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王國

標題: 仁立放學事件 [打印本頁]

作者: jyjymama    時間: 22-9-15 00:57     標題: 仁立放學事件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E6%96%B0%E8%81%9E/814644/%E4%BB%81%E7%AB%8B%E5%B0%8F%E5%AD%B8%E5%B0%8F%E4%B8%80%E5%AD%B8%E7%94%9F%E6%94%BE%E5%AD%B8%E4%B8%80%E5%BA%A6%E5%A4%B1%E8%B9%A4-%E5%AA%BD%E5%AA%BD%E7%99%BC%E6%96%87%E6%80%92%E6%96%A5-%E6%A0%A1%E6%96%B9%E5%8F%8D%E9%A7%81%E4%B8%8D%E7%9B%A1%E4%B8%8D%E5%AF%A6?utm_medium=Social&utm_source=fbpost&utm_campaign=news&fbclid=IwAR1vsSnuSf5aGWMf9lc4xbrWCrx8BFmnT9V-1zSCl7okQSAuqWc6bDWPsdU

見到都怕怕(emoji)(emoji)(emoji)

作者: Azzurro    時間: 22-9-15 08:54

係地圖睇都有六百米距離呢

警民關係組警長同 999 有咩分別?家長呢個情況自己打去 999啦,唔使等學校
作者: 天外之人    時間: 22-9-15 14:48

雖然未知新聞報導所講詳情,正常小一咁細個,不論坐校車或放學,都一定要有家長親手接到確認才可以離開(親戚或工人可以,但最唔好),所以雙方面都有一定責任.
作者: medicine    時間: 22-9-15 14:58

天外之人 發表於 22-9-15 14:48
雖然未知新聞報導所講詳情,正常小一咁細個,不論坐校車或放學,都一定要有家長親手接到確認才可以離開(親戚或 ...
可唔可以睇清楚再講野?

個小學生係校車隊!!!


無論如何,在尼個事件中家長一定無責任.(你唔會講俾我聼話個小一才入學幾日的小朋友排錯隊是家長責任吧???!!!),老師沒有清點清楚條隊的小朋友就放走,竟然講雙方有責任?個位出來做公關的副校先係該打三十大板.

作者: 天外之人    時間: 22-9-15 15:31

回覆 medicine 的帖子

你都識講小一,睇出你對小朋友關心與愛心都唔係好著緊.
作者: medicine    時間: 22-9-15 15:42

天外之人 發表於 22-9-15 14:48
雖然未知新聞報導所講詳情,正常小一咁細個,不論坐校車或放學,都一定要有家長親手接到確認才可以離開(親戚或 ...
是的,你的指責永遠是對的,因對小朋友的愛是無止境的,所以無論如何都可以講是不夠著緊.

回返話題,尼個回復,講到似乎家長無前來接放學甘樣,從而走失.(交接出問題才叫雙方有責任.)


問題是,現在個小一學生還未上校車,即在班房和校車之間出問題,而不是校車和約定落車點接放學.


講到好似要家長(或家屬工人)要到學校去接放學一樣,那叫到校接送.

作者: medicine    時間: 22-9-15 15:46

medicine 發表於 22-9-15 15:42
是的,你的指責永遠是對的,因對小朋友的愛是無止境的,所以無論如何都可以講是不夠著緊.

回返話題,尼個回復, ...
補充,唔通會話比我聼,話家長無教育好小朋友,放學要聼老師安排,不要亂走動?

那麽,又如何可以排除是有人為疏忽,從而"讓"該位小朋友排了非校車隊尼???

作者: medicine    時間: 22-9-15 15:54

現在,是個小朋友放學后,未上(本該上的)校車,已經走失.幸好尋回及無其它意外.
試問,任何一位家長,假如你的小朋友是搭校車的,而該小朋友未有上到校車,責任在於誰???難道家長亦有???

這種小一走失的情況,一單都嫌多!!!




作者: 964000    時間: 22-9-15 20:37

medicine 發表於 22-9-15 15:54
現在,是個小朋友放學后,未上(本該上的)校車,已經走失.幸好尋回及無其它意外.
試問,任何一位家長,假如你的小 ...

小一新生真係會唔知放學行去邊度搭車
我哋小學跟本全部都要有人接/校巴,冇得自己走,老師見到咁細個小朋友在自己放學隊唔會覺得奇怪?
我試過自己接放學忘記通知校車,都即刻有人打電話比我。

作者: juneforgbb    時間: 22-9-16 08:54

校車點解唔點人數?
小一學生自己走出學校 (冇家長接送下), 但係冇教職員見到?
正常每個放學方法都有個學生清單, 分好晒先比放學
仲要話個小朋友唔係好醒目, 一年級返咗一個月小學都冇
好彩小朋友冇事
作者: Azzurro    時間: 22-9-16 09:07

一般來說,制度係沒咩問題
但是人太多,小孩突發事情太多
小學放學同幼稚園放學有幾混亂
大家去任何一個學校門口睇下就知
人多地方一定亂:金鐘地鐵站,演唱會,香港大球場,蘭桂坊,會展

但是呢個制度係應對一般小朋友措施
我認為對特殊需要小朋友要更多特別安排了

一年級不應該讓自行回家
自行回家需要時間練習,難度有家庭幼稚園已經開始讓小朋友獨自回家?
作者: hundred100    時間: 22-9-16 09:10

天外之人 發表於 22-9-15 14:48
雖然未知新聞報導所講詳情,正常小一咁細個,不論坐校車或放學,都一定要有家長親手接到確認才可以離開(親戚或 ...
都幾搞笑,沒睇新聞就評論。人地本身小朋友坐校車又點樣“家長親手接到確認再離開”?
唔知内地學校係咪放學家長接到小朋友再帶上校車,然後家長自己開車或搭公共交通返家呢?

作者: hundred100    時間: 22-9-16 09:15

jyjymama 發表於 22-9-15 00:57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E6%96%B0%E8%81%9E/814644/%E4%BB%81%E7%AB%8B%E5%B0%8F%E5%AD%B ...
如果我係個家長我都發癲,校車都要點人數先走得啊。眼見細的今年入讀小一,學校行政安排似乎比之前混亂,估計受教師經驗影響。

作者: 天外之人    時間: 22-9-16 15:03

本帖最後由 天外之人 於 22-9-16 15:41 編輯
medicine 發表於 22-9-15 15:54
現在,是個小朋友放學后,未上(本該上的)校車,已經走失.幸好尋回及無其它意外.
試問,任何一位家長,假如你的小 ...

講真,由始至終幼稚園至小學我都冇稔過我小朋友坐校車安排,更唔會"隨便"交予第三者接送,我衹會同小朋友講,父母未到學校都唔好離開校園,我都試過遲去到學校(亦都係唯一一次),小朋友都好好坐在禮堂睇書.  
校方錯就責無旁貸(隔天認錯都已失誠信),我所指家長錯就係咁細過小一都咁放心.冇事就話叻叻,有事就誰錯誰錯. 記著係小一生,唔係中一生. 唔係交比學校就放晒心,今次事件就講出第三者都不能太相信,可能仲涉及第四第五者(老師/校車/工人或其它接送人仕)


作者: 天外之人    時間: 22-9-16 15:04

hundred100 發表於 22-9-16 09:10
都幾搞笑,沒睇新聞就評論。人地本身小朋友坐校車又點樣“家長親手接到確認再離開”?
唔知内地學校係咪放 ...
你理解錯我的想法,更何況我冇包庇學校冇錯. 我所指既係小朋友坐校車到指定地點後,一定係要家長親手接到才可放行, 若不是父母接,學生應跟車回學校,讓學校通知家長,
我就不是內地人唔太清楚,但都接送過內地親友侄子,最起碼學校門口人員已封闡唔比家長亂進入校內影響校內人員安排. 當然更唔會好似你咁無可能做法.

作者: medicine    時間: 22-9-16 16:03

回覆 天外之人 的帖子

會員講得沒錯."都幾搞笑.沒睇新聞就評論."
在多次提醒下,依然不求真相,自行加以解讀.還來多句:"若不是父母接,學生應跟車回校~~"

哎,中文如此之難?一篇新聞都理解不到?

唔怪得有會員發貼話要降低DSE的中文要求啦!


作者: medicine    時間: 22-9-16 16:08

medicine 發表於 22-9-16 16:03
回覆 天外之人 的帖子

會員講得沒錯."都幾搞笑.沒睇新聞就評論."
可能,我等凡人是不能與"天外之人"相比較,係我地未能理解"宇宙人"(天外之人是不是宇宙人?)的邏輯
作者: hundred100    時間: 22-9-16 16:16

天外之人 發表於 22-9-16 15:04
你理解錯我的想法,更何況我冇包庇學校冇錯. 我所指既係小朋友坐校車到指定地點後,一定係要家長親手接到才可 ...
"我所指既係小朋友坐校車到指定地點後,一定係要家長親手接到才可放行, 若不是父母接,學生應跟車回學校,讓學校通知家長"......你說講的呢滴同呢單case 半丁點關係都沒有,如果你認爲自己著緊小一小朋友,至少你應該睇完成個新聞先發表評論吧。如果只為吹水,可以換個地方的。

作者: 高0媽媽    時間: 22-9-16 17:42

天外之人 發表於 22-9-15 14:48
雖然未知新聞報導所講詳情,正常小一咁細個,不論坐校車或放學,都一定要有家長親手接到確認才可以離開(親戚或 ...

我覺得你個暱稱改得好好"天外之人"好襯你呀!

作者: 天外之人    時間: 22-9-16 18:36

hundred100 發表於 22-9-16 16:16
"我所指既係小朋友坐校車到指定地點後,一定係要家長親手接到才可放行, 若不是父母接,學生應跟車回學校,讓學 ...
因為學校安排失當冇得講,所以唔需再多講. 若果家長教得好,孩子點會咁容易走咗出去,明知要坐校車點解冇去坐?呢啲野唔係全都係學校老師教,都要父母教. 若果父母肯用心啲細心啲關心啲,我估計孩子都唔會亂咁走咗去另一隊,冇得上校車都唔提出來.
另外因應今次事件,衹係指出的論點隨時有機會發生,因為冇用過校車,唔知校車實際運作,所以提出正確安排而已.

作者: 天外之人    時間: 22-9-16 18:37

本帖最後由 天外之人 於 22-9-16 18:38 編輯
medicine 發表於 22-9-16 16:03
回覆 天外之人 的帖子

會員講得沒錯."都幾搞笑.沒睇新聞就評論."

咁又係,我咁都可以教到小朋友中文咁好.你話幾咁奇怪.
你會錯意吧,提出降低DSE中文要求係因為睇到論壇好多人講中文難,我孩子唔需要降低.

作者: Poyau    時間: 22-9-16 18:58

Azzurro 發表於 22-9-16 09:07
一般來說,制度係沒咩問題
但是人太多,小孩突發事情太多
小學放學同幼稚園放學有幾混亂

初小唔坐校車/褓姆車 自行解散放學?
通常要大人親自到學校接
老師會睇住無人接無得走

作者: fupigpig    時間: 22-9-17 00:02

天外之人 發表於 22-9-16 18:36
因為學校安排失當冇得講,所以唔需再多講. 若果家長教得好,孩子點會咁容易走咗出去,明知要坐校車點解冇去坐? ...

其實你到底睇左報導未?定睇完都唔明呢??
點樣上校車當然係學校去教,家長頂盡都係提醒小朋友要聽老師指示。
佢只係返學半個月,佢係排錯隊,但唔係自己走咗去,佢都係跟住老師,跟左自行隊離開學校範圍!
而你就扭曲到父母唔識教??

作者: legolas625    時間: 22-9-17 19:03

梗係仁立責任啦,唔見學生仲唔肯報警,小一新生好細個WOR,俾我都鬧爆學校,分分鐘會出人命。

副校好口臭,暗示受害人一家有問題,好無口德,叫人地點面對同學、家長,我明點解佢俾人粗口問候,咁既態度,唔爆粗至奇。
作者: 簡單啲來講    時間: 22-9-17 23:35

本帖最後由 簡單啲來講 於 22-9-17 23:43 編輯

呢個係校方全責,一看就知,校方唔得辯。出個通告道下歉,以後改進,就這麼難麼?副校長還要說人地全家都唔正常,佢腦子不好使吧。不管人地係唔係sen,咁樣就係歧視了。人地是否繼續讀你學校係人地的事。這個副校長根本對家長基本尊重都無。。。遇到事情第一想到就係推卸責任,推比細路仔,推比家長,事情鬧大索性說人地一家人唔正常。這樣的學校真係讓人擔憂。。。
作者: medicine    時間: 22-9-18 11:25

看來,理性的會員還是佔絕大多數.








上面個句話,亦反映了仍有"一小樶人"是非理性的.以"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數人手中"這一句來睇,就不難理解,吃屎的還是大衆,自求多福吧.

作者: Azzurro    時間: 22-9-19 08:14

Poyau 發表於 22-9-16 18:58
初小唔坐校車/褓姆車 自行解散放學?
通常要大人親自到學校接
老師會睇住無人接無得走

我小朋友小一一開始的時候(上年)已經有同學可以自行回家(我小朋友係校車隊)
班主任會分開幾邊:校車隊,自行隊,家長接隊

如果家和學校距離 300-500米內,我覺得小一(學期中)絕對可以訓練到的

我看地圖,我家距離校車點係 250米,中間有兩個短紅綠燈
我宜家積極訓練自行去校車點 / 自行從校車點回家
一開始自己搞掂其中 50 米,之後加長到 100米,150米等等
當然要反復強調如何應對陌生人,和如何過馬路

作者: 天外之人    時間: 22-9-19 11:01

我所指出家長教好啲,就算孩子冇上校車都唔會比老師帶了孩子出街內. 家及校一起教孩子係最快令孩子成長及學到野,學習係要過程,唔係剩係要結果.由始至終都講今次呢間學校係錯,衹係家長亦都有一部份責任.
小一生唔係中一生,亦都係剛適應新學校階段,家長更應著緊孩子好多教育及生活,咁細個更應教對與錯,明知坐校車就更應教佢唔可以亂走,向老師提出自己係坐校車,唔係盲目掛牌係咩就係咩,就此事件反映小一生係唔應該可以有自行隊,就算走失都應教佢企定定在一個安全固定地方,唔係單單教點樣單獨回家就係叻,更何況交通事故亂咁開車既人幾多,邊位家長咁肯定小一生突如其來舉動唔會做成出錯問題,唔通真係出事故先後悔點解要教佢單獨回家.若家長在孩子小一階段天天肯陪接送,孩子跟本就已經加深記憶回家路,不用刻意去教(除非家長唔想陪,這更是小朋友隨時稔到怕原因之一),這亦都係親子既一種.
作者: medicine    時間: 22-9-19 11:12

令我想起了一首舊歌.
林憶蓮 - 講多錯多 (都市觸覺 Part I City Rhythm) - YouTube

作者: hundred100    時間: 22-9-19 11:23

本帖最後由 hundred100 於 22-9-19 11:34 編輯
medicine 發表於 22-9-19 11:12
令我想起了一首舊歌.
林憶蓮 - 講多錯多 (都市觸覺 Part I City Rhythm) - YouTube

同感,現今EK真可悲,應來的人不再來,該走的人卻沒走。
作者: 高0媽媽    時間: 22-9-19 11:34

hundred100 發表於 22-9-19 11:23
同感,現今EK真可悲,應來的人不再來,該走的人卻沒走。

本帖最後由 高0媽媽 於 22-9-19 13:05 編輯

同感x2

知已一聲bye bye 遠去這都市⋯⋯

作者: NEWTL    時間: 22-9-20 01:03

天外之人 發表於 22-9-19 11:01
我所指出家長教好啲,就算孩子冇上校車都唔會比老師帶了孩子出街內. 家及校一起教孩子係最快令孩子成長及學 ...

又或者應該咁講啦,若然係你教你自己小朋友做一件事,是否講一次小朋友之後就一定做到?而你又如何得知果位小朋友的父母沒有教小朋友不要亂走呢?始終係一個六歲小朋友,就算本身係識應該點做,但第一次發生既特別事故,一個小朋友不能亂,不能做錯決定?我相信就算大人,係其他問題上,因為臨場應變情況下而做錯決定也是有可能的,更何況一個六歲左右的小朋友?我相信大多父母平常亦有教小朋友不要亂走或要聽從老師指示,但小朋友一兩次的失誤總是有的,那若然那小朋友的父母有作出適當的教導,那你先入為主的說法就對那對父母不公平了。而這件事上,學校應負上相當大的責任,而相信所有人包括你都係應該沒有異議的吧  

作者: 天外之人    時間: 22-9-20 12:00

NEWTL 發表於 22-9-20 01:03
又或者應該咁講啦,若然係你教你自己小朋友做一件事,是否講一次小朋友之後就一定做到?而你又如何得知果 ...
學校負相當大責任就肯定絕無異議.

的確不是講一次就會明白,所以呢啲野從開始上幼稚園時候就濯輸,帶小朋友行街回家的路,一般都唔會去過多唔同地方,讓小朋友加深記憶,且更會講唔好自己一個亂走,走失都去一個最安全既點(如地鐵內詢問處/便利店),絕唔好亂過馬路. 你也會講小朋友隨時都會亂走開機會,更何況剛升讀小一,作為父母著緊小朋友,一定再三向小朋友知道要坐校車回家放學安排,斷唔會走其它方式,如你所講都會有臨場應變情況發生,所以點解我係十分堅持學校小一生應該衹可以家長到校接送才是正確(這亦都是親子關係一種).可以單獨回家唔係叻,我覺得若真係出事故受傷,父母隨時都有可能犯了疏忽照顧兒童罪.
作者: mechanics10    時間: 22-9-20 13:10

天外之人 發表於 22-9-20 12:00
學校負相當大責任就肯定絕無異議.

的確不是講一次就會明白,所以呢啲野從開始上幼稚園時候就濯輸,帶小朋友 ...

你話 "所以點解我係十分堅持學校小一生應該衹可以家長到校接送才是正確"

唔洗出去工作緊係可以24小時照顧小朋友啦, 香港有好多雙職父母, 要搵食架, 叫4大長老去學校接又驚佢地辛苦, 坐校巴係唯一途徑

你有條件緊係自己接啦, 但唔係個個香港人好似你咁架, 大把阿媽要返工。

作者: 964000    時間: 22-9-20 16:06

mechanics10 發表於 22-9-20 13:10
你話 "所以點解我係十分堅持學校小一生應該衹可以家長到校接送才是正確"

唔洗出去工作緊係可以24小時照顧 ...

其實在學校立場都未必想,個個都自己接送會攪到上下課時間,學校附近的交通好擠塞。

作者: aikemty    時間: 22-9-20 23:54

好彩小朋友冇事,呢間學校咁都可以推卸責任

作者: fupigpig    時間: 22-9-21 07:07

mechanics10 發表於 22-9-20 13:10
你話 "所以點解我係十分堅持學校小一生應該衹可以家長到校接送才是正確"

唔洗出去工作緊係可以24小時照顧 ...

N班都冇必須只可家長到校接送啦!更何況係小學呢!

佢硬要將事件中嘅家長責任放大嘅話,其實都冇乜好討論。

作者: hundred100    時間: 22-9-21 09:05

fupigpig 發表於 22-9-21 07:07
N班都冇必須只可家長到校接送啦!更何況係小學呢!

佢硬要將事件中嘅家長責任放大嘅話,其實都冇乜好討論 ...
個位人士只系生活系自己的邏輯里,根本唔了解香港一般家庭的情況。否則就是懷有特殊目的。大把小一新生坐校車,學校的責任就是要確保搭校車的學生上到校車或者交到校車姨姨手上。家長只需要教小朋友系學校聽老師話,唔需要了解學校分幾個,幾種,幾條放學隊。
又唔見其他學校有呢滴事發生?退一萬步講,間間津校都唔少SEN啦,又唔見人地有事?個副校人品真系差到極致。

作者: AL1987    時間: 22-9-21 09:16

回覆 hundred100 的帖子

另類宣傳
作者: 天外之人    時間: 22-9-21 12:33

mechanics10 發表於 22-9-20 13:10
你話 "所以點解我係十分堅持學校小一生應該衹可以家長到校接送才是正確"

唔洗出去工作緊係可以24小時照顧 ...
所以呢啲亦都係教育制度唔好之下做成, 我都唔係好有條件,為了孩子好放棄自己職業全職家庭主婦.

作者: 天外之人    時間: 22-9-21 12:33

964000 發表於 22-9-20 16:06
其實在學校立場都未必想,個個都自己接送會攪到上下課時間,學校附近的交通好擠塞。
...
安排得好自然都可以解決到, 唔係個個都有私家車,更何況若是教育小朋友回家路,自然親身走及坐公共交通工具才會深刻.更何況正常應該回家路都唔會遠.
作者: 天外之人    時間: 22-9-21 12:39

本帖最後由 天外之人 於 22-9-21 12:41 編輯
hundred100 發表於 22-9-21 09:05
個位人士只系生活系自己的邏輯里,根本唔了解香港一般家庭的情況。否則就是懷有特殊目的。大把小一新生坐校 ...

就係因為大家都覺得學校太正常唔會容易發生問題,等同父母將孩子交第三者如長老或工人或其他親人照顧一樣.交了給人就是對方問題,出問題就對方要負全責心態. 所以面對這樣父母做這些事的第三者真係要三思,出現細小問題還好,無可挽救的問題雙方都一世深刻及痛苦.
不論幼稚園/N班/小學,其他學校安排都有出錯可能家長唔知都有呢個可能性,亦都唔想有呢啲野發生,衹係冇今次呢單咁揚及副教長咁出位去推卸責任,孩子亦都好彩冇比陌生人帶走,自己父母出錯都可以有,更何況經第三者出錯機會率,小一咁細個小朋友點解要比呢啲機會率出現?要返學讀書冇辦法,家長教得好啲都會少呢啲機會發生.唔係將呢啲野家長責任事情放大,係避開唔好發生.

成日講親子,撫心問下自己,為何好多都講到中學既孩子同父母少真正交心.

作者: Chanyeeson    時間: 22-9-21 15:33

天外之人 發表於 22-9-21 12:39
就係因為大家都覺得學校太正常唔會容易發生問題,等同父母將孩子交第三者如長老或工人或其他親人照顧一樣. ...

都幾有趣

作者: medicine    時間: 22-9-21 15:47

本帖最後由 medicine 於 22-9-21 15:48 編輯
Chanyeeson 發表於 22-9-21 15:33
都幾有趣

有沒有熟悉(似曾相識)的感覺?

當絕大多數人認爲該這樣或不該那樣時,偏偏就不該這樣該那樣.真係只求多福~~

作者: Chanyeeson    時間: 22-9-21 16:05

medicine 發表於 22-9-21 15:47
有沒有熟悉(似曾相識)的感覺?

當絕大多數人認爲該這樣或不該那樣時,偏偏就不該這樣該那樣.真係只求多福~~ ...

我都唔知點回應,好彩個小朋友無事。唔發生係自己身上梗係好多觀點,因為不痛不癢。

作者: Jessy    時間: 22-9-21 20:55

我到底睇咗啲咩
作者: NEWTL    時間: 22-9-22 01:44

天外之人 發表於 22-9-21 12:33
所以呢啲亦都係教育制度唔好之下做成, 我都唔係好有條件,為了孩子好放棄自己職業全職家庭主婦.
...

真的服了你,人地講話媽媽都要做工,冇咁多時間陪小朋友 (唔等如冇教), 你就話自己條件唔係好,但希望多些時間教好子女,所以轉做FTM, 我可否理解為,即係唔係好有條件,不過絕對有條件轉做FTM。另外依個世界仲有一樣嘢叫做單親家庭。

作者: NEWTL    時間: 22-9-22 02:57

天外之人 發表於 22-9-21 12:39
就係因為大家都覺得學校太正常唔會容易發生問題,等同父母將孩子交第三者如長老或工人或其他親人照顧一樣. ...

再服多你一次,以小一這初段時間黎講,我(個人)認為交給學校,由上了校車返學開始,學校除了教課之外,下課後亦有責任及必須將每名學生交送到由家長及校方之前定的地方進行交接,這點我我相信你亦很清楚吧,但校方並不是普通的第三方,因為理論上所有父母都不能不交小朋友去你所謂你稱的第三方地方去讀書。

【小一咁細個小朋友點解要俾呢啲機會率出現?】
那就要跟返我上一個post,就係因為並非每一個家庭都能像你一樣,做FTM,有更多時間陪子女,如有需要,仲可以每日管子女返學放學。

【苦心問下自己,為何好多講到中學嘅孩子同父母少真正交心?】
聽完你講這一句問話,差點以為只有你才是好媽媽。小弟先利申一下,我自己小朋友連小學都未上,只是聽完你依一句,我真係覺得好難聽!

我相信你是一個很偉大的媽媽,亦很會教導小朋友,不過有時候可以試一下不要站在頂峰向下望,而試下貼身處地咁諗下。。。例如別的家庭因條件限制,真的不能做到你所認為的事,而又必須交小朋友給學校(第三方)去照顧呢?

當然我亦明白香港人有一個投訴/推卸責任的習慣(利申:我都係 ), 但就這件學校事件內說,責任只在校方。而小朋友的父母究竟有沒有正確灌輸如小朋友走散的時候應如何處理已不是重點了,除非教育署或某某學校聲名對小一生放學的安排失當不會負任何的責任。

作者: kpc2015    時間: 22-9-23 15:28

其實, 教育局有冇問責?又係不聞不問? 依番香港政府的傳統, 次次都係死左人, 先至四出周圍查?
作者: 天外之人    時間: 22-9-23 17:33

kpc2015 發表於 22-9-23 15:28
其實, 教育局有冇問責?又係不聞不問? 依番香港政府的傳統, 次次都係死左人, 先至四出周圍查? ...
不論係教育局,政府好多部門都係後知後覺,永遠唔會嘗試先行(怕錯及怕輸吧).點會有創新.
作者: 天外之人    時間: 22-9-23 18:10

NEWTL 發表於 22-9-22 02:57
再服多你一次,以小一這初段時間黎講,我(個人)認為交給學校,由上了校車返學開始,學校除了教課之外,下 ...
你講得啱,不過小一生冇稔到普通與不普通,父母不在身邊其他人就係第三者,返學學野(全校老師都係第三者)冇辦法,儘量唔好再有第四第五....
FTM睇自己衡量,我都係選了孩子成長放棄工作,我係覺得教育制度亦都係做成家長揾錢重於陪伴孩子成長之一.呢樣野攪得好啲肯定係少好多呢啲問題出o黎.

交心問題唔係隨便講,這裡及好多論壇都睇到家長與孩子在中學階段關係差和少溝通,呢啲好多時候都係幼稚園到小學做成,且19年事件都反映年輕人聽信陌生人多於至親父母. 現在因為你小朋友未上中學才覺得難聽,所以你更要多珍惜與孩子陪伴及傾訴.

每個人基本上都有推卸責任的習慣,唔會衹係香港獨有.今次事件責任係學校,還好小朋友離開學校後,到找到小朋友地方沒出現其他大意外. 衹係孩子成長路,生活上都係父母去教小朋友,教得好啲自然好似有些家長小一小朋友都自行返到屋企(當然唔係叻亦唔贊同),衹係避免有更大意外發生.

作者: Chanyeeson    時間: 22-9-23 21:10

天外之人 發表於 22-9-23 18:10
你講得啱,不過小一生冇稔到普通與不普通,父母不在身邊其他人就係第三者,返學學野(全校老師都係第三者)冇辦 ...

小一根本唔可以自己返屋企喔,家長犯法,你其實知唔知自己講緊咩啊?

作者: Nicole1989806    時間: 22-9-25 15:56

Chanyeeson 發表於 22-9-23 21:10
小一根本唔可以自己返屋企喔,家長犯法,你其實知唔知自己講緊咩啊?

佢嘅邏輯好特別,算了。唔好再拗。盞自己勞氣。佢唔會明白有d人真係手停口停

作者: fupigpig    時間: 22-9-25 23:01

Nicole1989806 發表於 22-9-25 15:56
佢嘅邏輯好特別,算了。唔好再拗。盞自己勞氣。佢唔會明白有d人真係手停口停
...

本帖最後由 fupigpig 於 22-9-25 23:02 編輯

其實ftm都唔一定自己接送先叫最好啦,有d學校位置交通不便,咁家長選擇校車可以點到點,唔洗日曬雨淋揹住個大書包,大人小朋友都冇咁辛苦。
只係嗰位jm喺佢思維覺得自己係ftm、自己接送係最好啫!


作者: 天外之人    時間: 22-9-26 15:09

唔好拗啦,親子關係各人都有不同,家長做得到自然會去做,FTM都有不同,怕辛苦或冇辦法要揾錢重要做唔到,找他人照顧接送坐校車都係要做,學校的遠近都係家長選的,更何況冇人想出意外,衹係真係出意外,家長自己會更痛苦萬分而已.
作者: 天外之人    時間: 22-9-26 15:10

Chanyeeson 發表於 22-9-23 21:10
小一根本唔可以自己返屋企喔,家長犯法,你其實知唔知自己講緊咩啊?
睇家長自己覺得對孩子多大的安全意識,我衹係唔認同咁細個可以咁做. 犯唔犯法真係睇小朋友出咗意外,警察會唔會告疏忽照顧年幼孩子罪,你覺得唔會就冇野.
作者: mercy_c    時間: 22-9-27 11:13

不幸中之大幸,好彩小朋友冇受傷

作者: 彩虹童心    時間: 23-8-19 15:43

Chanyeeson 發表於 22-9-23 21:10
小一根本唔可以自己返屋企喔,家長犯法,你其實知唔知自己講緊咩啊?
自行唔係犯法,唔好誤導人侵害人身罪條例
[size=14.6667px]任何超過16歲而對不足該年歲的任何兒童或少年人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如故意襲擊、虐待、忽略、拋棄或遺棄該兒童或少年人,或導致、促致該兒童或少年人受襲擊、虐待、忽略、拋棄或遺棄,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該兒童或少年人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包括視力、聽覺的損害或喪失,肢體、身體器官的傷損殘缺,或精神錯亂),即屬犯可循公訴程序審訊的罪[size=14.6667px]行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 ─ 第27條
亦都唔好誤導人話小一唔可以自行放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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