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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王國 討論區 備戰大學 對考評局取消23名考生中文科全科成績有感 ...
樓主: KW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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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考評局取消23名考生中文科全科成績有感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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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7-28 22:54 |只看該作者
回復 KWT 的帖子

會唔會係大家在「搬字過紙」上有誤差.  叫你搬, 唔係真係一模一樣搬, 醒小小都知要改啦, 唔識改, 都前後左右換下位啦.  high school唔係捉得太過份, 都知你係抄, 但起碼都有換位同加自己意見就算.  大學就真係唔好當d教授死既, 幾十頁紙, 起碼有一半係抄, 當然係有注腳.  你唔引用人地既說話, 又如何去評論.  (當然我所謂既評論未必真係我既, 都有機會係人地既, 但我有改).  如果真係一模一樣搬抄, 就真係冇話可說, 懶到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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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發表於 13-7-29 12:12 |只看該作者
KWT 發表於 13-7-24 14:17
補充一點,同樣是抄襲,為什麼有些只是處罰取消校本評核,另外一些就要全科取消?

舉個例子: 同樣殺人,因為有 ...

我想是參與人數問題,兩、三個抄襲就話姐,現在是廿幾人喎,擺明就是集體有計劃地做,話學生不知情,只是聽老師說,簡直就是講不通,第一:他們應是重考生(如我無理解錯),就算不是重讀都不能說不知道便脫得一乾二淨。第二:打機都要明白遊戲規則,否則一定會死。話學校罰得輕我就認同。
要記住每做一件事都要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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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發表於 13-7-29 12:20 |只看該作者
KWT 發表於 13-7-26 22:22
好多謝你們的回應.

一開始我就有LanC9的結論: "等於犯偷竊罪,交由不同裁判處的裁判官按機制懲處。沒有不 ...

現在罰重些,將來還有改過的機會啊!太痛惜我們的下一代,會令他們無法反醒更是害死他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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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發表於 13-7-31 08:13 |只看該作者
香港勝在仍可言論自由,立場不同,還可互相溝通.

同一條街,同樣違例泊車,有人罸款便得,有人要罸款夾扣分,如果剛剛好扣足15分,要停牌,是否有幸與不幸?或者有人會說: 我從不做違例之事,這不會發生在我身上.我是一個光明磊落的人.

估不到今日(31/7 P. A6)730施永青題為"中學階段 焉能不抄"看法頗與我相同,在此,我就不將內容抄襲/引述,有機會可找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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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發表於 13-7-31 10:05 |只看該作者
C觀點 - 施永青 "中學階段 焉能不抄" (2013年07月31日)
我大部分同意. 但他最後講:
"把想抄的東西先看清楚,理解後用自己的文字表達出來,就不算抄襲了,青少年要學習這種技巧,畢生受用。"
這"不算抄襲", 我不敢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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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發表於 13-7-31 10:52 |只看該作者

回覆:cow 的帖子

如果真是消化完,用自己文字寫出來,再增減內容,就算用軟件來檢查都會過關。

很難界定,要看過兩份,才可以判斷。



God grant me the serenity
to accept the things I cannot change;
courage to change the things I can;
and wisdom to know the differ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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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4
47#
發表於 13-7-31 11:57 |只看該作者
學術上, 抄襲是極為嚴重的事. 施先生根本在偷換抄襲,學習,創新等概念. 他女兒不是劍橋畢業生嗎? 他其實可以和女兒先討論一下再發文.

事件至今, 被罰的二十三學生從沒否認過自己抄襲, 極其量說是老師教的. 我就不明白何以有人走出來為他們的行為開脫.

罰一定要罰, 取消全科分數是否過重可相討. 有人懷疑校本評核的公平性, 有人抄襲, 有人請打手, 事件只是冰山一角. 如果教局試局無法維持校本評核的公平性, 那索性取消它好了. 無論如何, 不能抄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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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
48#
發表於 13-7-31 13:31 |只看該作者
回復 JustAParent 的帖子

不認同懲罰力度不等於認同抄襲或任何犯規行為,

其實所有懲罰都應該有層次,不應因為對某些情況特別痛恨就加重懲罰。無理由樣樣犯規都十二碼,犯樣樣法都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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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發表於 13-7-31 14:04 |只看該作者

引用:C觀點+-+施永青+"中學階段+焉能不抄"+(2013

原帖由 cow 於 13-07-31 發表
C觀點 - 施永青 "中學階段 焉能不抄" (2013年07月31日)
我大部分同意. 但他最後講:
"把想抄的東西先看清楚 ...
但我覺得他就是想帶走最後幾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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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1
50#
發表於 13-7-31 14:49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chunyatmama 於 13-7-31 14:52 編輯

Copy is a serious offence in the University.  When I was an undergraduate student, there is a senior in my department who copied others' paper for his dissertation without any reference or bibilography.  He had been failed for the final result and need to redo his dissertation in order to obtain a recommended p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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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發表於 13-7-31 14:55 |只看該作者

引用:回復+JustAParent+的帖子 不認同懲罰力度

原帖由 at777777 於 13-07-31 發表
回復 JustAParent 的帖子

不認同懲罰力度不等於認同抄襲或任何犯規行為,
學術上抄襲已經是死罪, 唔好講到犯樣樣規都判死刑咁暴政. 事實上, 去年文憑試也有數名學生被發現在校本評核上抄襲, 同樣是取消整科評分. 好似國內D判書咁講, 此案涉及人數特別多, 情節特別嚴重, 給校本評核造成的影響特別巨大, 去年也要取消整科評分, 今年豈有不死之理.

 當然, 學生如果覺得處罰不合理, 他們可反對抄襲指控,可上訴, 但是, 現在已太遲 ...

不過, 我上面發言是針對施先生, 不是學生.  抄襲就是抄襲, 豈容施先生美其名什麼消化, 什麽參考, 什麼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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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8-13 15:02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熙媽媽 於 13-8-13 15:03 編輯

23名現代書院抄襲生獲只取消校本評核成績(13/8/2013)
http://hk.news.yahoo.com/23%E5%90%8D%E7%8F%BE%E4%BB%A3%E6%9B%B8%E9%99%A2%E6%8A%84%E8%A5%B2%E7%94%9F%E7%8D%B2%E5%8F%AA%E5%8F%96%E6%B6%88%E6%A0%A1%E6%9C%AC%E8%A9%95%E6%A0%B8%E6%88%90%E7%B8%BE-040300100.html

現代書院23名學生,在文憑試中文科校本評核部分,抄襲互聯網資料,被取消整科中文科成績。部分考生上訴後,考評局決定撤銷原本的懲罰,改為只取消23名考生,在中文科校本評核中的成績,其他公開考試部分,包括閱讀、寫作、聆聽、說話等部分成績會保留。


考評局會發信通知考生,修訂後的中文科成績。

考評局署理總監李王鍏表示,考生抄襲證據確鑿,考生應承擔後果,不應把責任推卸給老師,認為取消整科成績的懲罰適當,但由於發現同校另外3名考生,同樣涉及在校本評核部分抄襲互聯網資料,結果只被老師取消校本評核的成績,為公平起見,其餘23名考生亦有相同處理。

而在應屆文憑試中,其他因為在校本評核部分抄襲而被取消整科科目成績的考生,懲罰亦會修改為只取消校本評核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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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3
53#
發表於 13-8-13 16:19 |只看該作者
校本評核部分根本須要大量師資去教、去帶和查核。

在樣樣都講成本効益的情况下, 根本不能發揮校本評核的好處。要繼續下去,維持校本評核部分 唯有加大刑罰,殺一警百!

否則中下等成績的學生都會去犯法!  這是機會成本的問題!

如果明知差 eg .2, 3 out of 10, 你會否去請鎗?or 抄! 搏下有 7 or 8 分,大鍋極都是零! 有了案例,更多人知罰得輕  不如搏吓!

否則不如取消校本評核部分, 大家試場上見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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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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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8-13 22:04 |只看該作者

回覆:對考評局取消23名考生中文科全科成績有感

唔同意樓主的版友可能不明白考評局漏左招。校評抄襲得0分或成科得U,雖然經由不同途徑揭發,但大家既總成績都係考評局評出來既,如果考評局揭發既就U,老師揭發既就成科有分,咁公道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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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3
55#
發表於 13-8-13 22:53 |只看該作者

個別事件和集体犯案 情况絶對不同!

該杀不杀 , 集体抄習也不杀。只會令綱紀全無,制度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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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8-13 23:42 |只看該作者

回覆:abcd0001 的帖子

以後更多!



God grant me the sere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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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4
57#
發表於 13-8-14 04:43 |只看該作者

回覆:對考評局取消23名考生中文科全科成績有感

任何懲罰都要經得起法律考驗,否則易被法庭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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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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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8-14 05:53 |只看該作者

引用:任何懲罰都要經得起法律考驗,否則易被法庭

原帖由 dolala 於 13-08-14 發表
任何懲罰都要經得起法律考驗,否則易被法庭推翻。
翻看你的觀點及理據,你是有一定道理。

我會覺得公平可以兩類都應該全卷冇分,而非只是SBA,現在此例先開,抄襲會變成常態,會越來越多,機會成本太低了。

考評局的決定是錯誤,可能好快會廢了SBA,理由是抄襲太多了,老師根本守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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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68
59#
發表於 13-8-14 10:30 |只看該作者
ANChan59 發表於 13-8-14 05:53
翻看你的觀點及理據,你是有一定道理。

我會覺得公平可以兩類都應該全卷冇分,而非只是SBA,現在此例先開 ...
今早聽港台的千禧年代,主持人詳細交待,調整分數的原則及原因。

考評局是堅持學生抄襲應該全卷打零,但他們的再評核原則,是只升不降,因為不能將三名學生打零,因為要"公平",所以將23名學生放生。真是很壞很壞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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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發表於 13-8-14 10:56 |只看該作者
現在已成定局, 敗局巳成

所有SBA差的都會去走偏 搏一搏  (不要说道德和有人把關, 大家為求分數, 以小搏大 ! 根本有着數!)  大家還會花气力去做? 一個惡性循還的開端!

我建議兩條路可走
1. 冶亂世用重典, 明文罰則:

老師舉報的....SBA 零分
考評局發現的....全科 零分

負責老師也要備案, 每屆有超過一定數目學生(eg.3)  或 有幾屆(eg.3)都有 被發現學生抄習的 在未來幾年eg.3 year 不能負責改SBA

2.取消SBA 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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