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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王國 討論區 教育講場 大方的香港
樓主: bigboy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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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的香港


11592
發表於 13-12-20 14:46 |顯示全部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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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92
發表於 13-12-20 14:59 |顯示全部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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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1
發表於 13-12-20 15:25 |顯示全部帖子
看來〔整容〕和〔假結婚〕都有〔老年化〕的趨向 
長遠及個別家庭文化及康樂策略督導關注組委員會召集人
Long-term and Individual Families Culture and Leisure Strategy Steering Concern Group Committee Conve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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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
發表於 13-12-20 17:11 |顯示全部帖子

回覆:20120808 的帖子

我無歧視任何人,只擔心會有此現象。原來已經存在,以後可能有樣學樣成班朋友落來有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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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1
發表於 13-12-20 18:10 |顯示全部帖子
回覆 frenchfries 的帖子

康有為先生的大同理念,實現在今時今日的香港,必含笑九泉.....
長遠及個別家庭文化及康樂策略督導關注組委員會召集人
Long-term and Individual Families Culture and Leisure Strategy Steering Concern Group Committee Conve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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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4
發表於 13-12-21 00:22 |顯示全部帖子
20120808 發表於 13-12-20 18:10
回覆 frenchfries 的帖子

康有為先生的大同理念,實現在今時今日的香港,必含笑九泉..... ...

康有為都出埋?  回憶大學讀過的中國近代思想史, 大同觀建構於高度文明, 高科技, 高生產力的世界, 康有為有幸來到今天應該吐血吧.

不過, 佢死得早都算佢有福氣, 大同觀比毛魔姦完再拿來姦人民, 佢眼不見為淨.  相對中國, 香港 ? 小兒科啦.


128
發表於 13-12-21 10:06 |顯示全部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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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48
發表於 13-12-21 12:40 |顯示全部帖子
kidslover2010 發表於 13-12-21 10:06
政府不可規定新移民不可拿綜援,那只是基本法(香港憲法)三十六條提給社會福利中沒有俱分香港居民同香港 ...


香港居民同香港永久性居民的社會福利可以有俱分, 但基本人權吾可以.

終審法院裁定「住滿七年才可拿綜援」的限制違憲,社會福利不屬於基本人權,申請綜援是可以有合理的限制,像現在要住滿一年才可拿綜援.

重點其實是《基本法》第145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原有社會福利制度的基礎上,根據經濟條件和社會需要,自行制定其發展、改進的政策。"

原有社會福利制度: 住滿一年才可拿綜援
"住滿七年才可拿綜援", 是沒有根據經濟條件和社會需要,自行制定其發展、改進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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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0
發表於 13-12-22 11:36 |顯示全部帖子

回覆:bigboy129 的帖子

香港從來都是一個移民城市!閣下的父母不是嗎?他們來到香港辛勤工作,才有現在的香港!看看數字,每天150名額,全部都是以家庭團聚理由來港,世界公認的價值,沒有什麼地方可爭辨!既來了,有需要就可申請福利!另外,他們很多没拿福利,只看一小撮人拿福利就下結論,相當偏見!請到地盤看,很多新移民幸勤地工作,沒有他們的存在,尊貴的香港人包括阁下會到地盤工作嗎?不去,誰去?



點評

item  辛勤工作是應該的,但又有幾多新移民肯辛勤工作?  發表於 13-12-22 15:36
item  不可顧用外勞?  為何?  發表於 13-12-22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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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4
發表於 13-12-22 11:42 |顯示全部帖子

引用:Quote:tcmsung+發表於+13-12-19+18:41+五位

原帖由 shadeslayer 於 13-12-19 發表
香港人都唔尊重香港法庭,真係死得。
如果唔尊重行政局或立法局又有冇問題呢?

法官,律師同政客一樣可以有私心的?否則為何不同的法官可以對相同的證供作出不同的判決呢!



Rank: 5Rank: 5


2301
發表於 13-12-22 11:48 |顯示全部帖子
冬至快樂。。。。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善吾民以及人之民
未善吾民何以善人

儒家思想推己及人
未能推己卻善别人
是墨家思想無先後
是道家思想容乃大


點評

Stillgood2  Wish you have a Merry Christmas and Happy New Year!  發表於 13-12-23 20:28
長遠及個別家庭文化及康樂策略督導關注組委員會召集人
Long-term and Individual Families Culture and Leisure Strategy Steering Concern Group Committee Convener


11592
發表於 13-12-22 14:30 |顯示全部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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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40
發表於 13-12-22 19:55 |顯示全部帖子

引用:Quote:原帖由+shadeslayer+於+13-12-19+發

原帖由 Band5 於 13-12-22 發表
如果唔尊重行政局或立法局又有冇問題呢?

法官,律師同政客一樣可以有私心的?否則為何不同的法官可以對相 ...
我說法庭,不是立會,行會。由法庭,到上訴庭,到終審庭的五位法官,是香港珍貴的法治的一部份。不尊重司法,就是不尊重香港最珍貴的東西。



點評

Ceci333  怎樣出色的制度都是人創造出來的,也有本身的利弊,也都是由人做最終的判斷,有人的因素在內.唉!某些制度實在被人神性化了.  發表於 13-12-23 11:20
The more bizzare a thing is, the less mysterious it proves to be.


75
發表於 13-12-22 22:25 |顯示全部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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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0
發表於 13-12-23 03:42 |顯示全部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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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4
發表於 13-12-23 12:39 |顯示全部帖子

引用:Quote:原帖由+Band5+於+13-12-22+發表如果

原帖由 shadeslayer 於 13-12-22 發表
我說法庭,不是立會,行會。由法庭,到上訴庭,到終審庭的五位法官,是香港珍貴的法治的一部份。不尊重司法 ...
我完全尊重香港珍貴的東西,包括司法制度,三權分立以及港人用血汗建立和聚積的財富及資源等等。

只是認同法治不等於不能質疑每一個判決。

又例如我認同立法精神不等如我認同立法局議員所通過的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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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
發表於 13-12-23 14:51 |顯示全部帖子
我認為問題核心係立法會出左好大問題。為選票可以隨時出賣香港利益,對比一下""李加玻""呢十年成就 就會知道即使幾咁好既長遠戰略規劃都好,終日在內耗之中,最終同呆灣一樣龍變蟲。睇多d世界新聞同內地發展,就會知道行政主導既好處。吓吓都話上街,公平,最終害死香港。R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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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40
發表於 13-12-23 15:55 |顯示全部帖子

引用:Quote:原帖由+shadeslayer+於+13-12-22+發

本帖最後由 shadeslayer 於 13-12-23 16:11 編輯
原帖由 Band5 於 13-12-23 發表
我完全尊重香港珍貴的東西,包括司法制度,三權分立以及港人用血汗建立和聚積的財富及資源等等。

只是認同 ...

對,可以質疑。不過,除非發現 frauds, 否則對於正常司法制度下己判定的案件,一般人無法推番。社會認為有需要,可譣討制度和人事,改善以後的。

利申,我和我的家人沒有受惠於綜援。



點評

Ceci333  看一件事物,除了從法律的觀點看,也可以從多方面的角度看啊.  發表於 13-12-23 17:11
Ceci333  來來去去,就是說要在法律的框架下怎樣怎樣.法律,是非常低層次的東西,市民當然要守法.但合法的東西,不一定合理,沒私心,沒政治成份  發表於 13-12-23 17:05
The more bizzare a thing is, the less mysterious it proves to be.


11592
發表於 13-12-23 16:29 |顯示全部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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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4
發表於 13-12-23 20:00 |顯示全部帖子

引用:+本帖最後由+shadeslayer+於+13-12-23+16:1

原帖由 shadeslayer 於 13-12-23 發表
本帖最後由 shadeslayer 於 13-12-23 16:11 編輯
同樣地,我們也沒法証明行政立法議員以至貪曾貪湯有fraud,我反對以激烈手段對抗,但可提出質疑討論,反映市民意見,並不代表不尊重政制或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