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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王國 討論區 備戰大學 對考評局取消23名考生中文科全科成績有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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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

對考評局取消23名考生中文科全科成績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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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4
發表於 13-7-16 23:21 |顯示全部帖子
事先聲明,我並不認識那23名學生及家長,今年沒有兒女應考dse及參加補習班.

我覺得考評局取消23名考生中文科全科成績處罰得太重.佢地又不是在考試進行期間出貓,只不過是在校本評核(即功課作業)抄襲而被罸.不錯,抄襲行為不對,應該受罸,但法官判刑,都有坐監,守行為,社會服務令等視乎情況而有輕重的不同處分.如果只取消校本評核這部份的分數,都很合理.但取消中文科全科成績,變相學生失去入讀大學資格.是否太嚴厲呢?

校本評核老師,學校都有把關責任.當中有3個學生作業被老師評為抄襲,而考評局只取消這3個學生校本評核分數,而不是全科.反之,那些作業沒有被老師評為抄襲,則全科沒分.這是什麼道理?

要針對補習社,要改正補習風氣,應從政策入手,而不是用學生做武器,殺雞儆猴.人地說春風化雨,而我們的教育局竟然是現代的  ....劊子手.

以上純屬個人感受.



點評

HY412    發表於 13-7-17 00:59

Rank: 4


774
發表於 13-7-17 00:38 |顯示全部帖子
本帖最後由 eschung 於 13-7-17 00:39 編輯

自問求學時期也試過抄襲功課 。如果老師將事情的嚴重性告訴學生又可會發生今次事件,對於這批學生受到如此懲罰,實在令人惋惜。考評局似乎太重手了, 實应只扣除該部份的分數而非取消整科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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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
發表於 13-7-17 08:43 |顯示全部帖子

回覆:eschung 的帖子

agree.
too harsh punishment.

in fact, the "school" and teacher should bear more  responsibility and punishment, too.



Rank: 1


9
發表於 13-7-17 12:18 |顯示全部帖子
回復 bowling68 的帖子

呢間補習社係有問題架, 我亦曾去信教育局投訴有關1位40幾歲中文導師主動向剛18歲女學生搞男女關系, WhatsApp 內容意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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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64
發表於 13-7-18 15:46 |顯示全部帖子
本帖最後由 ANChan59 於 13-7-18 15:48 編輯

回復 KWT 的帖子

我並不認同學生及家長沒有責任,現附上考評局有關抄襲的懲處。
**********
違規行為泛指在完成校本評核活動時,學生的行為對其他考生造成不公,包括(但又不局限於此):


  把他人已完成的習作,無論是部分或全部,當作自己的作品向教師遞交;                                             
  從書本、報章、雜誌、光碟、互聯網或其他來源直接抄錄部分或全部資料,而又沒有註明出處。


一般來說,以上違規情況會被視為抄襲行為。在完成評核活動的過程中,學生須謹記不可觸犯任何違規行為。任課教師最了解學生,只要透過適當的監察,應能發現抄襲及違規等行為。 抄襲行為一經證實,學生將會被嚴懲。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規則清楚說明,若考生違反考試規則,他們可能被罰扣減分數、降級或取消部分或全部科目的考試資格。


在品德教育中,培養誠實和正直的品格是很重要的。誠實的操守對維持測驗及考試(包括校本評核)的公平性至為重要。家長有責任讓子女明白什麼是抄襲行為和它帶來的嚴重後果。                        
                                
                                http://www.hkeaa.edu.hk/DocLibrary/Media/Leaflets/SBA_pamphlet_C_w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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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發表於 13-7-19 23:04 |顯示全部帖子
這樣的抄襲罰得不重。在大學發生這樣的侵權行為,一樣是無法畢業。學術侵權是學術界內最嚴重的過失,而且是次行為亦涉及作弊成份,應從嚴處理。而且,考生只是取消了這次考試的成績,可以明年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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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發表於 13-7-19 23:54 |顯示全部帖子

回覆:alanlau715 的帖子

對這二十三個學生來說,這個是一個好的教訓。

拿別人的文章當自己的作品,又唔寫出處,同偷有什麼分別?

有啲學生全篇抄過去,有無想過是對或錯?

一個半個都可以說學生問題,二十幾個都係,這學校都要釘牌。先生的質素沒有管好,真係教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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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48
發表於 13-7-20 00:04 |顯示全部帖子
alanlau715 發表於 13-7-19 23:04
這樣的抄襲罰得不重。在大學發生這樣的侵權行為,一樣是無法畢業。學術侵權是學術界內最嚴重的過失,而且是 ...
要看甚麼地方的大學和甚麼人抄襲. 學生抄襲當然唔得, 教授抄襲就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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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發表於 13-7-20 02:47 |顯示全部帖子
回復 KWT 的帖子

不同意樓主所言。我覺得這次取消成績是應該的。

由於這次取消分數的功課是由老師評核再上交教育局抽查,學校便應負起把關之責。學生抄襲,學生便應自負全責。

至於是否過嚴,若以考試出貓角度,這樣將別人成果當作自己作品,不是等同出貓,把別人試卷塗了名字當作自己答案呈交一樣嗎 ?我是以恨鐵不成鋼的心情對這些學生感到婉息,學校的教育是把學生教化導入正軌,個別的學校可能在內部考試把關不嚴或評分鬆動,但 DSE 考試是公開的,是對所有的考生嚴謹地評分以辨高低的形式,答案只有絕對的黑白對錯,不能有灰色帶,不容納個人情緒,所以才有作文這些試卷要兩位以上評核,再加覆核,避免偏頗。出貓作弊等等行徑也只能以黑白對錯看待,否則對其他莘莘學子不公平。

學校這次把關不力與否,與是否取消學生成績沒有任何連繫。學生責任學生負。抄襲出貓行為不鼓勵,為了公開考試的公平性,只能以殺一儆佰的方式標準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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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發表於 13-7-20 02:56 |顯示全部帖子
cow 發表於 13-7-20 00:04
要看甚麼地方的大學和甚麼人抄襲. 學生抄襲當然唔得, 教授抄襲就無問題.
這是諷刺的反話。客觀上,教授引伸其他人的文字在自己文章發表,也必需要標明出處。不論任何地方的大學,也是不容抄襲的,除非這大學不顧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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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22
發表於 13-7-20 23:44 |顯示全部帖子
KWT 發表於 13-7-16 23:21
事先聲明,我並不認識那23名學生及家長,今年沒有兒女應考dse及參加補習班.

我覺得考評局取消23名考生中文科全科成績處罰得太重.佢地又不是在考試進行期間出貓,只不過是在校本評核(即功課作業)抄襲而被罸.不錯,抄襲行為不對,應該受罸,但法官判刑,都有坐監,守行為,社會服務令等視乎情況而有輕重的不同處分.如果只取消校本評核這部份的分數,都很合理.但取消中文科全科成績,變相學生失去入讀大學資格.是否太嚴厲呢? ...

學生剽竊, 理應取消全科成績, 處罰合理.
即使入了大學, 學生剽竊, 也應被開除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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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48
發表於 13-7-20 23:46 |顯示全部帖子
只要google一下"教授抄襲", 就知道某國大學抄襲的嚴重性.

其實有幾多個學生無抄過功課?
做功課,小學生可否從書本直接抄錄資料而不註明出處?
做功課,中學生可否從書本直接抄錄資料而不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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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64
發表於 13-7-20 23:51 |顯示全部帖子
回復 cow 的帖子

強國,始終是强國!
God grant me the sere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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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 wisdom to know the differ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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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48
發表於 13-7-21 00:13 |顯示全部帖子
自已剛google"教授抄襲", 其中一個結果是"...考試院只准教授抄襲,不許考生作弊"。

記得以前讀大專時, 有些考試題目都是從書本上直接抄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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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61
發表於 13-7-21 11:23 |顯示全部帖子

回覆:對考評局取消23名考生中文科全科成績有感

抄襲冇問題?真係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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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64
發表於 13-7-21 11:30 |顯示全部帖子
nintendo 發表於 13-7-21 11:23
抄襲冇問題?真係無言。
我覺得網友只是同情班學生,好似該名教師及"學店"沒有被懲處,23名學生被祭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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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61
發表於 13-7-21 12:28 |顯示全部帖子
ANChan59 發表於 13-7-21 11:30
我覺得網友只是同情班學生,好似該名教師及"學店"沒有被懲處,23名學生被祭旗! ...

做違規行為,好采就 "過海做神仙",唔好采比人捉就要付出代價。做人就係咁,輸唔起個後果,當日就唔好諗住搏。當日學生決定抄襲,今日被人捉,就要付出後果。人地唔駛被罰,你可以話佢好采,唔代表佢冇錯。做賊都唔係次次比人拉,拉都未必告得入,但會唔會因為個賊可以甩身,就話做賊冇錯?公唔公平,或學生係唔係被祭旗,都係為自己想的藉口。做人,第一件事就係光明正大,其他人點,唔駛理。


點評

兔仔得媽  至理名言  發表於 13-7-29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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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64
發表於 13-7-21 12:36 |顯示全部帖子

回覆:nintendo 的帖子

同意。

經此事,我更加明白lB點解咁緊張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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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48
發表於 13-7-21 23:39 |顯示全部帖子
nintendo 發表於 13-7-21 11:23
抄襲冇問題?真係無言。
我再看一遍留言, 看不到有人話'抄襲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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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4
發表於 13-7-24 13:27 |顯示全部帖子
本帖最後由 KWT 於 13-7-24 13:29 編輯

其實早幾日我都有回應,但不知為何,每次送出回覆都斷線,希望今次成功.或者發生這樣情況,可以給我多些時間冷靜面對事實.

我仍然是那一句,懲罰是否太重手?雖知法官判刑,也會考慮到被告是否初犯?積犯?平時人品如何?有否悔意?又或者有相關人士的求情信等等......

而教局却一刀重切,處理極為高調,殺一儆百,由此推及其他科目,甚至實驗,收效極大.以法治理,失去春風化雨的精神.

為人父母,如果有子女經歷過高考,當知其中壓力的沉重,因為校本評核,父母子女就要重新再來一次,浪費時間,金錢,懲罰學生變相也懲罰父母,而且還要面對教育子女不善的指責.可當中有些父母連校本評核是什麼,也不大了了.

抄襲不對,要罰,可真要全家抄斬(取消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