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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補習導師蕭源疑非法取得文憑試試題被落案起訴 [打印本頁]

作者: youma    時間: 18-6-4 19:19     標題: 補習導師蕭源疑非法取得文憑試試題被落案起訴

補習導師蕭源疑非法取得文憑試試題被落案起訴


2018-06-04 HKT 18:10 RTHK


廉署落案起訴現代教育中文科導師蕭源夫婦以及兩名考評局人員,涉嫌洩露中學文憑試試題。


廉署表示,又名蕭源的蕭志勇及其妻子蔡盈盈,案發時為現代教育中國語文科導師,蔡盈盈亦獲提名出任去年文憑試中文科監考員。


調查顯示,蔡盈盈與一名文憑試中文科口語主考員,涉嫌透過智能電話,分別將前年及去年中文科考試保密的試題,傳送予蕭志勇。


蕭志勇又透過另一名口語主考員的智能電話,接收去年文憑試中文科考試簡介會的保密資料及試題。


4名被告共被控多項串謀有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名,星期三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考評局轉介的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案件。

作者: Yukyuk    時間: 18-6-4 19:54

youma 發表於 18-6-4 19:19
補習導師蕭源疑非法取得文憑試試題被落案起訴

本帖最後由 Yukyuk 於 18-6-5 09:38 編輯

   一件事「已進入司法程序」,其實有兩種含義,其一,就是當事人要準備詳細答辯理據及事實,需要時間細心整理及考慮,如果現在還未考慮清楚就公開了有關內容,如仍有錯漏,到了法庭聆訊時就較難補救,所以還是不說為佳。

        第二種含義,就是由於案件已由法庭審理,如果公開評論案件,有可能構成藐視法庭或妨礙司法公正。


智者千慮,必有一失

真正的力量是忍耐

作者: youma    時間: 18-6-4 23:09

中文科成績4至5**分數接近. 相差只10%, 多年來不少學子受到不公平對待!

建議教育局立即取消中文科口試.


作者: Talent2018    時間: 18-6-5 02:27

太不公平。香港考試局如此黑暗,咁佢D學生有無查一下是否個個答案相似?
作者: Talent2018    時間: 18-6-5 02:28

太不該
作者: October.    時間: 18-6-5 08:13

影響好大,—經定罪要重判。
作者: JustAParent    時間: 18-6-5 08:30     標題: 回覆樓主:

香港除咗不誠實取用電腦,究竟仲有冇其他法例可以用?如果佢地唔用手機,出黎飲茶通水呢?

作者: jumphigh    時間: 18-6-5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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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ustAParent    時間: 18-6-5 08:38

jumphigh 發表於 18-6-5 08:35
饮茶吹水呢种唔夠快,通唔到口試題目。
估年年有咁嘅情况,除非当中完全唔經人手,但冇可能  
...

本帖最後由 JustAParent 於 18-6-5 08:39 編輯

唔夠快?大家太善忘了 ...

飲茶唔得,飲"檸檬茶"囉。我只能說,考試局完完全全係垃圾。

作者: jumphigh    時間: 18-6-5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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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umphigh    時間: 18-6-5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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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ustAParent    時間: 18-6-5 08:51

jumphigh 發表於 18-6-5 08:40
呢題我记得,昨天已同家人傾过,估係由呢題开始比廉記住

本帖最後由 JustAParent 於 18-6-5 08:51 編輯

咁你記唔記得呢條係邊一年題目?如果依你估考試局老廉07年已經開始留意,要11年後先行動? 新聞唔講係拉補習老師,我仲以為佢哋加入華府策劃殺拉登添,考試局仲唔係垃圾?

補習老師抵死,考試局係超級抵死!

作者: jumphigh    時間: 18-6-5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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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Chan59    時間: 18-6-5 08:58

youma 發表於 18-6-4 23:09
中文科成績4至5**分數接近. 相差只10%, 多年來不少學子受到不公平對待!

建議教育局立即取消中文科口試.

中文科口试根本是多鬼余!

作者: daisy17772    時間: 18-6-5 12:16

ANChan59 發表於 18-6-5 08:58
中文科口试根本是多鬼余!

完全同意。 分小組一批人考口試,根本就好似 debate咁, 同中國語文完全無關.

作者: daisy17772    時間: 18-6-5 12:19     標題: 回覆樓主:

其實教育局係咪唔應該搵啲補習社嘅人,  去 做有關考題嘅工作, 根本就有conflicts of interest.

作者: 王家爸爸    時間: 18-6-5 13:04

JustAParent 發表於 18-6-5 08:30
香港除咗不誠實取用電腦,究竟仲有冇其他法例可以用?如果佢地唔用手機,出黎飲茶通水呢?
...
可能真係無佢乎,好難有證據。
作者: marcushung    時間: 18-6-5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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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ustAParent    時間: 18-6-5 13:17

王家爸爸 發表於 18-6-5 13:04
可能真係無佢乎,好難有證據。

我哋有"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條例", 證明到佢地串謀洩漏試題,一樣有例可依拉人封艇。

乜都拉到不誠實使用電腦呢條萬能Key, 本身就有問題! 呢條明明係惡法, 奇怪大家又好受落。

作者: ANChan59    時間: 18-6-5 13:42

daisy17772 發表於 18-6-5 12:19
其實教育局係咪唔應該搵啲補習社嘅人,  去 做有關考題嘅工作, 根本就有conflicts of interest.
...

正是如此!

作者: ANChan59    時間: 18-6-5 13:43

JustAParent 發表於 18-6-5 13:17
我哋有"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條例", 證明到佢地串謀洩漏試題,一樣有例可依拉人封艇。

乜都拉到不誠實使用電 ...

我都認為是濫用的條例!

作者: daisy17772    時間: 18-6-5 14:24

marcushung 發表於 18-6-5 13:14
同意有咩理由搵佢老婆做考官

呢啲可能就係政府嘅管治新思維:

負責管土地供應嘅, 揾囤積農地嘅人去做官,

負責管教育 ,就搵啲自己仔女讀國際學校或外國讀書嘅人去做官,

負責司法, 就搵自己屋企僭建既人去做官


作者: ilyrd    時間: 18-6-5 14:42

講正苦的官既能力,思维,方法......!算把啦,實熟正常,完全冇期望.
作者: bobbycheung    時間: 18-6-5 19:44

本帖最後由 bobbycheung 於 18-6-5 19:50 編輯

為咗一己嘅利益,連累咁多學生。一經定罪,乾脆拉去打靶啦。
作者: Charissema    時間: 18-6-6 11:49

daisy17772 發表於 18-6-5 14:24
呢啲可能就係政府嘅管治新思維:

負責管土地供應嘅, 揾囤積農地嘅人去做官,

講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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