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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教育局資訊】19/20 小一入學申請表格星期三派發 [打印本頁]

作者: miriam    時間: 18-9-3 17:17     標題: 【教育局資訊】19/20 小一入學申請表格星期三派發

本帖最後由 miriam 於 18-9-3 17:27 編輯

小一入學申請表格星期三派發

教育局發言人今日(九月三日)表示,家長如欲按「小一入學統籌辦法」為子女申請明年九月入讀官立或資助小學一年級,可由星期三(九月五日)起至十月二日期間索取申請表格。
  
  發言人說:「所有在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以前出生的本港兒童,如尚未入讀小學及從未曾獲派小一學位,均可申請參加二○一九年九月入學的小一入學統籌辦法。」
  
  「家長可向子女就讀的幼稚園或幼稚園暨幼兒中心索取『小一入學申請表』、『填表須知』及『小一入學資料單張』。至於未有就讀幼稚園或幼稚園暨幼兒中心的兒童,其家長可前往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教育局各區域教育服務處及學位分配組,索取有關文件。」
  
  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家長可以不受學校網限制,向任何一所官立或資助小學遞交申請表。家長如欲為子女申請某一所官立或資助小學的小一入學自行分配學位,可將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有關的證明文件,在九月二十四日至十月二日期間的學校辦公時間內直接交回該校。
  
  發言人提醒居於內地的申請兒童的家長,學童每天長途跋涉跨境上學,精神和體力都承受很大的壓力,故家長應審慎考慮跨境上學對學童學習的影響,以及各出入境管制站的運作情況,並及早自行為子女安排往返的交通配套。
  
  發言人說:「家長只能為每名子女遞交一份申請表,倘若家長被發現同時向超過一所官立或資助小學遞交申請表,其子女的自行分配學位申請將會作廢。」
  
  如家長只準備為其子女申請小一入學統一派位,可於二○一八年九月二十四日至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期間,將填妥的申請表及有關證明文件交回九龍觀塘偉業街223號宏利金融中心2樓2室教育局學位分配組(小一入學)。
  
  發言人提醒家長:「在填寫小一入學申請表的居住地址時,必須填寫真確的居住地址。倘若家長被發現向當局提供虛假住址以獲取學位,其子女的小一入學申請將會作廢,獲派的學位亦會被取消。市民如懷疑有家長以虛假住址替其子女申請小一入學,可致電學位分配組的熱線電話2832 7700向教育局舉報。」
  
  由星期三(九月五日)起,有關小一入學資料單張(包括居於內地申請兒童適用的「小一入學統籌辦法」統一派位修訂安排)、申請程序或各小學的自行分配學位學額資料,會上載到教育局網頁(www.edb.gov.hk)(瀏覽路徑:教育制度及政策>小學及中學教育>學位分配系統>小一入學統籌辦法),市民亦可致電教育局二十四小時自動電話查詢系統(電話:2891 0088)查詢。
  
  由於直接資助計劃小學、私立小學及英基學校協會屬下小學均不在「小一入學統籌辦法」之內,家長若希望其子女入讀該等學校,應自行向有關學校申請。家長必須留意,凡已接受直接資助計劃小學小一學位的學童,將不能透過小一入學統籌辦法獲派官立或資助小一學位。                             
                                                                                                

2018年9月3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5時00分

作者: hohoho888    時間: 18-9-3 17:25

miriam 發表於 18-9-3 17:17
小一入學申請表格星期三派發

教育局發言人今日(九月三日)表示,家長如欲按「小一入學統籌辦法」為子女申 ...
請問即係如有心水想自行, 比如想自行喇叭小學
填完張FORM 唔駛交番比教育局直接交比喇叭小學?


作者: miriam    時間: 18-9-3 17:28

hohoho888 發表於 18-9-3 17:25
請問即係如有心水想自行, 比如想自行喇叭小學
填完張FORM 唔駛交番比教育局直接交比喇叭小學?
係指定日子直接將申請表交返去喇叭小學就得

記得要睇住收表時間, 大熱學校真係有排排隊架


作者: miriam    時間: 18-9-3 17:31

本帖最後由 miriam 於 18-9-3 17:32 編輯

溫提一下

唔少家長會填錯表格, 隨時畫到花碌碌, 唔使驚~~~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教育局各區域教育服務處及學位分配組都得拎過丫~~~



作者: hohoho888    時間: 18-9-4 11:08

miriam 發表於 18-9-3 17:28
係指定日子直接將申請表交返去喇叭小學就得

記得要睇住收表時間, 大熱學校真係有排排隊架
thanks r!


作者: 奥脫福    時間: 18-9-4 15:39

miriam 發表於 18-9-3 17:17

  發言人提醒家長:「在填寫小一入學申請表的居住地址時,必須填寫真確的居住地址。倘若家長被發現向當局提供虛假住址以獲取學位,其子女的小一入學申請將會作廢,獲派的學位亦會被取消。市民如懷疑有家長以虛假住址替其子女申請小一入學,可致電學位分配組的熱線電話2832 7700向教育局舉報。」




唔。。。先前十多年講既甚麼虛報會負上刑事責任,原來係不曾存在過。。。


作者: miriam    時間: 18-9-4 15:44

奥脫福 發表於 18-9-4 15:39
唔。。。先前十多年講既甚麼虛報會負上刑事責任,原來係不曾存在過。。。

...
無謂以身試法

只可以講明虛報係刑事


作者: 奥脫福    時間: 18-9-4 15:49

miriam 發表於 18-9-4 15:44

無謂以身試法

只可以講明虛報係刑事


呢層當然。不過若從無檢控個案,甚麼條例也只會淪為無牙老虎。。。


作者: joygigi    時間: 18-9-4 18:16     標題: 回覆樓主

白痴問題,請問第一階段自行(可跨區),係咪計分的?謝謝!

作者: miriam    時間: 18-9-4 18:22

本帖最後由 miriam 於 18-9-4 18:23 編輯
joygigi 發表於 18-9-4 18:16
白痴問題,請問第一階段自行(可跨區),係咪計分的?謝謝!
Yes 全中~~~


計分辦法準則
• 當申請自行分配學位 (乙)項類別的人數超出其學位數目時,校方須按照 下列「計分辦法準則」甄選學生:
1. 父/母全職在與該小學同一校址的幼稚園或中學部工作 (20分)
2. 兄/姊在與該小學同一校址的中學部就讀 (20分)
3. 父/母為該小學的校董 (20分)
4. 父/母或兄/姊為該小學的畢業生 (10分)
5. 首名出生子女(即為家庭各子女中最年長者) (5分)
  (上述5項只可揀選一項)  
6. 與該校的辦學團體有相同的宗教信仰﹝見附註﹞ (5分)
7. 父/母為該小學主辦社團的成員﹝見附註﹞ (5分)
(上述2項只可揀選一項)
8. 適齡的兒童(即翌年九月開課時年滿五歲八個月至七歲) (10分)



• 上述任何所申報的關係須證明屬實,方能獲得有關的分數。
﹝附註:在遞交申請表前,家長宜直接向申請的學校查詢有關「相同宗教 」/「主辦社團的成員 」的定義。﹞

作者: joygigi    時間: 18-9-4 21:49

miriam 發表於 18-9-4 18:22
Yes 全中~~~

謝謝!即係無任何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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