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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早接觸電子產品 孩子不懂寫字?(沈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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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8-2-27 10:32 |顯示全部帖子

電子產品已成為都市人不可或缺的隨身物,不少幼童年紀小小已開始接觸。


英國研究發現兒童若太早用電子產品,或令手部肌肉弱化,連持筆寫字也有難度。今時今日難說罷用科技產品,但如何才算善用科技?


英國衞生部轄下兒科醫生Sally Payne表示,時下兒童的握力及手部柔韌度不如10年前,常見兒童缺乏基本手部協調能力,連鉛筆也抓不住,歸根究柢竟是科技作怪。學會用筆寫字的過程中需要鍛練手指肌肉,過早使用電子產品如iPad等同剝削鍛練這些肌肉的機會。


欠手部鍛練 活躍症風險恐亦增


學者屢屢強調過量使用電子產品可損害健康。香港理工大學早於2013年發現每天使用智能手機1至4小時的學生當中,逾半手指及手腕疼痛,更有約8成出現頸痛。衞生署去年發現13.1%的小學生平均每天上網時間多於3小時,強調過量使用可導致缺乏運動、影響睡眠,加劇癡肥及糖尿病風險,更可衍生多種脊椎及眼病。


港大醫學院兒童及青少年科學系臨床副教授葉柏強更指,若長期無家長陪同使用,幼童專注力、執行能力等均可下降,更可能患上過度活躍症。美國兒科學會強調一歲半以前不應接觸電子產品,但衞生署去年調查顯示本地幼童開始玩智能電話的年齡中位數是12個月。


科技並非洪水猛獸,但連業界人士亦有限制自己孩子過早接觸,例如Twitter創辦人Evan Williams沒有為兒子購買iPad,科技公司Outcast Agency行政總裁Alex Constantinople亦禁止其5歲兒子接觸電子產品。


台灣更在2015年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規定18歲或以下人士不可超過「合理時間」持續使用電子產品,嚴重者則其父母或監護人會被檢控,最多罰五萬新台幣(約1.24萬港元)。


科技非猛獸 宜有正確使用觀念


本港若要立法監管使用個人物品,想必爭議較大。即使如此,家長仍有指引參考以協助子女適量使用科技,例如中國衞計委呼籲家長勿讓孩子在兩歲以前接觸電子產品,2至6歲則每次使用不超過20分鐘。


坊間廣傳電子產品傷眼,英國眼科視光師學院表示其實不會造成永久性創傷,但長期盯住電子屏幕容易導致眼睛疲勞、乾燥等而加劇已有眼疾,正確使用已可自保,建議遵從「20-20-20」定律,即每看着屏幕20分鐘就應該遙望20英尺,並保持至少20秒。


家長因素不容忽視,市場調查公司Statista發現逾6成家長會在孩子面前使用智能手機、或給予他們手機讓他們保持安靜。說到底,教育孩子是個人責任,怎可輕易託付於「電子保母」(iNan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