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大學普通話學習規定 | |
城市大學 | 沒規定 |
中文大學 | 沒規定 |
香港大學 | 沒規定 |
樹仁大學 | 曾有七個學系將普通話列為必修科。自由2018/19學年起,除中文系學生因配合課程安排,要必修普通話科,若未能取得及格(D級)要再重修;其餘學系學生可自行選擇是否修讀。 |
科技大學 | 學生必須修讀3個學分的中文傳意課程,以提升普通話聽講及中文讀寫能力;此外並沒有其他針對中文或普通話的要求。 |
嶺南大學 | 學生於畢業前必須修讀兩個共6個學分的「實用中文」課程。有關課程涵蓋中文的「聽、說、讀、寫」四項語文能力的綜合訓練,當中「聽」與「說」兩方面會以普通話進行,學生最多有2次重修機會。學生亦可參加免修評核試,合格者可獲批准免修實用中文課。 |
教育大學 | 學生須在畢業前須按其主修課程要求,在普通話水平測試(PSC)中考獲三級乙等至二級乙等水平。所有入讀教資會資助課程的本科生,入學後均須修讀由語文教育中心提供的不帶學分普通話增潤課程;如學生入學時能通過由校方所安排的專上普通話測試(Tertiary Putonghua Test, TPT),可獲豁免修讀。 |
理工大學 | 本科生必須修讀3個學分、以普通話授課的「中文語文及溝通課程」,作為畢業要求之,以確保學生的普通話和中文寫作達到一定水平。而學生必須通過「中文語文及溝通課程」的考核才能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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