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收到SPA的錢,但發現被扣起千多元,未有全數出曬.我便打去庫房查問,他說因為我上年交的學校信,說課程只去到2019年7月.所以出少了一個月按比例的allowance.我向他說不合理.因為我其他的同事也是全數出曬,他解釋原因是他們的學校信可能冇寫明幾時完結課程.就會出全數但如我的學校信寫明就只可以按比例出allowance. 我說我只是申請旅費不是學費,不應該這樣扣.因我的錢真是用在機票上.請問有沒有人有同樣的遭遇.我覺得完全不合理.
最好笑他說叫我舉報那些同事. 要扣回他們的旅費,但我再問他根據那條例扣起,他又答不出,請問有冇人可在此賜教
極之贊成,問題不是在那數千元,是庫務署人員不可假設我們是欺騙而扣起我們應有的津貼, 他們的解釋說防止有部分人用了機票到最後卻轉去其他國家讀書,所以要扣起我們,直至證明下一年是在英國繼續,這說法並不合理因我理解一學年就是一學年,不應與下一個學年掛勾,因規則也清楚說明在讀書那個學年使用哪些機票 就合符資格, 嚴重覺得是行政失當, 不知可找什麼相關機構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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