學生人數指標
4 . 教資會就二零二二至二五三年期指示學生人數指標分布(按大學和程度劃分)提出的建議, 載於附件A。主要學生人數指標概述如下—



( a ) 教資會資助第一年學士學位課程收生學位數目(以「相當於全日制學位數目」方式表示1)將維持在每學年15 000個


附件A
2022 至2025 三年期指示學生人數指標(按相當於全日制學位數目方式表示)
城大: 每年2,062
浸大: (2022/23)1,112  (2023/24)1,122   (2024/25)1,122
嶺大: 每年511
中大: 每年3,256
教大: (2022/23) 603    (2023/24)593      (2024/25)593
理大: 每年2,351
科大: 每年2,065
港大: 每年3,040
總計: 15 000個 <<<< 呢個係 "本地生"(用最簡單講即是有香港身份證學生) 經 JUPAS (DSE) 及 Non JUPAS (IB/IAL/OSSD/內地高考/ 副學士…...) 讀 8大 2022年至2024年 3年嘅 year 1 學額


Rank: 12Rank: 12Rank: 12


55562
發表於 22-6-30 09:25 |顯示全部帖子
本帖最後由 小時了了 於 22-6-30 11:33 編輯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程序便覽 https://www.ugc.edu.hk/big5/ugc/about/nop.html
https://www.ugc.edu.hk/doc/big5/ugc/note/Full.pdf
超 額 收 生 - 呢個 year 1 學額係以15,000 本地生學額計額外 i) 20%收非本地生學額 (經 Non-JUPAS(DSE/IB/IAL/OSSD/內地高考.....) 及 ii) 4%本地生 學額 (經 JUPAS DSE 及 Non-JUPASDSE/IB/IAL/OSSD/內地高考.....)

3 . 8 教 資會在分配整體補助金時, 以學生人數指標為基本考慮因素, 因此院校應盡可能根據教務及撥款周期內核准的總人數收生。然而, 在超額收生和取錄非本地學生方面, 教資會准許院校作彈性安排,詳見以下各段。


學 士 學 位 、 副 學 位 和 研 究 院 修 課 課 程
3 . 9 院 校可超額收生, 但應明白教資會不會為此提供額外資源。至於因應特定人力需求開辦的課程的超額收生上限, 請參閱下文第3.10 段, 這些課程不會在本段闡述。院校可超額取錄本地學生, 但全校這類學生人數不得多於4%。至於非本地學生, 根據政府政策, 院校每個級別可收生的人數不得超逾核准教資會資助學生人數的20%
。該20%應全為非教資會資助學額。以全校計, 院校可超額收生人數(本地及非本地學生合計)不多於核准學生總人數的20%。院校可以在這120%的上限之內, 自行內部管理超額收生。

3.10 至 於 因 應 特 定 人 力 需 求 開 辦 的 課 程 , 超 額 收 生 的 上 限 為 20%
院校在每項有關課程超額取錄的本地學生和非本地學生的上限, 最多分別為該課程核准教資會資助學生人數的4%和20%, 惟此等人力需求課程的超額收生人數(本地及非本地學生合計)不得超逾該課程核准學生人數的20%。院校仍須盡量配合政府提出的本港人力需求。



Rank: 12Rank: 12Rank: 12


55562
發表於 22-6-30 09:25 |顯示全部帖子
本帖最後由 小時了了 於 22-7-1 12:35 編輯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61123/bkn-20161123111213170-1123_00822_001.html
審計署最近就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對大學的資助,進行審查,結果發現有大學不遵循收生規則

署方指,在2009至2012的3年期,以及2012至2015的3年期,有大學出現不遵循收生規則的情況,如3所大學在2012至2015年,於3項人力規劃範疇課程超額取錄的本地學生,較4%的超收上限為多,超出上限1.2%至15.1%,但並無書面證據顯示教資會曾採取跟進行動。

署方又提到,教育局在2014年12月曾向敎資會指,各大學因應特定人力需求而開辦的某些課程,實際收生與核准學生人數有出入,如自2010/11學年起,教師培訓範疇中一個課程的收生人數,低於核准學生人數的50%。而截至今年7月31日,教資會仍在研究如何為教師培訓範疇中,個別課程收生不足的情況訂定適當規限。

另外,在批撥研究用途撥款時,審計署指教資會評審時,沒有把大學研究的影響納入為評審因素;而教資會在分配指定用途補助金時,也沒有顧及各大學有關方面的成績。


審計署 - 刊物及新聞公報 - 審計署署長報告書 https://www.aud.gov.hk/chi/pubpr_arpt/aud_UniGra.htm
二零一六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對大學的資助報告全文https://www.aud.gov.hk/pdf_ca/c67ch06.pdf
二零一六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對大學的資助報告 摘要 https://www.aud.gov.hk/pdf_ca/c67ch02sum.pdf


審計署署長報告書 第六十七號報告書(二零一六年十月)ttps://www.aud.gov.hk/chi/pubpr_arpt/rpt_67.htm
第 2 章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對大學的資助https://www.aud.gov.hk/pdf_ca/c67ch02.pdf
6. 遵循收生規則 在每個三年撥款周期,各大學應盡可能根據教資會所訂的核准學生人數指標收生。儘管如此,教資會已在《程序便覽》(《便覽》) 訂明多項收生規則,讓各大學在收生方面可較為靈活處理。審計署留意到:(a)在 2009–12 三年期及 2012–15 三年期有不遵循收生規則的情況。舉例而言,在2012–15 三年期,3 所大學在 3 項人力規劃範疇課程所超額取錄的本地學生,較 4% 的超收上限為多,超出上限 1.2% 至 15.1%,但並無書面證據顯示教資會曾採取跟進行動;

(b) 2014 年 12 月,教育局向敎資會表示,該局關注到,各大學因應特定人力需求而開辦的某些課程的實際收生人數,與核准學生人數大有出入 (例如自 2010/11 學年起,教師培訓範疇中一個課程的收生人數低於核准學生人數的 50%)。教育局認為,收生不足的情況如此嚴重,有違訂定人力需求的原意,並代表不當使用教資會的撥款。因此,教育局建議教師培訓範疇中各個課程應被視為各別的人力規劃範疇,以便施行相應的收生人數規限。截至2016 年 7 月 31 日,教資會仍在研究如何為教師培訓範疇中個別課程收生不足的情況訂定適當規限;及

(c) 為實行非本地學生取錄政策由 2016/17 學年起的轉變 (即只應透過超額收生方式取錄學生,而收生上限為核准教資會資助學生人數的 20%),教育局在 2014 年 12 月要求教資會相應修訂《便覽》,並在有必要時修改收生規則。截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便覽》仍未更新,收生規則的修改亦尚未敲定 (第 2.25 至 2.27 及 2.30 至 2.33 段)。

12. 大學國際化 教資會認為,走向國際化對香港的未來至為重要,也是各大學的重要工作。根據教資會在 2010 年發表的高等教育檢討報告,雖然鼓勵內地學生來港就讀十分重要,但大學如要達到真正國際化,便須招收更多不同國籍和文化背景的學生。在 2015/16 學年,有 15 730 名非本地學生修讀教資會資助的課程,佔 2015/16 學年學生總數的 16%。審計署分析各大學修讀教資會資助課程的非本地學生組合,留意到在 2015/16 學年,內地學生佔各大學非本地學生人數的 76%,而 3 837 名內地學生以外的非本地學生則佔學生總數的3.9%。審計署亦留意到,在落實 2010 年高等教育檢討報告建議方面,可給予更大努力。例如檢討報告建議,大學應積極維持其學術人員的國際化。教資會秘書處雖然定期向各大學收集學生組合的資料,但未曾收集學術人員組合的資料 (例如資歷、經驗及原居國家)。另外,教資會尚未與各大學議定一套有關國際化的主要表現指標 (第 4.29 至 4.32 及 4.34 段)。

審計署的建議
14. 審計署的建議載於本報告書的相關部分,本摘要只列出主要建議。審計署建議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秘書長應:
(c) 在《便覽》訂明教資會對不遵循教資會收生規則的情況將會採取的行動,並就不遵循規則的情況採取適當行動 (第 2.35(a) 段 );

(e) 從速更新《便覽》的資料,以反映非本地學生取錄政策的轉變和收生規則的修改 (第 2.35(c) 段 );


(s) 進一步鼓勵大學繼續致力吸引更多非本地學生,特別是內地學生以外的非本地學生入讀,並在各大學促進多元化 (第 4.35(a) 段 );

遵循收生規則 2.25 根據《便覽》,按修課程度劃分 (即副學位課程、學士學位課程、研究院修課課程及研究院研究課程) 的核准學生人數指標,是在分配整體補助金時的基本考慮因素。核准學生人數指標分為兩類:一類適用於人力規劃範疇課程,另一類適用於非人力規劃範疇課程:(a) 人力規劃範疇課程是指須配合相關政府決策局/部門釐定的特定人力需求 (例如醫學、護理學、職業治療、放射治療和教師培訓等)的課程;及(b) 非人力規劃範疇課程是指例如商業、工程、人文學科和社會科學等的課程。在每個三年撥款周期,各大學應盡可能根據核准學生人數指標收生。儘管如此,教資會已在《便覽》訂明多項收生規則,讓各大學在收生方面可較為靈活處理。

不遵循收生規則
2.26 審計署審查各大學在 2009–12 三年期及 2012–15 三年期的實際收生人數,發現有不遵循收生規則的情況 (見表十二)。

2.27 審計署也留意到:
(a) 根據《便覽》,就全部課程而言 (即非人力規劃範疇及人力規劃範疇課程),如全校少收的學生超出有關大學核准學生人數的 4%,教資會可在其認為適當的情況下收回經常撥款。至於人力規劃範疇課程,教資會容許 4% 收生不足的情況,並可因應個別情況,就有需要跟進的收生不足個案決定採取適當行動;

(b) 《便覽》除了述明教資會不會因超額收生而提供額外資源外,並無提及不遵循超額收生規則的後果。不遵循超額收生規則的情況 (見表十二第 1 至 6 項) 因而未獲跟進;及

(c) 在 2009–12 三年期及 2012–15 三年期內,若干人力規劃範疇課程收生不足比率較4%的容許水平超出0.5%至32.3% (見表十二第7 項)。不過,並無書面證據顯示教資會曾考慮就這些情況採取適當行動。2.28 審計署認為,教資會需要在《便覽》訂明教資會對不遵循收生規則的情況將會採取的行動,並依循既定程序採取行動。

2.30 2014 年 12 月,教育局向敎資會表示,該局關注到儘管《便覽》明確規定各大學須盡量配合所訂的本地人力需求,但各大學因應特定人力需求而開辦的某些課程的實際收生人數,仍與教資會的核准學生人數大有出入。教育局列舉一個例子,自 2010/11 學年起,教師培訓範疇中一個課程的收生人數一直低於核准學生人數的 50%。該局認為,收生不足的情況如此嚴重,不但有違訂定人力需求的原意,也代表不當使用教資會的撥款。因此,教育局建議教師培訓範疇中各個課程應被視為各別的人力規劃範疇,以便施行相應的收生人數規限

需要因應非本地學生取錄政策的轉變更新《便覽》和收生規則
2.32 在 2016/17 學年之前,各大學可取錄非本地學生入讀教資會資助的副學位、學士學位和研究院修課課程,但不得超過按修課程度劃分的核准教資會資助學額內的 4% 和核准教資會資助學額外的 16% (即“4% 內 16% 外”政策——註 8)。為回應社會對非本地學生佔用寶貴公共資源而影響本地學生的關注,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 2014 年 12 月通過,由 2016/17 學年起,所有非本地新生只應透過超額收生方式取錄,而收生上限為核准教資會資助學生人數的20% (即“20% 外”政策)。

2.33 為實行非本地學生取錄政策的轉變,教育局在 2014 年 12 月要求教資會相應修訂《便覽》,並在有必要時修改收生規則。截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便覽》仍未更新。此外,教資會秘書處認為需要修改收生規則,但修改建議尚未敲定。2.34 教資會秘書處在 2016 年 9 月回應審計署的查詢時,告知審計署:(a) 為實行非本地學生取錄政策的轉變,即只可透過超額收生方式取錄非本地學生入讀教資會資助的副學位、學士學位和研究院修課課程,而收生上限為核准教資會資助學生人數的 20% (即“20% 外”政策),超額收生規則的所有修改已有定案 (與中醫藥和西醫藥課程有關的部分除外,因當時仍待食物及衞生局提供建議),並已於2016 年 2 月以電郵向各大學頒布。各大學在取錄 2016/17 學年新生時必須遵照新安排。各大學沒有提出運作方面的困難;及(b) 在收到食物及衞生局的建議後,教資會已於 2016 年 8 月以電郵向各大學頒布因應“20% 外”政策而調整的中醫藥和西醫藥課程超額收生安排。

審計署的建議
2.35 審計署建議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秘書長應:
(a) 在《便覽》訂明教資會對不遵循教資會收生規則的情況將會採取的行動,並就不遵循規則的情況採取適當行動;

(b) 從速就教師培訓範疇中個別課程的收生不足情況訂定相應規限,並密切留意是否有需要就其他屬人力規劃範疇下個別課程的收生不足情況訂定相應規限;及

(c) 從速更新《便覽》的資料,以反映非本地學生取錄政策的轉變和收生規則的修改。


政府的回應
2.36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秘書長同意審計署的建議,並表示:
(a) 就不遵循教資會超額收生規則的情況,教資會秘書處一直監察有關情況,並會諮詢教資會,考慮諮詢各大學後在《便覽》載列將會就不遵循教資會超額收生規則情況採取的行動。至於不遵循教資會收生不足規則的情況,《便覽》第 3.12 條已載述有關行動;及

(b) 教資會秘書處會從速更新《便覽》的資料,以反映非本地學生取錄政策的轉變,以及從速敲定收生規則的修改







Rank: 12Rank: 12Rank: 12


55562
發表於 22-6-30 09:32 |顯示全部帖子
本帖最後由 小時了了 於 22-6-30 13:01 編輯

http://www.mingshengbao.com/tor/article.php?aid=820627



立法會三題:  關於專上院校,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2022年5月4日(星期三)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205/04/P2022050400275.htm
問題:

(一)是否知悉,過去三個學年,每年(a)11所可頒授學位的自資院校(包括在《專上學院條例》(第320章)下註冊的院校和法定院校)、(b)八所獲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大學屬下的自資部門或社區學院,以及(c)根據《教育條例》(第279章)或其他相關法例註冊的專上院校的以下資料:(i)教職員數目、(ii)副學位/高級文憑、學士學位及研究院課程的學生數目、(iii)獲公帑配對的補助金金額,以及(iv)獲本地自資學位界別競逐研究資助計劃資助的金額(使用與下表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

專上院校類別:  

院校自資部門或社區學院
                        (適用於(b)類院校)
學年(i)(ii)(iii)(iv)


(二)至今共有多少個項目獲自資專上教育提升及啟動補助金計劃撥款,並以表列出每個獲批項目的以下資料:(i)院校、(ii)項目所涉的行業/界別、(iii)項目名稱、(iv)開辦模式(即全日制或兼讀制)、(v)獲批款項、(vi)減省的成本及百分比、(vii)使用撥款的主要範疇及(viii)受惠學生人數;若有項目的申請被拒絕,每輪申請被拒絕項目的百分比,以及具體原因為何;

(三)鑑於據了解,現時公帑資助院校及自資院校就招收非本地學生人數設有上限,有關規定的具體詳情、法理依據及具體考慮為何;若該兩類院校的有關規定不同,原因為何;過去三個學年,每年各專上院校執行有關規定的具體情況為何,並按課程級別列出非本地學生的人數及百分比;

(四)會否考慮盡快撤銷或放寬由公帑資助院校及自資院校開辦的自資課程可招收非本地學生(尤其內地學生)人數的上限;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五)鑑於粵港澳大灣區對職業教育的需求甚殷,會否考慮撤銷或放寬自資院校開辦的自資課程(尤其與職業教育及應用教育相關的副學位/高級文憑課程)對非本地學生人數的限制;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的一貫政策是支持公帑資助和自資專上教育界別並行發展。自資界別有助本港高等教育體系的多元化發展,亦為中學畢業生提供更多升學機會。教育局根據上述政策,對自資院校作出監管,着重確保院校的運作透明度、質素保證及良好管治,亦推行多項支援院校的措施及為學生提供資助,以推動自資界別持續穩健發展。

  就此,教育局正積極跟進檢討自資專上教育專責小組於二○一八年十二月提交的檢討報告中作出的建議,包括促進院校之間在定位及開辦課程方面的策略性協調,協助院校發掘和建立有特色的專精範疇,推動自資界別健康及可持續發展。因應中學畢業生人數持續下降對自資專上院校收生構成的挑戰,教育局已多次提醒院校應在質和量兩方面加以鞏固。教育局會繼續和相關院校就其未來發展保持溝通。

  就周文港議員的問題,現答覆如下:

(一)二○一九/二○至二○二一/二二學年,各自資專上院校按院校劃分的教職員人數載於附件一。

  二○一九/二○至二○二一/二二學年,按院校劃分全日制經本地評審自資副學位及學士學位課程的學生人數載於附件二。

  二○一九/二○至二○二一/二二學年,按院校劃分經本地評審自資研究院研究及修課課程的學生人數載於附件三。

  第七輪配對補助金計劃在二○一七年八月至二○一九年七月推行,供合資格的自資本地學位頒授院校申請。各參與院校按院校劃分獲撥款的配對補助金款額載於附件四。由二○一九年七月至二○二一年三月推行的第八輪配對補助金計劃並不涵蓋自資專上院校。

  本地自資學位界別競逐研究資助計劃自二○一三年推出,透過研究基金撥款,以競逐方式資助本地自資學位界別的學術和研究發展。二○一九/二○至二○二一/二二年度,各參與院校按院校劃分於該計劃獲撥款的金額載於附件五。

(二)自資專上教育提升及啟動補助金計劃(補助金計劃)在二○二○/二一年度的首輪申請中接獲22份申請,當中共有六個項目獲批,涉及撥款約一億三千七百萬元。獲批項目涵蓋多個不同界別,包括專職醫療、金融、藝術及創新科技,以及航運,有助應對有關行業的殷切人力需求。獲批項目的詳情載於附件六。

  教育局正按程序處理補助金計劃於二○二一/二二年度接獲的申請,並將適時公布有關申請結果。

  在補助金計劃下,自資專上教育委員會會根據以下各項因素,就申請項目的可取之處向教育局局長提供建議:
(a)申請的課程能否為特定行業培育人才,而有關行業已確認為人力資源需求殷切或有待補足;
(b)申請的課程是否符合有關院校在界別內的策略定位及其學術發展計劃;及
(c)課程設計、費用、財政可持續性、收生計劃,以及任何其他相關因素。

  教育局局長會考慮自資專上教育委員會的建議及所有相關因素,以決定批出補助金計劃的撥款。

(三)至(五)根據現行政策,八所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資助大學可透過超額收生形式錄取非本地學生,修讀公帑資助學士學位課程。相關非本地學生人數總數不應超過核准公帑資助學士學額總數的20%。此外,非本地學生需支付足以收回有關學位之成本的學費。同等收生及學費安排亦適用於公帑資助副學位課程及研究院修課課程。於二○一九/二○、二○二○/二一及二○二一/二二學年(臨時數字),修讀資助學士學位課程的非本地學生人數佔該學年核准公帑資助學士學額總數的百分比分別為16.6%、16.9%及17.9%,研究院修課課程的百分比則分別為5.0%、4.6%及5.8%。在此期間並無非本地學生修讀八間教資會資助大學的公帑資助副學位課程。各教資會資助大學修讀副學位、學士學位及研究院修課課程的非本地學生數字表列於附件七。教資會資助大學的研究院研究課程並無設下非本地生收生限額。

  自資專上院校方面,除內地、澳門及台灣學生外,非本地學生入讀全日制經本地評審的自資本地副學位、學士學位和研究院修課及研究課程並不設限額。至於內地、澳門及台灣學生,現時一共有六所本港自資專上院校獲國家教育部批准招收內地學生入讀其全日制經本地評審的自資本地學位課程,包括珠海學院、香港恒生大學、香港樹仁大學、香港都會大學、東華學院及職業訓練局轄下的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在國家教育部同意的機制下,該六所指定自資院校每學年就讀其全日制經本地評審的自資本地副學位及學士學位(包括銜接學位)課程的內地、澳門以及台灣學生人數,不應多於上一學年相關課程總學生人數的10%,研究院課程則不設限額。就副學位課程方面,現時並無指定自資院校的要求,即所有自資院校均可取錄非本地學生入讀全日制經本地評審的自資本地副學位課程,惟上述10%的限額同樣適用。

  二○一九/二○至二○二一/二二學年,各自資專上院校按院校及修課程度劃分的全日制經本地評審自資本地副學位及學士學位課程的內地、澳門及台灣學生人數,以及佔上一學年相關課程總學生人數的百分比載於附件八。

  現行政府政策旨在吸引優秀的非本地學生來港就學,藉此進一步推動本港高等教育界國際化,鞏固香港作為區域教育樞紐的地位,同時吸納高質素人才來港,應對香港當前對人力資源的殷切需求。透過非本地生上限維持適當的非本地學生數目,有助達至吸納優秀人才來港的政策目標,同時在維持教與學質素、相關配套設施(例如課室、實驗室及宿位)的供求等考慮因素之間作出適當平衡。政府及教資會不時檢視相關數據,並按需要考慮對現行非本地學生上限作出適當調節,並與國家教育部就鼓勵內地學生來港就學的相關事宜保持密切溝通,以貫徹上述政策目標。                                 

附件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六


                                                                     

附件七


                                                                     

附件八







2022年5月4日(星期三)


Rank: 12Rank: 12Rank: 12


55562
發表於 22-6-30 10:03 |顯示全部帖子
本帖最後由 小時了了 於 22-7-1 07:03 編輯

依家見到嘅:
1) 考評局把關不力, 監管不足.
https://www.edu-kingdom.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868590&extra=page%3D1&page=6
有向申訴專員公署 及考評局投訴, 但係都係唔成功, 詳情上面 post #120 有寫. 有關考評局"審批"內地未滿19歲自修生申請考DSE, 佢哋無讀內地高考課程只係讀DSE 課程, 考評局竟然2021年以前咁多年都核實唔到 (可能係無從核實) 內地自修生申請者係咪只讀 DSE 課程而批淮佢地自修生去考DSE.

另一方面, 19歲以上跟考評局自修生規定申請就心甘命抵, 大家跟規矩去考DSE. 就係有人未滿19歲唔跟規矩而考評局把關不力俾佢哋考嘛, 擔心呢啲情況將來會越來越多

2) 教資會 監管不足
大學收生"非本地生" 過去一直有超額收生超過教資會規定, 連審計署 audit report 都有報告(不過審計署係講本地生超額超收生)


將來擔心嘅:
1) DSE 代考槍手
2) DSE 試題保密性
3) DSE 考生突然無限量增加

係咁情況下, 大家對2024年內地可以考 DSE, 咁我地真係擔心香港有關負責機構繼續監管不足, 把關不力, 影響DSE公平及影響入讀香港資助大學

Rank: 5Rank: 5


2927
發表於 22-6-30 13:29 |顯示全部帖子

回覆樓主:

昨天行過書局,睇吓開始賣教科書未。佢地話今年有些學校都未定好,所以今年会幾趕同多人。我想早些買都話未得。

行佐一陣,就留意到,有家長同子女,應該是內地人,買高中教科書。

其實平時有行開,都会有內地家長買香港教科書參考。
妹妹豬 齊來做個好朋友)

Rank: 8Rank: 8


15515
發表於 22-7-6 11:59 |顯示全部帖子
chitchit0520 發表於 22-6-29 19:52
香港已經回歸25年,呢度仲咁多人擔心呢樣嗰樣,說什麼「香港人」……,真係好可笑!
香港係中國既一部份呢 ...
其實呢, 中國之大省份之多, 所以有自稱福建人, 湖南人, 上海人, 香港人有問題嗎??
國內人喜歡到港, 是香港在於與國內的省市大不同???

如果香港同國內各左省市一樣無了自身的優勢,
這樣的省市中國多的是, 國內人那需要到港 ????


3295
發表於 22-7-6 21:16 |顯示全部帖子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Rank: 6Rank: 6


7504
發表於 22-7-11 16:29 |顯示全部帖子

回覆樓主:

https://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2475105/%E6%97%A5%E5%A0%B1-%E6%95%99%E8%82%B2-%E6%95%99%E8%82%B2%E8%A6%81%E8%81%9E-%E6%B8%AF%E4%BA%BA%E5%AD%90%E5%BC%9F%E6%A0%A1%E6%93%AC%E5%A4%A5%E9%AB%98%E4%B8%AD-%E8%BE%A6%E5%85%A7%E5%9C%B0%E7%94%9F%E6%96%87%E6%86%91%E8%A9%A6%E8%AA%B2%E7%A8%8B%E7%8F%AD

(星島日報報道)內地合資格的港人子弟學校,最快二四年起參與文憑試及設立試場。據了解,有港人子弟學校看重文憑試「北上」開設考點,勢吸引更多內地生參加,擬明年與當地普通高中合作,開辦以內地生為對象的「文憑試課程班」。有教師坦言文憑試對內地生來說,只有英文科較難克服,「其他科目要比內地高考簡單」。

考評局早前向學校發出通告,宣布最快二四年起容許合資格的港人子弟學校,申請成為文憑試的「與考學校」,保送中六正讀生以學校考生身分報考,並在校內設立試場。雖然是否容納外校生及自修生在內地試場應考,仍待內地相關部門同意,但據了解,已有港人子弟學校擬明年秋季,夥拍當地普通高中合作招收內地生,開辦文憑試課程,初步計畫先開一、兩個小班,學費每年七萬至八萬元人民幣(折合約八萬一千至九萬三千多港元)。
教師:DSE較高考簡單

有港人子弟學校負責文憑試課程教師向本報表示,文憑試課程近年被內地家長「認知與接受」,隨着學校很可能成為「內地考點」之一,相信吸引愈來愈多內地生應考,「其實文憑試對於內地生來說,只有英文科比較難,如果過了這關,其他科目要比內地高考簡單。」

目前大學聯招只限持本港居民身分、居留權及單程證等本地學生,港人子弟學校的港籍學生,日後具備通過聯招申請報讀資助大學學位的資格,而內地生即使持文憑試成績,亦須以非聯招方式報讀,八大以超額收生形式錄取非本地生,人數以核准資助學額兩成為限,繳付學費亦較本地生高。雖然如此,該名教師相信,隨着參加文憑試的內地考生增加,將對港生形成競爭。

新措施下,內地港人子弟學校可保送學校考生參加文憑試,他認為有利於學校招生,「能在自己學校考試,孩子的身心狀態肯定都不一樣。」目前共有四所獲內地官方認可、合資格向考評局提交申請的港人子弟學校,據悉內地的個別國際學校,亦有意轉型為港人子弟學校。
家長倡北京設「港澳班」

隨着文憑試「北上」,內地其他省市的港人子女就學問題,亦引起關注。在未設港人子弟學校的北京,有港生家長在人民網屬下的「領導留言板」,向北京市長陳吉寧撰寫公開信,指北京有大量的港澳學生就讀,卻沒有給港澳生提供合適的學校,造成教育不平衡,令在京就讀的港澳生很難有優秀的成績,建議學習深圳、廣州、上海等地在中學開設「港澳班」。

今年初,北京市政協委員、香港專業人士(北京)協會會長馮國佑,曾在提案中關注在京港人子女高中「升學難」問題。他建議,北京可以參照「廣州模式」設立「港人子弟班」,方便港籍學生完成學業,在內地工作生活。

Rank: 6Rank: 6


9512
發表於 22-7-12 16:50 |顯示全部帖子
小時了了 發表於 22-6-28 15:42
可以, 2024年及以後仲可以係內地試場考DSE, 不用來香港考

小時了了,請問持有香港身份證的雙非童,如果他們入讀香港考試局認可做dse試場的深圳、廣州香港人子弟學校,那他們是經Jupas還是 non-Jupas入讀香港的大學呢?

Rank: 6Rank: 6


7504
發表於 22-7-12 17:27 |顯示全部帖子
jaycee_mami 發表於 22-7-12 16:50
小時了了,請問持有香港身份證的雙非童,如果他們入讀香港考試局認可做dse試場的深圳、廣州香港人子弟學校 ...

我代答啦,有永久居民資格的香港人是jupas.

大肚爭醫院床位,BB爭奶粉、升幼升小升中升大爭學位。還記得這個說法嗎?

Rank: 6Rank: 6


9512
發表於 22-7-12 17:49 |顯示全部帖子
nicolemummy 發表於 22-7-12 17:27
我代答啦,有永久居民資格的香港人是jupas.

大肚爭醫院床位,BB爭奶粉、升幼升小升中升大爭學位。還記得 ...

謝謝,thanks a lot。

Rank: 6Rank: 6


7504
發表於 22-7-14 08:45 |顯示全部帖子

回覆樓主: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657512-20220713.htm

教育局局長蔡若蓮說,如果由政府代繳文憑試考生的考試費恆常化,考評局將變成資助機構,影響考評局條例、財政獨立法定機構性質及運作模式,對考評局發展及考試,長遠並無好處。

在立法會大會,有議員提出有關政府代繳考試費的質詢。議員陸瀚民說,本港學生需要參與文憑試,沒有其他選擇,用者自付原則未必適用於這些考生,代繳考試費對考生或其家庭是德政。

蔡若蓮回應說,除了用者自付原則、保留彈性及資源用於更有效範疇外,若代繳或直接資助,一方面影響長遠政策承擔及公共服務收費原則,亦影響教育制度及考評局的法定獨立角色運作模式。她重申政府將為有經濟及特殊需要考生,因應情況提供特殊支援,更精準及到位幫助真正有需要的考生。

對於議員葉劉淑儀要求大力壓縮考評局開支,例如刪除一些較少人應考的科目,蔡若蓮說當局有定期檢視成本、考生人數及開源節流等措施,形容局方「跟得好貼」。

Rank: 3Rank: 3


152
發表於 22-9-16 23:18 |顯示全部帖子
忍不住回答一下,如果擔心內地考生(甚至“衡水工廠”)蜂擁而至到DSE,過慮了。
1)先聲明,我來自內地,但已居港很多年,現全家永居,孩子自幼稚園就在香港讀書,將來都是參加DSE。

2)這幾年因為“運動“和疫情,很多身邊朋友帶著孩子回到內地,如果沒有進培僑或南沙,基本都進了國際學校。我個人認為,非香港身分孩子不可能參加DSE,即使是雙非。甚至,和我朋友一樣,即使全家都是永居,不算雙非,也不會參加DSE。本質原因是,專門為DSE考試而準備的學校就那麼幾家,招生人數就決定了上限。參加DSE考試,又沒有老師,那不相當於輟學在家全自修,家長怎麼可能放心。

3)無論深淺,DSE都是一個(國家或地區)的大考,出卷風格,考評規則,備考項目等等,都是需要師資的,這不是孩子說轉就轉,說考就考的。舉例,內地有哪個高中生接觸過 通識科?衡水能有通識科老師?衡水的英文老師呢? 退一步,就算都是中文科,試卷風格也不同,一邊備考內地高考,一邊還溫習香港DSE? 這和香港孩子,同時考DSE和AL沒有區別,非常燒錢,以及非常燒時間和精力。

綜上,DSE在內地比較尷尬。經濟實力不夠的,不會花那個錢,同時準備內地高考和DSE。經濟實力允許的,IB,AP,Alevel 海外受眾更廣,即使想來香港,用IB ,Alevel成績也都可申請,不如直接去國際學校或學校裡的國際班。

綜上,希望我解釋清楚了。內地家長和香港家長一樣,也要考慮經濟能力,補習老師,和考試的應用認受性。在內地讀書,但是參加DSE考試的人數,取決於廣東幾家港人子弟學校的人數和那一兩家專門的補習社(據我所知,只在廣東有)的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