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登入
用戶名稱:
密      碼:
搜索
教育王國 討論區 教育講場 大學生應品學兼備(梁美芬)
查看: 1838|回覆: 51
go

大學生應品學兼備(梁美芬)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75496
發表於 17-4-13 15:48 |顯示全部帖子
【明報文章】港大聖約翰學院和李國賢堂連番爆出學生集體性欺凌事件,據報道,涉事學生是牙科系、化學系及教育系的同學。昔日的香港最高級學府竟然會發生這樣的事,令人難以置信。


港大兩宗性欺凌事件發生後,其中一宗的當事人目前為止仍沒有勇氣站出來指證施暴者的身分或承認受到欺凌,更加反映了大學校園文化的劣質化以及大學生之間有如「童黨」受虐都不敢說出來指證。事件令筆者不禁想起數年前有一位女學生,本是性格開朗的乖乖女,但在參加迎新營(O Camp)後卻黯然自殺身亡,引起社會轟動;同樣在2014年中的城大亦曾經有一名品學皆優、領袖才能非常出眾的同學自殺身亡。可以斷定,這些事件的發生與學習壓力幾乎無關,因為這些學生的成績皆非常優秀,師長們均認為是因朋輩壓力而造成的悲劇。


近幾年屢屢能聽到香港的一些大學O Camp不堪入耳的荒唐事,不少更涉及猥瑣、色情以及猥褻新生。當年中大校園內曾經舉行「性別文化節」,其間有某些學系竟鼓勵新生貿然觸摸他人的私隱部位,以弘揚性文化之名,實際上是宣揚淫穢思想。再有早幾年某位打民主之名、就讀中大的女生亦曾經「自爆」說做過舞女,說是為了「體驗生活」。


「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可以看到今天香港各大學O Camp頻頻發生荒唐的性欺凌事件的趨勢並非一朝一夕造成的,有同學更指這種性欺凌行為是宿舍的傳統。校方實需要負上一定的責任。譬如在一些藝術學院的畢業禮上經常能看到一些畢業生頻頻作出無禮荒唐的舉動,侮辱台上的嘉賓,完全沒有文明可言。


面對這樣的情况,大學的管理層卻噤若寒蟬,採取鴕鳥政策。這一切都不禁讓市民懷疑,究竟多年來政府在教育方面的撥款難道就只為培養一群「高學歷、低品格」的學生嗎?教育局、考評局一味迷信考試的同時,卻忽略了社會大眾對大學生的期望:就是除了對知識的追求外,更應着重品格的培養。面對如此聳人聽聞的性欺凌事件,有港大學生組織卻輕描淡寫的說這些並沒有什麼大不了。香港人都應該深思,曾經香港人人都夢寐以求的最高學府,經過這些駭人聽聞的性欺凌事件,到底為香港培養出什麼人才?




作者是經民聯立法會議員、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


[梁美芬]


Rank: 6Rank: 6


6493
發表於 17-4-15 08:57 |顯示全部帖子
承上

法律界應捍衛法治而非矮化法治

Rank: 5Rank: 5


2301
發表於 17-4-15 11:49 |顯示全部帖子
先检討下我地大人或中国人自己本身嘅慶祝文化啦,由细到大,我最反感的是玩新郎新娘,唔好話冇關係。
長遠及個別家庭文化及康樂策略督導關注組委員會召集人
Long-term and Individual Families Culture and Leisure Strategy Steering Concern Group Committee Convener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32340
發表於 17-4-15 11:55 |顯示全部帖子
20120808 發表於 17-4-15 11:49
先检討下我地大人或中国人自己本身嘅慶祝文化啦,由细到大,我最反感的是玩新郎新娘,唔好話冇關係。
  ...

玩新娘同滴蠟, 鳥刑差好遠。滴蠟, 鳥刑等可能犯法。

God knows 佢地仲玩乜我地唔知。
The more bizzare a thing is, the less mysterious it proves to be.

Rank: 5Rank: 5


2301
發表於 17-4-15 12:03 |顯示全部帖子
是那種文化精神,大學生把它更誇張了,對我來説,玩新郎新娘,在有人不願的情况下,近乎是一種集体欺凌。
長遠及個別家庭文化及康樂策略督導關注組委員會召集人
Long-term and Individual Families Culture and Leisure Strategy Steering Concern Group Committee Convener

Rank: 7Rank: 7Rank: 7


12374
發表於 17-4-15 23:16 |顯示全部帖子
當年我結婚都俾班姊妹玩到殘,自願唔自願?可以唔玩?成班都係2大嚟㗎!升上神枱後永遠帶眼鏡睇下一代。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32340
發表於 17-4-16 03:19 |顯示全部帖子

回覆樓主:

犯法為界線可不可以?

點評

dlam141231  是的, 點玩也該有底線.  發表於 17-4-16 09:50
The more bizzare a thing is, the less mysterious it proves to be.

Rank: 7Rank: 7Rank: 7


10848
發表於 17-4-16 10:11 |顯示全部帖子
本帖最後由 cow 於 17-4-16 10:13 編輯

回覆 shadeslayer 的帖子

當事人同意, 玩到好大都唔犯法。
當事人唔同意 ,掂下佢都可能犯法。

這宗事件,如當事人同意,表面上並無涉及刑事成分。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39561
發表於 17-4-16 10:38 |顯示全部帖子
何以見得呢?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32340
發表於 17-4-16 10:54 |顯示全部帖子
cow 發表於 17-4-16 10:11
回覆 shadeslayer 的帖子

當事人同意, 玩到好大都唔犯法。

本帖最後由 shadeslayer 於 17-4-16 10:57 編輯

Jesus Cow what happen to your common sense!

你同意我可以傷害你身体?滴蠟對身体有無傷害?你同意我捅你一刀?

例如「鳥刑」, 受害者比人㩒住嗰頭, 受害者同意與否仲要審?

再者, 有無正常大學生, 唔係因為群眾壓力, 自願比人滴蠟, 比人用鳥拍打頭部。

莫講大學生, 正常人也判斷到。就算同意, 也要看有否恐嚇要脅威迫。

退一千步, 滴蠟鳥刑事件, 不涉恐嚇要脅威迫下, 受害人有冇寫下或影下自已願意的証據? 因為咁法官判無罪, 即係我口中犯法界線之内, 但就非常踩界。更不要說道德水平。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39561
發表於 17-4-16 11:11 |顯示全部帖子
本帖最後由 ABC-DAD 於 17-4-16 11:12 編輯

簡單啲講,外傭/家人替小朋友沖涼,小朋友唔願意,會否被刑事起訴?

如果同意就免刑責,安樂死就唔使考慮要立法啦。

唉…唉…唉…唔通我又攪錯概念?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32340
發表於 17-4-16 11:38 |顯示全部帖子
akys 發表於 17-4-15 23:16
當年我結婚都俾班姊妹玩到殘,自願唔自願?可以唔玩?成班都係2大嚟㗎!升上神枱後永遠帶眼鏡睇下一代。 ...

本帖最後由 shadeslayer 於 17-4-16 11:41 編輯

言則你覺得無滴蠟,鳥刑,非禮咁好啱?

你結婚嗰時有無玩滴蠟,鳥刑,非禮咁?

Rank: 7Rank: 7Rank: 7


10848
發表於 17-4-16 11:46 |顯示全部帖子
好多罪行跟事主同意與否有絕對關係,多不聲數。
與16歲以下女童發生關係,不論女童同意與否,一律有罪。
與16歲或以上女子發生關係,女子同意便無罪,不同意就有罪。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39561
發表於 17-4-16 12:03 |顯示全部帖子
放低刑責問題,可以討論一下*流行文化*社堂文化 跟欺凌應如何理解?

轉貼
心理角度下看校園欺凌問題
欺凌的定義
定義:
‘Bullying can be defined as repeated and systematic harassment and attacks on others. It can be perpetrated by individuals or groups.’(Sudermann, M., et al., 1996)
‘Bullying is defined as any kind of ongoing physical or verbal mistreatment where there is dominance and control…It is a game of usurping control in an attempt to win while others loses.’ (Bosch, K. and DeFrain, J., 2003)
總括上述的定義,欺凌可界定為:
肢體或精神上被欺侮、騷擾或攻擊
情況持續出現
有強弱的權力關係
常見的欺凌行為包括:一)肢體暴力、二)攻擊性語言、三)排擠別人、四)強索性的欺凌
欺凌者特點
可能是暴力受害者,對人心存敵意
不善於控制負面情緒,容易衝動
成績或品行較差,在現行教育制度下得不到成功感
透過權勢來補償自卑心理,提昇自尊
被欺凌者特點
偏向沉默、怕羞、行為較古怪或不受大部份同學歡迎
不善交際,沒有太多朋友
身材矮小、瘦弱
家長過份保護或管制
不起眼的一群,強權文化下的犧牲者
校園欺凌的形式原因
個人因素:        脾性和性格衝動易怒。
家庭背景:父母管教方式(可能傾向侮辱打罵),或家中缺乏管教。
被欺凌者:性格內向、孤僻、缺乏自信、社交能力低。

社會風氣:        近年香港社會經濟不景,積怨太多,香港人容易傾向以暴力和憤怒來表達不滿。
電影或電子遊戲鼓吹的「打不死」精神,用拳頭解決問題;成人視之為娛樂或生財工具,卻沒有向下一代作出適當和足夠的指引或輔導,令「弱肉強食、侍強凌弱」的信息傳播開去。

學校因素:        香港教育於德育和生命教育方面,還未夠全面和深入,難以改變學生的惡劣行為和情緒。
同學在學業上劇烈的競爭,使到校園難以建立和諧、互助的文化。
教師處理欺凌事件的培訓不足,學生互相揶揄或打架,只當作嬉戲或只作口頭警告。
又或對被欺凌的學生持有偏見,潛在「自作自受」的想法。

欺凌事件對學生的影響
欺凌者
傾向以暴力表達情緒和解決問題,容易與人產生衝突。
將來長大後可能繼續用暴力和強權去待人,犯事的機會也較高。
被欺凌者
心理方面:感到焦慮、害怕,甚至會演變成情緒病,例如社交焦慮症、創傷後壓力症和抑鬱症。
行為方面:可能會逃避上學、拒絕與人建立關係,對人猜疑不信任。
旁觀者
感到驚慌,害怕自己成為下一個受害人,於是可能演變出支持欺凌者的行為;
若覺得欺凌別人並不會有負面效果,日後或會嘗試參與。

Rank: 5Rank: 5


2301
發表於 17-4-16 12:42 |顯示全部帖子
通常這些情形下,受虐者不會被吿之玩什么遊戯的,就像玩新人一様,多数一定自願企出來被玩。
長遠及個別家庭文化及康樂策略督導關注組委員會召集人
Long-term and Individual Families Culture and Leisure Strategy Steering Concern Group Committee Convener

Rank: 6Rank: 6


6635
發表於 17-4-16 13:00 |顯示全部帖子
ABC-DAD 發表於 17-4-16 12:03
放低刑責問題,可以討論一下*流行文化*社堂文化 跟欺凌應如何理解?

轉貼
孩子是父母的命眽,是社会棟樑。宜家,好似变咗变態犯,又或是被虐者。
入咗大学100%轉变。

二十多年未見船民了。今天,電視新聞又再見緬甸有難民坐船出海逃難。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39561
發表於 17-4-16 13:23 |顯示全部帖子
咁又唔好太過灰,過火左,係可以修正嘅。

最緊要唔好視而不見。新生們要認識自己嘅應有權利。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48932
發表於 17-4-16 13:24 |顯示全部帖子
之前大陸有單新聞,有個男仔的母親被好幾個高利貸上門追債,極盡侮辱的能事。個男仔不堪母親受辱,攞刀錯手殺死其中一個男人。社會上普遍同情個男仔,要求减刑的一個主要原因,係追債佬綁起個亞媽,拿陽具打佢臉。

呢d咁低級趣味,令人厭惡的事,你美其名話玩,話傳統,而唔承認有問題,只有令人更反感。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32340
發表於 17-4-16 14:44 |顯示全部帖子
Jane1983 發表於 17-4-16 13:24
之前大陸有單新聞,有個男仔的母親被好幾個高利貸上門追債,極盡侮辱的能事。個男仔不堪母親受辱,攞刀錯手 ...

本帖最後由 shadeslayer 於 17-4-16 14:44 編輯

年輕人可以荒唐, 可以輕狂, 甚至可以低級趣味, that is part of their growing up, finding himself or herself.

但要有界線, 希望負面新聞令他們成長, 刑責令他們成長。而長輩不是包秘他們。

點評

dlam141231  認同  發表於 17-4-16 18:59
Jane1983    發表於 17-4-16 17:05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39561
發表於 17-4-16 18:27 |顯示全部帖子
cow 發表於 17-4-16 11:46
好多罪行跟事主同意與否有絕對關係,多不聲數。
與16歲以下女童發生關係,不論女童同意與否,一律有罪。
與 ...
你睇左刑事罪行條例先好俾個人意見好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