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mwing 發表於 16-11-25 13:53
之前都殺了不小學校,
加上家長讀過就加分,
宗教又加分,
一早已向平機會反映過,但本港無宗教歧視條例,所以處理唔到,以下為平機會之回覆。但政策本身係涉及歧視,所以案件本身係有得打,但要係有關事件計三個月內申請,本人現正研究相關資料。如你係應屆幼稚園高班家長,而又受小一入學統籌辦法影響,屬受影響人士,就有資格申請。可pm本人詳談。 以下為申請司法覆核程序
http://www.hkclic.org/tc/topics/civilCase/judicial_review/q1.shtml
http://www.hklii.hk/chi/hk/other/pd/PDSL3.html
陳先生: 種族歧視查詢
本函有關你的種族歧視查詢。平等機會委員會(「委員會」)已於2015年10月8日透過電話向你進一步解釋相關法例。
你表示小學自行分配學位的計分方法中,如申請者的宗教信仰與辦學團體的宗教背景相同將獲得加分。你認為教育局於小學學位計分方法上以宗教作為條件之一,可能構成對某些種族群體的間接歧視。
根據《種族歧視條例》(「條例」)第8條,“種族”就某人而言,指該人的種族、膚色、世系、民族或人種。宗教信仰並不屬於條例所定義的種族之一;條例的保障範圍並不包括政府執行其職能或行使其權力時的行為。你所查詢的事件似乎並未涉及條例下的種族歧視,因此委員會未能作進一步處理。
如有疑問,請致電21062116與本人聯絡。
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
(史達宏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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