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王國
標題: 提升自資院校研究力及排名(王慧麟) [打印本頁]
作者: elbar 時間: 18-6-28 14:01 標題: 提升自資院校研究力及排名(王慧麟)
【明報文章】張炳良教授領導之「檢討自資專上教育專責小組」諮詢文件出籠,就自資院校的發展提出不少建言,特別是有關院校在專上教育的定位、政府的角色及財政承擔等問題,均有較為詳盡的建議。但有兩點,可能亦非專責小組之職權,卻是自資院校中(特別是私立大學)老師們比較關心的議題:第一,是這些院校的研究支援;第二,是規管大專院校的《專上學院條例》之問題。
香港社會各界深受大學排名影響,教資會支持的8所大學,亦競相以世界排名作為搶好學生之宣傳口徑。香港的自資院校,特別是私立大學,都不在世界頭100名之內(以今年「QS」世界大學排名為例)。當然,由於香港的私立大學,在資源及規模上比不上政府資助的大學,而且均以教學為本位,在排名遊戲方面比較處於劣勢。
高教公民召集人黃偉國及Politics 1001的成員黎恩灝在本月就大學排名及大學「流浪講師」的問題,在倫敦與Times Higher Education(THE)的代表會面。席間討論到該排名機構如何研判香港各間大學的表現時透露,他們在評鑑香港的大學表現時,大部分只會計算各家大學的研究能力及表現;至於大學的教學表現及社會影響力表現,因為香港市場太小,不作考慮。不過在社會影響力方面,正制訂指標,亦會視乎情况,日後量度香港的大學在這方面的表現。
兩個拆牆鬆綁做法 需要思考
如果國際排名機構如THE仍以研究表現作為衡量香港各間大學之排名的要素,則香港的自資院校,特別是私立大學,只會面對不公平的遊戲。當然,有些私立大學認為,它們重視教學質素,亦重視學生的未來事業發展,排名遊戲不是它們的「那杯茶」。不過,在香港的現實環境之下,家長的心理、部分社會賢達及商界人士,以至政府之決策者,其評核大學表現的指標,仍是世界排名。當然,要扭轉這種「唯排名是瞻」的社會主流論述,是需要一段長時間的討論及引導,但短期內要做到讓社會大眾覺得自資院校特別是私立大學可以是有特色有實力、重學生重教育的想法,並不容易。因此,有兩個拆牆鬆綁的做法,需要思考。
第一,就是改革現時教資會之研究基金,加強資助本地自資院校的研究計劃。現時,此計劃已經進行第五輪的撥款申請。不過,據專責小組的文件(頁26)所述,過往4輪有3.23億元研究撥款,即每一輪不到1億元,而共有13間院校競逐申請,有關研究款項確實太少。換言之,教資會有需要增加研究款項的投入及資助,更大力度地推進有能力的私立大學進行研究。
第二,就是研究項目的互聯互通。有取得有關研究項目的自資院校老師提出過,假如他們有幸獲得教資會資助的大學青睞而轉工,但他發覺他所負責的有關研究不能「轉會」,轉往教資會資助大學,反之亦然。當然,有人會認為,由於自資院校的研究計劃之性質,與教資會資助的大學之研究項目補助金(GRF)的資助目的及性質有別,不可隨便互動。但對私立大學而言,如果能夠從教資會資助的大學之中,網羅有「研究力」的老師過檔,甚至連他們的GRF研究項目也能過戶,就可以有力地拉動院校的研究成果,有利爭取世界排名。這方面未必是專責小組的檢討範圍,但從推動自資院校特別是私立大學的研究力量之角度來考慮,如何把兩類研究計劃的項目做到互聯互通、研究項目跟人走,應有助自資院校加快向上提升。
另一方面,政府亦應藉此機會修改《專上學院條例》規管框架。當中比較少人注意的,就是按此條例成立的大專院校,面對政府較大行政干預。例如根據該條例的附例《專上學院規例》(第320A章),專上學院校長之委任及免任,需教育局常任秘書長同意,而且校董會及校務委員會以至老師的委任都要向教育局提出。有關規定來自幾十年前,殖民地嚴厲控制某種激進思潮及教育機構有關,明顯與現代的院校自主想法相悖,更明顯與《基本法》第34條保障學術自由的條文有矛盾。既然專責小組提到,倡議強化自資專上教育委員會,規管自資專上教育,政府是否也應藉此機會一併檢討及取消有關的過時規定呢?當然,這並非現時專責小組的職權範圍,但日後政府在討論有關自資院校的規管框架時,需要思考上述問題。
作者是時事評論員
[王慧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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