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登入
用戶名稱:
密      碼:
搜索
教育王國 討論區 教育講場 浸大學生會自暴其短 發廣東話聲明回應爆粗 ...
樓主: 小時了了
go

浸大學生會自暴其短 發廣東話聲明回應爆粗  

Rank: 7Rank: 7Rank: 7


10848
發表於 18-1-28 15:02 |顯示全部帖子
shadeslayer 發表於 18-1-28 14:58
傷人罪要 physical harm,襲擊罪不要。
這個我明白.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43228
發表於 18-1-28 15:16 |顯示全部帖子
shadeslayer 發表於 18-1-28 13:24
本帖最後由 shadeslayer 於 18-1-28 13:26 編輯

...即判斷有無罪,考慮的是受害人。
今次到你:仲講有冇罪

Rank: 7Rank: 7Rank: 7


10848
發表於 18-1-28 15:21 |顯示全部帖子
本帖最後由 cow 於 18-1-28 15:22 編輯
shadeslayer 發表於 18-1-28 13:24
本帖最後由 shadeslayer 於 18-1-28 13:26 編輯

我係講受威脅,威嚇,一如性搔擾等等,一定係看受害者感受 ...

性搔擾的標準就不是看受害者感受. 是用一名合理的人(a reasonable person)做標準。首先看被搔擾者是否覺得是受害者, 如果覺得係, 就視乎"一名合理的人在顧及所有情況後,會否預期該女性會感到受冒犯、侮辱或威嚇".


根據《性別歧視條例》(第480章)第2(5)條:

「就本條例而言,任何人(不論如何描述其身分) -

a)如 -

(i) 對一名女性提出不受歡迎的性要求,或提出不受歡迎的獲取性方面的好處的要求;或

(ii) 就一名女性作出其他不受歡迎並涉及性的行徑,而在有關情況下,一名合理的人在顧及所有情況後,應會預期該女性會感到受冒犯、侮辱或威嚇;或

b)如自行或聯同其他人作出涉及性的行徑,而該行徑造成對該名女性屬有敵意或具威嚇性的環境,該人即屬對該女性作出性騷擾。」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32340
發表於 18-1-28 17:27 |顯示全部帖子
MrBeast 發表於 18-1-28 15:16
今次到你:仲講有冇罪

我係回應你說 Yale 個案說 intention。
The more bizzare a thing is, the less mysterious it proves to be.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32340
發表於 18-1-28 17:33 |顯示全部帖子
cow 發表於 18-1-28 15:21
性搔擾的標準就不是看受害者感受. 是用一名合理的人(a reasonable person)做標準。首先看被搔擾者是否覺得 ...

本帖最後由 shadeslayer 於 18-1-28 18:20 編輯

當然,你估唔使法院審嗎?講下人地就坐監? 但受害者說明有受威脅,受冒犯,受侮辱。看埋片,表面証據已有,老師報警也合情合理。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32340
發表於 18-1-29 02:03 |顯示全部帖子

回覆樓主:

https://youtu.be/jldDT5VtYW4

聽下田北辰和同學對話。
The more bizzare a thing is, the less mysterious it proves to 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