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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王國 討論區 初中教育 跳樓男生裁自殺 母擬告學校
查看: 3683|回覆: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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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樓男生裁自殺 母擬告學校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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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11-9-24 11:18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打印
news link:

http://news.sina.com.hk/news/2/1/1/2444618/1.html

喪子之痛確實令人難受,也不是一時三刻可以撫平,然而逝者而矣,來者可這,盼望黃母節哀之餘,不要為学一己之憤,把責任過失全推給學校,對當天目賭慘劇的教職員、學生所造成的心理壓力以及影响,卻又置若妄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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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5
2#
發表於 11-9-24 11:36 |只看該作者
學校及老師又唔係心理學家,講真發生d咁樣的事大家都唔想,你估間學校好想發生咩,派位派在入黎學校又無得話唔收。
嗰個屎忽鬼何俊仁就唔好係度攪攪陣啦,人地死左個仔已經好傷心,重懶係挑住正義之正旗攪風攪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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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3#
發表於 11-9-24 13:42 |只看該作者
我認為學校唔岩

Rank: 4


667
4#
發表於 11-9-24 14:45 |只看該作者
我都唔認同學校的處理方法


1377
5#
發表於 11-9-24 14:58 |只看該作者

回覆 4# CKC 的文章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Rank: 4


632
6#
發表於 11-9-24 20:54 |只看該作者
記大過 = 輔導???不是處分?????

原帖由 kenfu 於 11-9-24 14:58 發表
唔認同 : 1)記大過? 2)教師監佢食藥? or 3)others?

Rank: 5Rank: 5


2962
7#
發表於 11-9-24 23:43 |只看該作者

回復 5# kenfu 的帖子

學校的處理手法

Rank: 8Rank: 8


15364
8#
發表於 11-9-25 01:24 |只看該作者
唉!!  當老師在庭上公開男生"致老師信件"時, 可知道這是一宗悲劇 . 無人想發生, 盼其家人釋懷, 放手啦!

Rank: 8Rank: 8


15384
9#
發表於 11-9-25 02:00 |只看該作者
我覺得該學生當眾開咪指責老師, 令學校找不到下台階, 所以不顧及而將一個有精神病紀錄的學生記大過, 強迫服藥等, 以儆效尤.  現在出事了, 校長在法庭上又砌詞狡辯, 稍有智商的學生都知道被記大過是甚麽回事及其嚴重後果, 學生的父母雖然也有責任, 但將心比己, 如果你個仔有精神病紀錄, 不過現在回復行為正常, 你是否仍然將個仔鎖係屋企, 唔俾佢返學? 家長通報咗學校個仔有咁嘅病歷, 學校當唔好彩也好, 都要小心處理, 生命價值比一切更重要, 學校在道德上確是要負上很大責任.

節錄蘋果日報
2011年09月23日
被一般人認為十分嚴重的「記大過」,在校長劉中元心目中卻非懲罰,只是「訓育」的過程。劉昨供稱,記大過只是開始,會有跟進輔導協助同學改過。同學甚至可將功補過,該大過便會被取消,並不會影響將來升讀大學或被踢出校。劉校長又指並無要求死者作公開道歉:「保護佢都嚟唔切,點會重罰佢呢?」

死者母親聽罷校長作供,激動地站起來哭訴:「我真係忍唔到喇!佢咁樣屈我……佢係校長嚟㗎!」黃母情緒失控,須由親友攙扶離開冷靜一下。

死因裁判官昨破例讓有律師代表的死者父母作結案陳詞。黃母再次哭起來,指學校過於嚴厲,一向叮囑校方要細心照顧患病的兒子。「呢個仔好特別,要好小心,唔可以畀學校話晒事,家搞出大頭佛,中招喇!」黃母指兒子只是在校長老師壓力下認錯,他根本不甘心。

全文來源:蘋果日報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10923&sec_id=4104&art_id=15639146

Rank: 5Rank: 5


2754
10#
發表於 11-9-25 10:25 |只看該作者
好在佢唔係攞把刀返學斬死班師生, 到時都唔知告邊個了.

因為有私隱權, 其他學生是不知某一同學有精神病, d學生一個唔覺意得罪咗佢, 就弊家火.

話就話與精神病患者可以同一般人一起相處, 但偶有都有聽聞斬人事件, 精神病患者在學校始終是一個計時炸彈. 當局又怎可以確保一宗都唔會發生呢!

Rank: 8Rank: 8


15384
11#
發表於 11-9-25 13:20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talknwrite 於 11-9-25 10:25 發表
話就話與精神病患者可以同一般人一起相處, 但偶有都有聽聞斬人事件, 精神病患者在學校始終是一個計時炸彈. 當局又怎可以確保一宗都唔會發生呢!


無辦法, 除非發明咗一種能夠根治精神病的藥和方法, 這個並不只是學校問題.  況且, 現在競爭大壓力大, 無論學校和社會, 也不排除有更多的潛在精神病患者, 所以學校無論在處理老師, 同學, 甚至家長, 的特別問題, 都要小心考慮取得適當的平衡, 不能太過行政薑化, 尤其是明知人地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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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6
12#
發表於 11-9-25 22:31 |只看該作者
學校的老師/校長, 雖然唔係專業精神科醫生, 但佢地閱學生無數, 基本上, 邊個係naughty/有行為問題/精神問題, ("/", 係或, 唔係"=") 佢地唔多唔少都分辨得到, 既然明知有精神病, 處理時就一定要好小心, 真係唔好去刺激人, 學校有好多地方的處理手法我非常不認同, 似想迫個學生退學多, 而家出了事, 卻戴着假面具, 把所有責任推卸, 真差勁

[ 本帖最後由 五歲仔 於 11-9-26 08:5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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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13#
發表於 11-9-26 08:06 |只看該作者

回覆 12# 五歲仔 的文章

"naughty/有行為問題" 是否等同"有精神問題",我想並不是校長或老師的專業訓練內有包括,也不是他們專業能力可是給的判斷。

而這事件的關鍵問題是巳被診斷為有精神問題在社區或學校時,精神料醫生有沒有把個案轉送有關部鬥社工/義工,跟進覆病者診期間股藥(如有的話)、行為治療等進程。

由於有私隱條例,但不知可否括免對有股藥/行為治療學生條款,把病況及要注意的要點,轉告學校,並在覆診期前給精神料醫生一份簡報,讓醫、教雙方更能幫助這些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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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6
14#
發表於 11-9-26 08:50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babaBear 於 11-9-26 08:06 發表
"naughty/有行為問題" 是否等同"有精神問題",我想並不是校長或老師的專業訓練內有包括,也不是他們專業能力可是給的判斷。

而這事件的關鍵問題是巳被診斷為有精神問題在社區或學校時,精神料醫生有沒有把個案轉送有關部 ...


我用的符號係"/" (或的意思), 唔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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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25
15#
發表於 11-9-26 09:31 |只看該作者
我亦覺得今次事件學校須負上較大責任 ,學校似乎沒好好地與家長一起找尋解決小朋友行為問題方法,只是用懲罰學生方法去處理問題 ,對小朋友黎講已經等同絕望 。明白老師對處理這些小朋友有壓力 ,但如果可以體量一下小朋友嘅感受、平衡一下 ,慘劇可能就不會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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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
16#
發表於 11-9-26 15:54 |只看該作者
睇左單新聞, 我都好心痛, 好似死者母親說, 學校根本唔了解佢個仔個心, 點解指責老師就等於錯, 等於要記大過, 這是中國人的教育, 老師永遠是對的, 我們從來都不可能Challenge老師, 即使老師真的犯錯, 我記得小學時有個老師把[鑰匙], 唸成[倫匙], 我明知他讀錯, 卻不指正他, 這就是我們的教育, 服從就等於乖巧, 沒有老師會喜歡麻煩學生, 何況是批評他們的學生呢? 其實, 他所用的埸合可能不當, 用詞可能不當, 但學校應了解他為何要在那兒批判老師, 而非一早將他定罪, 認為他是病發, 而要把他關起來並監察吃藥, 在批評比自己地位高的人, 是要勇氣的, 我反而欣賞他的勇氣

原帖由 redkoni 於 11-9-25 02:00 發表
我覺得該學生當眾開咪指責老師, 令學校找不到下台階, 所以不顧及而將一個有精神病紀錄的學生記大過, 強迫服藥等, 以儆效尤.  現在出事了, 校長在法庭上又砌詞狡辯, 稍有智商的學生都知道被記大過是甚麽回事及其嚴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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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6
17#
發表於 11-9-27 10:02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et_0429 於 11-9-26 15:54 發表
睇左單新聞, 我都好心痛, 好似死者母親說, 學校根本唔了解佢個仔個心, 點解指責老師就等於錯, 等於要記大過, 這是中國人的教育, 老師永遠是對的, 我們從來都不可能Challenge老師, 即使老師真的犯錯, 我記得小學時有 ...


我同你的諗法都係一樣, 我自己讀書的年代都好反叛, 我覺得有好多野, 只要唔係犯離天大罪, 都好應該比個機會個學生, 學生係會在心中"心存感激", 更何況此學生的行為並非他自己可以控制得到, 我完全看不到學校仁慈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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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1-9-27 10:41 |只看該作者
真的很可惜, 思覺失調可能只發生在某些青少年內, 成長後可能便會好轉, 好好的一個男孩, 為何要死在彊化的制度和群眾壓迫下!

原帖由 五歲仔 於 11-9-27 10:02 發表


我同你的諗法都係一樣, 我自己讀書的年代都好反叛, 我覺得有好多野, 只要唔係犯離天大罪, 都好應該比個機會個學生, 學生係會在心中"心存感激", 更何況此學生的行為並非他自己可以控制得到, 我完全看不到學校仁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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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3
19#
發表於 11-9-27 12:56 |只看該作者
去告學校的話,
想有乜野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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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發表於 11-9-27 13:00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Bluestar 於 11-9-27 12:56 發表
去告學校的話,
想有乜野結果 ?


起碼引起公眾討論事件, 好似菲律賓人質事件一樣, 家屬告菲律賓, 未必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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