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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王國 討論區 小一選校 使用「假」地址
樓主: piyo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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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假」地址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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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發表於 17-11-26 15:20 |只看該作者
piyohk 發表於 17-11-26 08:40
香港政府真的這麼無能⋯可以讓這麼多假地址申請小一學位。

借得的,都咁好彩一定中(識的)名校(12網男校 ...

好多人話中甲一名校,我識已經兩個,信一成都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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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發表於 17-11-26 16:08 |只看該作者
josephbaba 發表於 17-11-26 14:54
我覺得、咁會加重幼稚園行政工作、另外又不是全部幼稚園都係免費、校車方面有些幼稚園生放學會去婆婆/嫲嫲 ...

本帖最後由 piyohk 於 17-11-26 16:20 編輯

行政工作是對先對校內也的學生住址資料,不是由幼稚園查擦住址,教育仍需進一步investigate 。坦白說:這工作量根本不會很大,但已經可以做100%基本核對。

放學後先去婆婆/嫲嫲住處,這只是日間照顧,不是恆常「住」址。咁⋯放學後到補習班上課/托兒服務的的地址也是住址。只要資料有不一致而作出查核,已經可防止大部分的虛假聲明。

大部分的虛假申請者,就是相信很難查證,也從沒有懲罰申請者(入獄?),而借假住址。即一如商業社會所講:cost effective ⋯ no costs,why not?

Rank: 4


643
23#
發表於 17-11-26 16:31 |只看該作者
piyohk 發表於 17-11-26 16:08
本帖最後由 piyohk 於 17-11-26 16:20 編輯

行政工作是對先對校內也的學生住址資料,不是由幼稚園查擦 ...

報幼稚園時地址任報任填、不用proof , 要借地址申請小一的話我唸報幼稚園時報埋就得、或先幼稚園申報轉地址也可

Rank: 4


643
24#
發表於 17-11-26 16:34 |只看該作者
piyohk 發表於 17-11-26 16:08
本帖最後由 piyohk 於 17-11-26 16:20 編輯

行政工作是對先對校內也的學生住址資料,不是由幼稚園查擦 ...

對、很難查、要大量人力物力、之前政府有請退休醫察去查、不過不知成效、最好係殺一敬百!我識至少四個借地址入左12區、41區及14區一線校。

Rank: 5Rank: 5


3449
25#
發表於 17-11-26 16:36 |只看該作者
piyohk 發表於 17-11-26 08:40
香港政府真的這麼無能⋯可以讓這麼多假地址申請小一學位。

借得的,都咁好彩一定中(識的)名校(12網男校 ...
佢可以話自己搬左屋架! 我覺得大抽獎應該全港咁抽,抽中就一定要六年都住果一區,咁家長咪自己計數睇下6年租金換名校學位值唔值囉,好過而家借地址完全no cost!

Rank: 6Rank: 6


7466
26#
發表於 17-11-26 16:42 |只看該作者
Penipony 發表於 17-11-26 16:36
佢可以話自己搬左屋架! 我覺得大抽獎應該全港咁抽,抽中就一定要六年都住果一區,咁家長咪自己計數睇下6年 ...

讀小學啫!唔比人搬區, 咁專制?!

Rank: 5Rank: 5


3449
27#
發表於 17-11-26 16:48 |只看該作者
cattz288 發表於 17-11-26 16:42
讀小學啫!唔比人搬區, 咁專制?!
如果個個自律,守法就唔使咁多爭論。既然係咁咪硬性規定囉⋯⋯ 假地址根本防不勝防,既然無規定唔盡搬區,以樓主個case,你話可唔可以用抽後搬屋黎辯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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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6
28#
發表於 17-11-26 17:03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邊有咁易捉到呀

Rank: 6Rank: 6


7466
29#
發表於 17-11-26 17:05 |只看該作者
Penipony 發表於 17-11-26 16:48
如果個個自律,守法就唔使咁多爭論。既然係咁咪硬性規定囉⋯⋯ 假地址根本防不勝防,既然無規定唔盡搬區, ...

有租約,有買賣合約做supporting無話唔得架! ! 為左少數唔守法既人黎懲罰大部分人, 公平嗎?

Rank: 3Rank: 3


318
30#
發表於 17-11-26 17:16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如果抽到學校之後先至搬走,我覺得冇問題喎,除非一開始已經係借地址就當然唔可以啦,但如要規限小學個六年都住個一區,又有啲搞笑

Rank: 3Rank: 3


416
31#
發表於 17-11-26 17:17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其實開學後再舉報,至今未見有成功個案。之前有人講過,三個月後,即過咗12月,再舉報也不受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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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43
32#
發表於 17-11-26 17:34 |只看該作者
mimuib 發表於 17-11-26 17:16
如果抽到學校之後先至搬走,我覺得冇問題喎,除非一開始已經係借地址就當然唔可以啦,但如要規限小學個六年 ...

這個籍口今次不成立,因姐姐(sister)兩年都冇轉地址+乘車站。莫非父母離婚,1個帶弟弟搬走;1個帶姐姐留守。但在姐姐校內仍見到他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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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9
33#
發表於 17-11-26 17:40 |只看該作者
cattz288 發表於 17-11-26 17:05
有租約,有買賣合約做supporting無話唔得架! ! 為左少數唔守法既人黎懲罰大部分人, 公平嗎?
...
我又唔見得呢個係懲罰⋯⋯分學區唔係想學童就近番學咩?咁點解抽中學校反而要搬?


我其實只係想帶出大抽獎,假地址呢d有一定嘅「la」位走到,要高成本,d人就唔會去走法律漏洞。

Rank: 5Rank: 5


1047
34#
發表於 17-11-27 12:14 |只看該作者
回覆 piyohk 的帖子

當中會涉及私隱條例

Rank: 2


92
35#
發表於 17-11-27 13:22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其實咪同公屋富戶一樣甘難catch.

Rank: 5Rank: 5


1001
36#
發表於 17-11-27 13:43 |只看該作者
說『假/借』地址,不如說世襲制不公平 ...

人家有錢真金白銀去心儀小學該區租屋住,原本居所當渡假屋,放假返去住兩日,1年後又可搬回原本居所。難道咁又叫公平嗎?但人家真無犯法喎 ...

Rank: 6Rank: 6


7293
37#
發表於 17-11-27 14:54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littlefaith 於 17-11-27 15:00 編輯

年年都見/聽好多人會借地址,其實係刑事罪行,但年年都唔見有人因此入獄,所以,根本唔執法,啲人點會驚?

大家咁緊張,因為好多人都要入名校先叫做好。不如學中大宿舍,四年一宿,人人都有機會住。每個小朋友只可以留在名校一年,其他年級要轉讀二線或三線學校,咁咪皆大歡喜囉﹗

Rank: 3Rank: 3


238
38#
發表於 17-11-27 14:57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會唔會係自行或叩門入呢?不過真係唔知點分

Rank: 4


715
39#
發表於 17-11-27 15:25 |只看該作者
宜家啲人好醒, 知道點避,唔會只係租個信箱而已...
其實個案唔多, 政府唔會做太多嘢...仲要人哋係攞正牌報~ 佢仲話: 你吹呀?

只要錢可以解決到既問題, 唔係問題!!

Rank: 3Rank: 3


313
40#
發表於 17-11-27 17:14 |只看該作者

回覆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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