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快樂火雞 於 20-2-10 09:11 編輯
https://hk.news.yahoo.com/%E6%95%99%E8%82%B2%E5%B1%80%E5%9B%9E%E8%A6%86%E6%9C%AC%E7%B6%B2-%E8%BF%A6%E5%8D%97%E5%B9%BC%E7%A8%9A%E5%9C%92%E9%80%80%E5%AD%B8%E8%A3%9C%E5%AD%B8%E8%B2%BB%E4%BA%8B%E4%BB%B6-040347084.html
這是16年的新聞, 其中教育署的回復
就你的查詢,教育局發言人回覆如下: 教育局已就事件向該幼稚園了解有關情況,並清楚表明如學生在該月份未有上課,校方不得向學生家長收取該月份的學費。如學生已經繳交學費並於上課月份中途退學,校方須清楚向家長說明有關處理學費的安排。校方已答應通知家長,不會就需要一個月前通知退學而額外收取一個月學費。
我個人認為(請勿當做法律意見)情況系咁樣 1.教育署會照派二月的津貼給券校 2.教育署表示學費系一年的費用, 意思系停課與否, 只要學生讀足一個學年,就系交尼筆數,退學另計 3.雖然坊間覺得退學要給足下個月學費, 但教育署的角度,最多只要交當月的學費 4.一月就退, 幼稚園想追二月學費好艱難 5.二月退,而幼稚園無提供二月的教學,追學費也頗艱難
所以好多幼稚園至會咁好死,學費減半, 尤其系某間"名幼"逼老師放無薪價都要減學費, 同埋好多學校會提供網課. 因為要keep住話自己有提供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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