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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王國 討論區 小學雜談 ●音樂小學校長學校建豪宅●
樓主: macylovem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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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小學校長學校建豪宅●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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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發表於 07-6-6 17:23 |只看該作者

Re: 特稿:教局可提早終止辦學權

duplic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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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7-6-6 17:44 |只看該作者

Re: 校監回應

成件事都未攪清楚,報紙仲報導現時情況是“拉鋸狀態”,但是,校監就派發這張家長通告,未免令人感覺是“混淆視聽”、“欺騙家長”之嫌。 :tong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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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發表於 07-6-6 18:06 |只看該作者

Re: 校監回應

此君真是五十步笑百步之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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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7-6-6 20:45 |只看該作者

Re: 校監回應

【 本 報 訊 】 屬 非 牟 利 私 立 獨 立 學 校 的 國 際 基 督  優 質 音 樂 中 學 暨 小 學 發 生 醜 聞 。 該 校 校 長 陳 永 生 將 原 定 4 間 校 工 宿 舍 , 打 通 為 一 所 建 於 校 舍 頂 層 的 千 呎 豪 宅 , 供 其 一 家 三 口 居 住 。 但  育 統 籌 局 在 上 周 回 覆 本 報 查 詢 中 , 指 該 校 設 校 長 宿 舍 實 屬 違 規 , 下 令 陳 家 須 遷 出 , 卻 被 拒 絕 , 雙 方 一 直 處 於 拉 鋸 狀 態 。 根 據 辦 學 合 約 , 學 校 拒 絕 依 從  統 局 的 指 示 , 可 被 終 止 辦 學 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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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45#
發表於 07-6-6 20:57 |只看該作者

Re: 校監回應

本人絕對中立,只是很奇怪為何此校屢傳怪聞 (無論真假),難道校長大人和校董們就不怕有損校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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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目開學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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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發表於 07-6-7 00:28 |只看該作者

Re: 校監回應

凡到過音小的都應知道就算頂層都唔會見到煙花觀境的,
反而隔條馬路旁就是鑽石山墳場,報章根據的可靠消息
有沒有誇張失實呢?
宿舍是有供外賓居住的,在去年暑假一位從外國來音小舉
辨大師班和演奏會的女鋼琴演奏家就曾對我說很開心學
校能夠為她和家人提供住宿,並方便尊心練習.正如校監 所
言,校長是有幫手招待的.
題外話,今年暑假的鋼琴大師班有馮景熹和羅乃新,兒童鋼
琴大師班有吳美樂和黃懿倫,小提琴是張希,就算不入選,
旁聽也是不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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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8
47#
發表於 07-6-7 00:36 |只看該作者

Re: 校監回應

去年還可以提供住宿給外賓, 但而家俾校長住左, 將來還有地方招待外賓嗎?

fanny4 寫道:
.....
宿舍是有供外賓居住的,在去年暑假一位從外國來音小舉
辨大師班和演奏會的女鋼琴演奏家就曾對我說很開心學
校能夠為她和家人提供住宿,並方便尊心練習.正如校監 所
言,校長是有幫手招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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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目開學勳章


4191
48#
發表於 07-6-7 00:45 |只看該作者

Re: 校監回應

宿舍並唔係校長住晒,佢舊年暑假應已入住.
唔係點招呼外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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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49#
發表於 07-6-7 10:50 |只看該作者

Re: 校監回應

蘋果是否失實是一回事(縱使大家都知蘋果的報導會有誇張,但很多記者仍會看蘋果,因為他們新聞最多,這次事件也是先由蘋果揭示,第二天各大報章才跟隨報導。所以,看蘋果不用看細節,只要知道有那件事件。而這次事件各大報章均有報導,就算報章報導的單位大小、景觀與事實不符,我傾向相信教統局的態度是昭然若揭的),陳校長是否違規是另一回事。就算單位只是300呎,若是違規就應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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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
50#
發表於 07-6-7 11:29 |只看該作者

Re: 校監回應

The principal has a big problem in his virtue.
He can set up a scholarship while his son is the only gainer. That was terrible. I donot understand the nowaday's parents. Why donot they protest?

Then he take advantage of the school and government. And there is still some parents think it is OK?

It's even worst than 曾陰培’s advertisment.

Terrible terrible sample for ki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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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51#
發表於 07-6-7 11:52 |只看該作者

Re: 校監回應

學校的其中一面的確係向鑽石山墳場,但"校長宿舍"的露台係向另一邊,即木球會那邊,看唔看到煙花就唔知...但觀景一定開揚,據知"校長宿舍"係由原本4間變成兩間,其中一間是校長一家同菲傭住,另一間的確是招待客人之用...去年暑假從外國來的演奏家人數只是兩三位,一間屋已經足夠招待..故大家可能覺得冇問題,但其實曾經有一班從非洲來的小朋友,中午他們要午睡,一間屋根本不夠容納他們,其他的小朋友只是睡在夜校一間房的地下....[quote]
fanny4 寫道:
凡到過音小的都應知道就算頂層都唔會見到煙花觀境的,
反而隔條馬路旁就是鑽石山墳場,報章根據的可靠消息
有沒有誇張失實呢?
宿舍是有供外賓居住的,在去年暑假一位從外國來音小舉
辨大師班和演奏會的女鋼琴演奏家就曾對我說很開心學
校能夠為她和家人提供住宿,並方便尊心練習.正如校監 所
言,校長是有幫手招待的.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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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發表於 07-6-7 22:25 |只看該作者

Re: 校監回應

其實家教會成員可否向教統局查問?家教會有否言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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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7-6-8 21:45 |只看該作者

Re: 校監回應

未解決!未解決!唔知有無蘋果記者睇呢類forum,你哋比人話報導失實喎,有無人回應。還有,希望教統局盡快解決事情,因為,話曬佢哋都係用納稅人d錢。成憶喎;幫到好多窮人架。

fanny4 寫道:
凡到過音小的都應知道就算頂層都唔會見到煙花觀境的,
反而隔條馬路旁就是鑽石山墳場,報章根據的可靠消息
有沒有誇張失實呢?
宿舍是有供外賓居住的,在去年暑假一位從外國來音小舉
辨大師班和演奏會的女鋼琴演奏家就曾對我說很開心學
校能夠為她和家人提供住宿,並方便尊心練習.正如校監 所
言,校長是有幫手招待的.
題外話,今年暑假的鋼琴大師班有馮景熹和羅乃新,兒童鋼
琴大師班有吳美樂和黃懿倫,小提琴是張希,就算不入選,
旁聽也是不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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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發表於 07-6-10 17:12 |只看該作者

Re: 特稿:教局可提早終止辦學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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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7-6-12 12:27 |只看該作者

Re: 特稿:教局可提早終止辦學權

kc123 寫道:
邊個話呢間學校無副校長,你當張樂聖副校長死架,and then 陳永生校長超有心教呢間學校,上至佢,下至所有老師,包括器樂科的兼職老師,都超用心教小朋友,和教夜校的學生,你地話天台係千尺豪宅,但以我知,唔係咁law,天台來緊會改建成30 個練琴房,每間房都有2部三角琴,and then 仲有幾個演奏廳,陳永生校長西貢間屋係咪豪宅我就唔知, 但學校天台一定唔係law,上次澳洲佈道邊都係入住天堂,係陳校長招待佢地的.

and then 校長係西班牙返來,個仔都係西班牙出世,呢樣我就知.

本人係呢間學校嘅其中一只教職員, 所有老師都係用心教每一個小朋友, 有幾件事要澄清的
1. 張副校(張樂聖)係一個有名無實嘅人, 我們一班教職員從來都唔知道有副校長嘅職銜, 亦從未見過張副校參與學校事務, 他只是香港國際音樂學校嘅副校長兼教務長......., 所以張樂聖喺我地中小學的教職員中, 真係有等於無

2. 來年係希望興建天台琴房, 但係唔係用宿舍, 而係興建多一層, 而且亦希望向家長籌募經費, 所費不菲, 陳校長屬意興建一個天台教堂, 試問地下已經有一個小教堂, 為何仍然要用學生嘅錢去興建一個多餘的空中教堂?

3. 上次澳洲佈道團的事, 係校長接待佢地, 但係只係小貓幾個人, 都冇咩所謂, 但係年中的一次接待數十人嘅時候, 午睡就要客人到社區中心瞓地下. 試想像, 若果全個宿舍的地方不是校長宿舍, 開闢成為接待客人的地方, 起碼可以成為容納30人住宿的地方? 為什麼仍要客人瞓地下呢? 呢一種就係聖經所謂的接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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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7-6-12 14:50 |只看該作者

Re: 特稿:教局可提早終止辦學權

James123456是「其中一只教職員」,究竟是教員還是校務處職員,還是其他?我相信ICQM的校長和所有教師都是非常用心教導學生。但我不知當中是否包括了你?!唏!你認識其他新加入的會員嗎?

從來張樂聖只是國際音樂學校而不是音中小的副校長,他當然不會參與音中小的校務,用「有名無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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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7-6-12 18:08 |只看該作者

Re: 特稿:教局可提早終止辦學權

根據居屋補地價的標準,千呎住宿大約要補幾十至一百萬不等,再加上之前付的樓價,這間屋起碼付要出一百萬以上給政府,(這塊地是政府,不是學校的),請問誰付?學校?還是校長?

校長有心辦學是音中小自己的事,現在是音中小拿政府錢做個人事,就關納稅人的事!

更何況就算如果那塊地是音中小的,亦要補地價。

這就是香港的土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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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07-6-12 18:14 |只看該作者

Re: 特稿:教局可提早終止辦學權

啊,
有些家長都無所謂,
拿政府錢做人情嗎,

政府錢唔拿就(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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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發表於 07-6-12 18:14 |只看該作者

Re: 特稿:教局可提早終止辦學權

Dup.so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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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發表於 07-6-13 14:13 |只看該作者

Re: 特稿:教局可提早終止辦學權

030379 寫道:
......這應該是土地使用權的問題。如教統局所言,校方設置宿舍並無不妥,如予校工居住,實無可厚非。但我們學校是政府物業,無理由不依土地使用條例行事。問題在於校方是否在決定給予校長居住權之時如實通知教統局,如果已如實通知教統局,則此為教統局之過失。但從教統局及彭孝廉之回應看來,icqm 似乎並無告知教統局。就算以前不知道,現在教統局要求陳校長搬遷,我認為他也不應拖延。

.....當然,如果icqm是私人物業,那並無不妥。但 icqm 是政府物業,icqm 只是租用,那就一定要依法行事,不是校長和校董會可以自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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