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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王國 討論區 備戰大學 檢討報告出爐 籲統一規管自資專上院校 免誤解為本部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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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報告出爐 籲統一規管自資專上院校 免誤解為本部 小組..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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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8-12-28 13:4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打印


政府去年成立「檢討自資專上教育專責小組」,主席張炳良(左二)、成員范鴻齡(右二)、雷添良(左一)和陶黎寶華(右一)昨向教育局提交報告。眾人手持的報告以「並行發展 促進多元」為題,張解釋,報告封面上多種顏色,象徵自資院校的多元發展。



現時港大附屬學院(圖)等八大自資附屬部門只需根據《教育條例》279章註冊,辦新課程毋須徵求政府批准,小組建議該些附屬部門日後脫離八大,與其他自資院校納入同一條例規管。


【明報專訊】政府去年10月成立「檢討自資專上教育專責小組」,本年6月下旬展開近兩個月諮詢。小組綜合諮詢意見,昨向教育局提交報告,建議8間教資會資助大學(下稱八大)的附屬自資部門脫離八大,與其他自資院校一併納入同一條例規管。小組主席張炳良表示,過渡時八大品牌、校園設施等細節可交由大學校董會決定,但強調無論附屬部門變更名稱與否,「不應該令公眾有任何的誤解,以為它便是大學本部」。


小組在諮詢期內接獲近80份意見書,並參考包括內地、台灣、新加坡、英國、美國等9個經濟體的做法編寫報告。報告最終以「並行發展 促進多元」為題,提及八大與其附屬部門「分家」問題、院校取消註冊機制(另見稿)、向自資院校提供更多非經常開支等13項建議(見表)。教育局長楊潤雄昨表示會仔細研究檢討報告及其建議,訂定未來發展方向。


八大附屬校新課程現免政府審批


現時規管自資院校主要分兩套架構,由於八大本身有賦權條例,開辦自資附屬部門只需根據《教育條例》279章註冊,辦新課程毋須徵求政府批准,但據《專上學院條例》320章註冊的樹仁大學和香港恒生大學等10間獨立自資院校,則須事先獲批。報告提及,由於規管要求不同,不利院校之間發展專精範疇上協調;亦令人懷疑部分自資院校提供的專上教育質素不及其他院校,故有需要統一監管。


設施證書銜頭  張:交各大學校董會決定


小組引述部分大學表示對將自資部門脫離大學感遲疑,恐自資部門因此失去聯繫及建立的品牌形象,小組亦認為必須小心管理過渡程序,不能忽略對師生可能造成的影響。主席張炳良強調不應「一校兩制」,但因八大在不同歷史背景開辦自資課程,過渡時八大和其自資部門所屬聯繫的細節可交由所屬大學校董會按院校自主原則、大學最佳利益決定,尊重歷史,「比方說大學的設施,若要使用的話,該按照什麼收回成本的安排,或品牌等問題」。至於八大自資部門課程如何由自行評審轉至由評審局評審,張炳良稱可透過過渡安排等靈活處理。


對於八大附屬自資部門過渡後是否要改名及學生畢業證書上的院校名稱,張炳良說,因八大與其附屬自資部門的關係有異,難一概而論,但稱「無論是否保留大學的名稱也好,公眾很清楚它(自資部門)不是那間大學」。被問八大校董會商討若不作任何改變,小組有何建議,張炳良說:「我相信他們最終決定,都不會說刻意去跟政府一些高等教育政策相違。」


至於部分八大於本部下開辦的自資課程,例如科大4年學費近98萬元的全球工商管理自資學士,張炳良表示可容許有關大學基於合理策略原因繼續開辦有限數目課程,但現階段不宜詳述何謂策略原因,亦沒具體課程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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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8-12-28 13:44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elbar 於 18-12-28 13:45 編輯

理大自資校:分家最影響是課程須交評審

【明報專訊】檢討自資專上教育專責小組提出,八大的附屬自資部門日後要脫離大學。除了科技大學及教育大學,現時本港6間資助大學都有自資附屬部門(見表)。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院長阮博文稱,理大轄下自資部門與大學不論財務、行政管理、校園均獨立運作,認為「分家」最大分別在於要將課程交由評審局審批,憂慮要多花一倍時間,用兩年才可完成。他稱不擔心脫離理大後影響收生,學生選讀該校是考慮課程質素,不是全靠大學品牌效應。

大部分設施在自資校園內

理大轄下有香港專上學院及專業進修學院,開辦自資副學位及銜接學位課程,本學年取錄近6000人。阮博文說,兩校學生均在獨立校園上課,「大部分設施都在自資校園內,而校方一直都有與理大簽訂購買服務協議(Service Agreement),在符合教資會指引下,讓自資學生用本部設施」。

稱收生非靠大學品牌  靠課程質素

有指「分家」或影響自資部門失去大學品牌形象,阮博文稱「有大學品牌,也非百分之百可吸引學生,有個別大學附屬自資部門的收生亦不理想」。他認為,院校10多年前成立時或有大學「名牌」優勢,但「維持不了多久」,營運多年後,課程質素、教學條件、學生出路口碑等更重要。

至於其他院校的安排,港大專業進修學院稱將與港大仔細研究檢討報告及其建議,商討未來發展方向。中大稱須待《專上學院條例》修訂後再作適當跟進。浸大校長錢大康表示,歡迎報告中公立和自資兩類院校並行發展的建議,認為有助推動本港高教界培育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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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8-12-28 13:47 |只看該作者
列明撤註冊機制  試辦期收生差可殺校


【明報專訊】自資院校營運受學生人口下降衝擊,明德學院早前宣告下學年停收生。2021年中學文憑試日校考生將由今年的約5萬人,降至約4.4萬,自資院校收生競爭將更激烈。「檢討自資專上教育專責小組」昨向教育局提交的檢討報告建議,在合理試辦期內「收生人數持續並遠低於院校目標」,可視作取消註冊考慮因素之一,但就試辦期長度並無具體說法,亦要交由政府在制訂法例時再釐定清晰準則,同時視乎《專上院校條例》320章修訂條文的寫法。


未具體說明試辦期長度


小組認為,有需要更清晰列出取消註冊機制的程序和主要準則,並建議通過立法或行政安排,規定那些經過一段合理試辦期後,其發展情况和院校自身能力仍遜於原來計劃及指定標準,包括在教與學、教學能力、課程營辦方面嚴重不足的機構可被取消註冊。


小組主席張炳良強調,收生人數不是考慮取消註冊的唯一因素,但「評審局會一併批核收生數目,若它(院校)說收到100名學生,師資亦有能力教授100名學生,但到頭來收生只收到5個(學生),好明顯是很大落差,於是一定要問,為何收生做不到?為何開頭充滿信心?是否跟課程質素有關連?師資出問題?」本報向2018/19學年取錄39名新生的宏恩基督教學院查詢,校長崔康常表示要研究報告內容,暫不回應;取錄48名新生的香港能仁專上學院校長黃景波電話則無人接聽。


副學士高級文憑續並行  更明確分工


小組亦建議,將副學士跟高級文憑更明確區分定位,副學士主要準備學生繼續升學,高級文憑則讓學生可即時投身相關行業,小組期望透過強化專業連繫,令高級文憑更專業導向,「重振」高級文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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