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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怎麼處理學運? 文/ 趙炎 載《上海觀察》5月5日文史版,責編:章迪思 從反服貿到反核四,台灣學運活躍。在中國古代歷史上,曾發生過多次太學生伏闕上書的例子,梳理後不難發現這樣一條規律:訴求越簡單明了,越有利於堅持,越有利於對話與實現目的。相反,如果訴求過於偏執,甚至不合時宜,那效果恐怕事與願違。 嵇康因學運而死 曹魏景元三年(262),以嵇康為首的玄學陣營攤上了大事,山東東平人呂巽迷奸了弟弟呂安的美貌妻子徐氏。由於呂安不依不饒,導致徐氏羞慚自盡。在嵇康以“家醜不外揚”為據的斡旋下,呂氏兄弟最終握手言和。 誰也沒有料到,呂巽得了便宜還賣乖,反誣弟弟“撾母”。這在舉孝廉時代,是了不得的惡行。當時的權臣司馬昭很生氣,但看在呂安老爹——原冀州牧呂昭的份上,將熊孩子流放了事。 如果就此畫上句號,也沒什麼,誰知嵇康又寫了一封公開信——《與呂長悌絕交書》,其中有這麼幾句:“足下陰自阻疑,密表擊都,先首服誣都,此為都故,信吾,又無言。何意足下苞藏禍心邪?都之含忍足下,實由吾言。今都獲罪,吾為負之。吾之負都,由足下之負吾也。悵然失圖,復何言哉!若此,無心復與足下交矣。”呂長悌,即呂巽,信中的“都”,指呂安。 不待見一個人,今後不謀面也就是了,嵇康偏要宣之於口、行之於文,公開指責舉報人“陰自阻疑”,無異於打了司馬昭的臉。再加上曾被嵇康羞辱過的鐘會不失時機遞上讒言,說這些人“言論放蕩,非毀典謨”。這次,司馬昭真的生氣了,嵇康被請進了看守所,連帶呂安一起斬立決。 嵇康到底是名人,放在今天,就是妥妥的大V,粉絲少不了。聽說他腦袋不保,太學生們糾結三千人走上街頭,要求朝廷赦免嵇康死罪,還吵吵說,他若不做我們的老師,誰還有資格呢?但沒有絲毫效果,司馬昭根本不理會學生們的訴求,照樣舉起了屠刀。 這是何故?司馬昭獨斷專行不假,然說他無視諸生言論、藉機收言論之網,恐也未必。問題或出在學生的訴求上。 司馬氏與曹氏宗室關係微妙,當司馬昭執政之際,持不合作態度的讀書人多了去了,竹林七賢秉承的“越名教而任自然”、“審貴賤而通物情”等治學主張,說白了就是要求寬刑緩政,爭取更大的言論空間,司馬昭焉能不知?但他除了籠絡,似並未採取過血腥的強制措施。說他沽名釣譽、附庸風雅、耍政治手腕都成,誰讓他是政治家呢,失掉輿論支持可不是兒戲。 如果學生的訴求,集中在赦免嵇康死罪上,那沒準有迴旋餘地,比如不殺頭,處以其他的刑罰,雙方都有台階。但學生們顯然欠考慮,在保命尚且未知的情況下,進一步要求讓嵇康當太學教授,等於把司馬昭逼進了死胡同:此人已然是個異己分子,號召力又如此巨大,再讓他進入太學這個言論高地,那還了得?! 史蹟昭然,司馬昭不會不知道數十年前太學生郭泰等人抨擊宦官集團,“諸生三萬餘人”群體響應的那一幕。黨錮之禍一旦鑄成,朝野動盪、政局失控,怕還是次要的,歷史污點可就背定了,跳進黃河也洗不清。 至此,嵇康非死不可,“一曲《廣陵》究可哀”。 成敗取決於訴求 古代中國曾出現過多次太學生伏闕上書的例子,仔細推敲發現,目的論裡的“功能決定形式”這一概念被詮釋得淋漓盡致,成敗多取決於訴求。 以學運發端的那一次為例。漢哀帝當政時,司隸校尉鮑宣秉公執法得罪了宰相孔光,被御史以“大不敬、不道”之罪奏判死罪。《漢書》裡寫到,有個叫王鹹的博士生為此專門製作了橫幅,上書“欲救鮑司隸者,會此下”,訴求簡單鮮明。 果然,豎起大旗就有人響應,瞬間聚集千餘太學生遊行示威。他們兵分兩路,一路包圍了上班途中的孔丞相;一路直接去皇宮,要求跟漢哀帝對話。 太學生們成功了,漢哀帝被迫同意免去鮑宣死罪,改罰髡鉗刑(把頭髮鬍鬚剃了),流放上黨長子。可見訴求越簡單明了越有利於堅持、越有利於對話與實現目的。試想一下,若學生提出“救鮑司隸,罷孔丞相”,漢哀帝只怕不會答應。 宋代有個著名的學潮領袖陳東,也在訴求上吃過大虧。 欽宗皇帝在位共計才14個月,陳東就組織過五次學潮,前四次成功剪除了蔡京、童貫等“六賊”,第五次鬧得最兇,為了讓李綱復職抗金,他組織了數百名太學生到皇宮聖殿宣德門外請願,此舉吸引了數万軍民參加(一說數十萬),導致首都行政基本癱瘓,還發生了打砸搶事件,如“京師浮浪不逞之徒,乘民殺傷內侍攘中,劫掠內侍十餘家,取其金帛”。 但宋欽宗對陳東始終沒起殺心,也是得益於訴求的確當。如前四次“誅六賊”,暗合一朝天子一朝臣的潛規則,有利於剛剛即位的宋欽宗確立威信、凝聚人心、加強統治。第五次的訴求雖然長篇大論,但歸納起來也就一句話:罷黜主和派,啟用主戰派。饒是事後朝廷定性為“暴亂”,也只是“詔誅士民殺內侍為首者,禁伏闕上書”,抓了一批學生,旋即釋放。 南宋建炎元年(1127),高宗趙構在應天府(今河南商丘)即位,一度任命李綱為相,藉以招徠人望,然李綱任相僅七十五日即遭罷免。於是,陳東第六次上疏,要求罷黜投降派宰執黃潛善與汪伯彥,再相李綱。蹊蹺的是,此次參加的人數極少,僅有布衣士子歐陽澈響應。這麼一個小小的政潮,宋高宗居然開了殺戒,將二人斬於東市,不免令人狐疑。 宋代有“不殺士大夫與上書言事人”的祖訓,陳東之死,我們有理由做出如下推測:此次的訴求存在問題,過於偏執不合時宜。 李綱誠然有威望,但並未有效扭轉當時危局,苦苦支撐,亦無非讓宋廷再苟延殘喘一些時日罷了。宋高宗屁股還沒坐熱,不想讓剛剛成立的小朝廷變成短命鬼,能夠議和,可保皇位,不能議和,那就南下再南下,這種心思顯然與李綱的就地組織抗金、重整朝綱的主張南轅北轍。 對此,許多官員都心知肚明,如御史中丞顏岐:“李綱為金人所惡,不宜為相。”右諫議大夫范宗尹:“李綱名浮於實,有震主之威,不可以相。”另外,靖康元年的“暴亂”剛過去不久,是個皇帝都會擔心再次激起伏闕式民變,小朝廷已禁不起折騰。 有趣的是,紹興四年(1134),高宗下詔給陳東、歐陽澈二人平反,其中的幾句話倒是可以作為陳東訴求問題的註解,翻譯成白話大致是:“古有良臣與忠臣之別,你陳東,你歐陽澈,怕是要做忠臣吧,你們倒做了忠臣,讓朕背了殺士的罵名。” 誠然,陳東等人出發點是好的,忠君愛國也沒有錯,但能否考慮一下時勢與皇帝的處境呢?不過,高宗也沒忘記推卸責任,黃潛善死了,汪伯彥還活著,於是他下詔責罰,把責任全推給了汪伯彥。 必須指出的是,陳東訴求失誤,不唯禍及自身,亦給予南宋朝廷血腥鎮壓太學生運動的口實。這個口子一撕開,此後權貴們再無所忌憚,對上書言事的太學生,或“捕置之獄”,或“押送貶所”,或直接動刀子,如史彌遠曾以“叛逆罪”處決武學生華嶽、太學生潘壬、潘丙等人。 難怪有學者斷言,“君主政體在宋高宗朝開始轉入獨裁模式,即君主或其代理人大權獨攬,壓制甚至鎮壓持反對意見的其他官僚與知識分子。”(趙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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