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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爵府
asweetmom 發表於 18-3-17 23:28 被分享方要怎麼做呢?不想去舉報,更不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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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訪問
ar_mak 發表於 18-3-17 23:43 有冇發覺近呢幾年,無論發生咩大小案件,網上都係傾向將刑罰加重,就算香港係冇死刑,D人都係一味係咁講要 ...
ar_mak 發表於 18-3-17 23:47 咪就係制度囉:有一個人係學校唔見銀包,就全校一齊搜書包!!!
ar_mak 發表於 18-3-17 23:53 NO LA。呢D我唔會重手去討論既,不過之前見你同網友講到話要趕盡殺絕,我先講下既姐。 人非草木,誰 ...
ar_mak 發表於 18-3-17 23:50 喇沙又真係睇唔出喎,估唔到堂堂神校,D家長竟然。。。 好彩有你話我知,仲要肯定咁大膽。 ...
ar_mak 發表於 18-3-18 00:09 綜合咁回應番啦。首先我緊係唔認同借地址呢D行為啦,我呢,第日我仲要去選特首架,咁你信我講呢句說話係出 ...
ar_mak 發表於 18-3-18 00:32 有興趣咪一齊去選下囉。原來報名係好容易,拎到百五個提名先難。以前我都選過香港先生,交左表番屋企等消息 ...
伯爵府
asweetmom 發表於 18-3-17 23:26 如果事情過了一年才與朋友分享,是否就舉報無效了?
ar_mak 發表於 18-3-18 19:35 唔係喎,你之前D留言唔係咁消極架喎,你攪嘜鬼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