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王國

標題: 41校網的你~假/借地址~不舉報=默許 [打印本頁]

作者: Tiffcst1983    時間: 18-3-2 00:29     標題: 41校網的你~假/借地址~不舉報=默許

對借或假地址,你明知有可疑和借地址,你不舉報便是默許這種歪風。你想像吓自己個仔冇私小back up派咗去黃大仙借位學校的心情。心不舒服不如及早行動。已經聯絡了九龍城的議員,佢地從上年開始跟進並回覆~~問題已經在議會中反映,至於跟進和進展要待有關部門的滙報,到時再通知你們!(佢地區議員都好落力,覆幾次emails 好快

可能會得失朋友?你反而救了他,臨開學被舉報再失學位仲慘,現在起碼去翻原區。

投訴很麻煩?都唔係嘅~以下是他們的回覆,為方便教育局展開調查及日後的跟進,請提供閣下的姓名及電話以便聯絡。亦請提供據你所知涉事兒童的姓名 居住地址及/或向本局申報的小一校網,如有其他相關資料,亦歡迎提供,以便本局跟進。
本局會將所有收到的資料以保密方式處理。你可用郵寄或傳真的方式,遞交所需資料。本人的地址為九龍觀塘偉業街223號宏利金融中心2樓2室;傳真號碼為2891 5317。你亦可透過電郵提供有關資料,但請留意以電郵傳送個人資料和其他有關資料或會被截取。
教育局都回覆得好快,佢地話~~若查明屬實,其申請將會作廢,而申請兒童獲派的學位亦會被取消。此外,本局亦鼓勵市民利用學位分配組的熱線電話(2832 7700)舉報懷疑的個案。若收到有關虛報住址的投訴,我們定必會按既定程序徹底調查。


因為我已經決定要提交一個極可疑基本上是肯定的個案
如果你是借地址的,亦敢去註冊熱門學校,你諗下邊間學校喺開學之後仲有位作為 back up.



作者: taxibird    時間: 18-3-2 00:33     標題: 回覆樓主

比個like樓主

作者: Wonderlady    時間: 18-3-2 09:34

Tiffcst1983 發表於 18-3-2 00:29
對借或假地址,你明知有可疑和借地址,你不舉報便是默許這種歪風。你想像吓自己個仔冇私小back up派咗去黃 ...

其實借地址抽,係好唔公平。有心就認真搬屋。


不過好多人抽到好野,都話甲部中了,好難講

作者: mamamic    時間: 18-3-2 10:31     標題: 回覆樓主

請問如果是借親友的地址呢?
我想舉報,但只知佢讀邊間幼稚園和姓名,但不知道她的住址。如何處理?

作者: taxibird    時間: 18-3-2 10:48

mamamic 發表於 18-3-2 10:31
請問如果是借親友的地址呢?
我想舉報,但只知佢讀邊間幼稚園和姓名,但不知道她的住址。如何處理?
...

照打去舉報先,等教署check

作者: mannewliv    時間: 18-3-2 11:27

本帖最後由 mannewliv 於 18-3-2 11:27 編輯
mamamic 發表於 18-3-2 10:31
請問如果是借親友的地址呢?
我想舉報,但只知佢讀邊間幼稚園和姓名,但不知道她的住址。如何處理?
...

點借都係唔得,舉報咗先算,呢D行為不能姑息
作者: mamamic    時間: 18-3-2 11:29

mannewliv 發表於 18-3-2 11:27
點借都係唔得,舉報咗先算,呢D行為不能姑息

好!

作者: Charlotte_mom    時間: 18-3-2 11:35     標題: 回覆樓主:

本帖最後由 Charlotte_mom 於 18-3-2 11:35 編輯

識人讀12網所謂名校。佢識嘅家長中,除左佢,只有一個住12網


作者: mannewliv    時間: 18-3-2 11:50

Charlotte_mom 發表於 18-3-2 11:35
識人讀12網所謂名校。佢識嘅家長中,除左佢,只有一個住12網

香港愈來愈多呢D唔守規矩嘅人,愈來愈大陸化。見一個舉報一個,係最好嘅對付方法。
作者: Tiffcst1983    時間: 18-3-2 12:02

其實這類虛報地址的家長的共同特質是「貪得無厭」,基本上佢地一定有私校打底黎博,所以一定要舉報佢地。
佢反正有私校打底,可憐果D乜都冇野揸手仲要同你鬥lucky 的小朋友

其實有個小孩個全名和申報校網已經可以展開調查,一個校網600-700 人,教育局容易做野好多。

作者: Tiffcst1983    時間: 18-3-2 12:05

回覆 mamamic 的帖子

有個名,知道報邊個校網已ok 再多D資料當然好
有個名已經好容易抽出來

作者: Tiffcst1983    時間: 18-3-2 12:09

回覆 Wonderlady 的帖子

甲部中了,你可以延續佢個luck 俾教育局抽中。

作者: Tiffcst1983    時間: 18-3-2 12:14

回覆 Charlotte_mom 的帖子

鼓勵你朋友舉報,讓他們教孩子什麼是「教訓」冇話慘唔慘,佢虛報都預左e個風險。
好多小朋友放榜後去叩門又冇好offer 都好慘


作者: noming    時間: 18-3-2 12:30

回覆 Charlotte_mom 的帖子

可能個個都係25分自行入呢
作者: Charlotte_mom    時間: 18-3-2 12:43

noming 發表於 18-3-2 12:30
回覆 Charlotte_mom 的帖子

可能個個都係25分自行入呢

點「個個」,都總有大概45%位被迫要拎黎本區抽呀
你可以估,百物騰貴,抽完搬走嘅

作者: Tiffcst1983    時間: 18-3-2 12:49

搬走唔緊要,總有租約証明,有看更,有入閘紀錄,總有方法。

最好是e個階段舉報,送佢翻原區。唔駛阻住一個學位。

大家快D舉報❤️❤️❤️❤️
作者: ar_mak    時間: 18-3-2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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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iffcst1983    時間: 18-3-2 13:24

ar_mak 發表於 18-3-2 13:03
如果係老婆發現老公借地址。。。呢個情況你又會唔會去舉報?
理性討論, 老公借地址俾私生子?正常你是老婆,你話呢?
正常父母一定會溝通好小學排位大抽獎,e個假設好另類,亦不現實。




作者: ar_mak    時間: 18-3-2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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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r_mak    時間: 18-3-2 13:4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Tiffcst1983    時間: 18-3-2 13:59

ar_mak 發表於 18-3-2 13:40
回覆 ar_mak 的帖子

即係介乎於友情同公義之間,我想知你會點處理。
公義
e家舉報都係翻原區
做得出虛報地址的家長博41,都有私小 back up, 對佢地黎講只是多個選擇慢慢揀

e家關乎子女,自己被去左間寶校的話,自己是幫兇冇得怨。不舉報=默許


記住~~~~你e個階段舉報係幫緊佢

作者: Tiffcst1983    時間: 18-3-2 14:13

ar_mak 發表於 18-3-2 13:39
你又真係幾不食人間煙火,兩公婆嘈個細路讀邊間點會係不現實?
咁勒,如果借長老地址去報又點呢?長老係咪 ...
e家舉報佢地都係翻原區,本身就應該係咁。e家仲未開始派位。
屋企人內部想點虛報我真係理唔倒甘多,我只是鼓勵大家現階段踴躍舉報懷疑個案,唔好阻住D位。




作者: mannewliv    時間: 18-3-2 14:25

唔好話41區,11/12呢兩個區都應該好多人搏大霧
作者: taxibird    時間: 18-3-2 14:53     標題: 回覆樓主

唔理係乜區,總之有懷疑個案就舉報,這就是我們可以做的事

作者: ar_mak    時間: 18-3-2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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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iffcst1983    時間: 18-3-2 15:30

ar_mak 發表於 18-3-2 15:12
咁咁咁。。。
拿,如果我唔係41區,但就發現自己果區好多家長湧哂去41區,其實反而又對我有利左喎,如 ...
甘你為自己都係冇錯的☺️等佢地萬一好彩抽中讓我和我的鄰居舉報佢


作者: ar_mak    時間: 18-3-2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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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iffcst1983    時間: 18-3-2 18:47


☺️快D行動推高今年個舉報數字

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1882456/教育局今年接19宗虛報地址投訴%20%20%20獲派學位會被取消?

早前有媽媽群組流傳指,兒子利用其出租的單位申請心儀校網,結果被教育局抽查,局方指家長所報的地址非恒常主要居所,結果取消其兒子所獲派的小一學位。

雖然有關的WhatsApp流傳,不知是真是假,TOPick向教育局查詢,局方回應指,截至今年7月底,共有19宗虛報住址的投訴個案。

作者: mannewliv    時間: 18-3-2 19:28

Tiffcst1983 發表於 18-3-2 15:30
甘你為自己都係冇錯的☺️等佢地萬一好彩抽中讓我和我的鄰居舉報佢
但去到米已成炊呢個地步,就算佢哋俾人取消資格,對原本派得唔好嘅學生有乜用?又唔可以得返嗰個位嘅
作者: b3410    時間: 18-3-2 22:05

不過,如果太多舉報,而資料不齊全,會不會教局冇足夠人手去調查,反而俾啲人混水摸魚?
作者: Tiffcst1983    時間: 18-3-2 23:53

就係年年甘多人開咗學以為過倒骨,咪年年都有e d貪得無厭嘅人
作者: Tiffcst1983    時間: 18-3-2 23:59

b3410 發表於 18-3-2 22:05
不過,如果太多舉報,而資料不齊全,會不會教局冇足夠人手去調查,反而俾啲人混水摸魚? ...
俾人舉報咗,教育局叫你交資料,唔齊有可疑就家訪,其實工作量比佢大海撈針捉虛報容易
舉報反而可以減輕工作量,針對性D好


作者: pekovian    時間: 18-3-10 10:44     標題: 回覆樓主


任何校網也要舉報

作者: nnmama    時間: 18-3-15 14:44

Tiffcst1983 發表於 18-3-2 00:29
對借或假地址,你明知有可疑和借地址,你不舉報便是默許這種歪風。你想像吓自己個仔冇私小back up派咗去黃 ...

讚成

作者: nelsonyp    時間: 18-3-16 08:45

Wonderlady 發表於 18-3-2 09:34
其實借地址抽,係好唔公平。有心就認真搬屋。

就係囉, 真係咁多人抽到甲部咩。。。
想當日我想舉報, 仲被人勸我大家相識一場,唔好害到個小朋友無書讀,下? 佢自己攞黎架喎!!就算真係無書讀都係父母嘅決定丫

作者: nelsonyp    時間: 18-3-16 08:47

mannewliv 發表於 18-3-2 19:28
但去到米已成炊呢個地步,就算佢哋俾人取消資格,對原本派得唔好嘅學生有乜用?又唔可以得返嗰個位嘅 ...

錯喇, 到開學佢地俾人踢, 咁咪會多返waiting 叩門位, 開左學都仲有機會被call 架~

作者: nelsonyp    時間: 18-3-16 08:53     標題: 回覆樓主

有d 人真係好無聊,都唔知係咪自己就係借地址嗰個, 專登問你d 無厘頭問題, 假設乜乜scenario 又算唔算借? 物物scenario 又舉唔舉報。
咁詳細問人舉報會點樣、要點答,咪俾哂位佢地點應對囉,總之唔使講咁detail, 有懷疑就舉報! 有殺錯無放過!! 好過d 教署職員漫無目的咁搵!

作者: 猴子爸    時間: 18-3-16 10:16

本帖最後由 猴子爸 於 18-3-16 10:38 編輯

其实一个最省时间的方法,就是从所有名津学校(e.g. LS, MCS) 做起。可以是教育局要求个别学校安排此事,应该问题不大吧。
所有靠大抽奖入读的学生,都要提交有关资料,作进一步核实,例如过去两年的住址证明,水电煤记录,但打厦进出记录比较难,例如九龙城的旧楼很难有这些设施,再加上抽样做家访,或要单独interview学生,看看他是否了解所居住地方的情况,甚至翻查所报地址最接近的天眼记录。
作者: 百畝林    時間: 18-3-16 10:38

點解要過去兩年?
唔俾人搬屋?
作者: 猴子爸    時間: 18-3-16 10:39

本帖最後由 猴子爸 於 18-3-16 11:08 編輯
百畝林 發表於 18-3-16 10:38
點解要過去兩年?
唔俾人搬屋?

可以,只要合乎要求,但要看看整份记录的真实性,连续两年会比较稳妥

其实,真是要做到效果有几难?全港会吸引家长"犯法“的学校有多少间?可能5隻手指数得出,加埋都只是6,7百个学生而已,要仔细分析逐个捉有几难?

再想想,可能不只5间,但10隻应该差不多。。。 MCS, LS, st Mary两间,轩小两间。。。 吕小两间算不算?还有没有其他?



作者: Soundervolt    時間: 18-3-16 11:21

猴子爸 發表於 18-3-16 10:39
可以,只要合乎要求,但要看看整份记录的真实性,连续两年会比较稳妥

其实,真是要做到效果有几难?全港 ...

SJPS、MPS、油天.......其實話多唔多,話少唔少㗎。

作者: 猴子爸    時間: 18-3-16 11:24

Soundervolt 發表於 18-3-16 11:21
SJPS、MPS、油天.......其實話多唔多,話少唔少㗎。
可以先做几个最热门的试水温,例如41区LS 和 MCS, 再进一步推行至其他热门官津。 即使要加些少人手,很多纳税人都会举脚同意。

作者: Soundervolt    時間: 18-3-16 12:01

猴子爸 發表於 18-3-16 11:24
可以先做几个最热门的试水温,例如41区LS 和 MCS, 再进一步推行至其他热门官津。 即使要加些少人手,很多 ...

如果要有效,應該捉一兩個案上法庭判處留案底及社會服務令等阻嚇性懲罰,傳媒廣泛報導。

作者: 猴子爸    時間: 18-3-16 12:04

Soundervolt 發表於 18-3-16 12:01
如果要有效,應該捉一兩個案上法庭判處留案底及社會服務令等阻嚇性懲罰,傳媒廣泛報導。
...
当然最好!但其实被撤销神校学位,然后有可能要读宝校,都已经是很痛苦的惩罚。

作者: Soundervolt    時間: 18-3-16 12:15

猴子爸 發表於 18-3-16 12:04
当然最好!但其实被撤销神校学位,然后有可能要读宝校,都已经是很痛苦的惩罚。
...

損失神校學席只係個人痛苦,性價比一定唔足夠去阻止呢種作假心態,要令社會有足夠廣泛輿論先至可以改變呢尐心術不正嘅行為。

作者: 猴子爸    時間: 18-3-16 12:24

本帖最後由 猴子爸 於 18-3-16 12:26 編輯
Soundervolt 發表於 18-3-16 12:15
損失神校學席只係個人痛苦,性價比一定唔足夠去阻止呢種作假心態,要令社會有足夠廣泛輿論先至可以改變呢 ...

同意!当第一步教育局有这样的行动时,肯定已经会有很广泛的报道,然后抽出犯案者,进行撤销学位,然后进行刑事检控,再被广泛报道,就肯定可以产生重大回响。最重要的信息是现在很难有漏网之鱼。

希望教育局的官员可以看到这个建议,认真考虑。


作者: 猴子爸    時間: 18-3-16 12:56

其实除了假地址,另外一个做假的就是“假受洗”。
我会建议受洗证明需要是申请学位的孩子出生前两年或以上的受洗信徒才有资格享受这加分。
如果孩子出生后才信主/天主,那么就会不公平?如果那么以信仰作中心,不一定要选热门神校,香港各区都还有大把相同信仰的学校可以选择。
作者: ok3    時間: 18-3-16 13:35

猴子爸 發表於 18-3-16 12:24
同意!当第一步教育局有这样的行动时,肯定已经会有很广泛的报道,然后$抽出犯案者,进行撤销学位,然后进 ...
如果冇記錯的話, 除非牽涉虛假文書或發假誓, 否則借地址抽學校唔算犯法. edb可以做嘅, 最多都係用行政手段去取消你個學位.

作者: Soundervolt    時間: 18-3-16 14:43

ok3 發表於 18-3-16 13:35
如果冇記錯的話, 除非牽涉虛假文書或發假誓, 否則借地址抽學校唔算犯法. edb可以做嘅, 最多都係用行政手段 ...

所以應該清析及釐定法律責任,虛報恆常住址是否假文書等...若果當中存在問題,應該用立法手段去配合。我相信要留案底,就會有好多家長會三思。

作者: 猴子爸    時間: 18-3-16 15:00

Soundervolt 發表於 18-3-16 14:43
所以應該清析及釐定法律責任,虛報恆常住址是否假文書等...若果當中存在問題,應該用立法手段去配合。我相 ...
严控加重罚必work。。。为何政府一直隻眼开隻眼闭那么久? 而家长又好像对这样的违规有点麻木。。。

作者: ok3    時間: 18-3-16 15:14

Soundervolt 發表於 18-3-16 14:43
所以應該清析及釐定法律責任,虛報恆常住址是否假文書等...若果當中存在問題,應該用立法手段去配合。我相 ...
只要家長唔係激到整張假租單或水電費單, 你又真係好難用"虛假文書"呢條罪去告佢。忽發奇想, 可唔可以告佢"詐騙"呢
作者: Soundervolt    時間: 18-3-16 15:51

本帖最後由 Soundervolt 於 18-3-16 17:13 編輯
ok3 發表於 18-3-16 15:14
只要家長唔係激到整張假租單或水電費單, 你又真係好難用"虛假文書"呢條罪去告佢。忽發奇想, 可唔可以告佢" ...

我相信借用他人地址,已經係有企圖嘅欺騙行為所以應該可以嚴懲。


作者: ar_mak    時間: 18-3-16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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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r_mak    時間: 18-3-16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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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猴子爸    時間: 18-3-16 19:28

ar_mak 發表於 18-3-16 19:19
本身,小學係冇標籤呢樣野,名唔名校就都係大家口講口賠,所以點決定咩小學要全部都查,已經係頭痛問題,而 ...

哈哈,我已經諗埋...
只要定個數:乙一選此校的申請者數目 / 此校大抽獎位置數目,得出來的數照過某個既定嘅benchmark, 就要寬施。個數係幾多?參考LS, MCS, SJC, St Mary 等等咪知law.
有幾多間咁大把?

作者: 猴子爸    時間: 18-3-16 19:34

猴子爸 發表於 18-3-16 19:28
哈哈,我已經諗埋...
只要定個數:乙一選此校的申請者數目 / 此校大抽獎位置數目,得出來的數照過某個既定 ...

叫這些家長提供兩年住址證明及水电煤紀錄,已經可以看出很多東西。即使最後找不出有人犯規,起碼政府真係做咗嘢

作者: 猴子爸    時間: 18-3-16 19:36

ar_mak 發表於 18-3-16 19:24
就即是消委會,最多開下你名,勸下你唔好咁做啦,但就冇執法權。直至商品說明條例出現,由海關執法。但因為 ...

但申報虛假資料要負法律責任,是常識吧

作者: ar_mak    時間: 18-3-16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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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r_mak    時間: 18-3-16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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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猴子爸    時間: 18-3-16 21:40

ar_mak 發表於 18-3-16 19:48
拿,純吹水咋。我意思係話,喇沙係名校,受歡迎,岩。但亦唔能夠排除係有人專登唔想讀喇沙,而老遠走去大浪 ...

我都係一樣吹水jie
從成本效益來講,你話喇沙定係大浪灣天主教小學值得查先?
呢個世界乜都可以做,但唔係乜都值得做

作者: 猴子爸    時間: 18-3-16 21:43

猴子爸 發表於 18-3-16 21:40
我都係一樣吹水jie
從成本效益來講,你話喇沙定係大浪灣天主教小學值得查先?
呢個世界乜都可以做,但唔係 ...

Audit的權利在教育局手上,佢哋其實唔需要disclose用乜機制去查

作者: 猴子爸    時間: 18-3-16 21:44

ar_mak 發表於 18-3-16 19:49
no la,我成日講大話架,但冇犯法。

本帖最後由 猴子爸 於 18-3-16 21:47 編輯

你同你老婆講大話,同在法庭做證人向法官講大話,是一樣嗎?
可能前者會死快d, 但總是不一様啦

作者: humble123    時間: 18-3-16 22:51

本帖最後由 humble123 於 18-3-16 22:54 編輯
ar_mak 發表於 18-3-16 19:49
no la,我成日講大話架,但冇犯法。

我記得有律師講過係有機會犯「訛騙」罪,而唔係犯「虛假文書」罪。

睇翻法例︰

如任何人藉作任何欺騙 (係呢個 case 即係…… 虛報地址) 而誘使另一人 (係呢個 case 即係... 政府教育局官員) 作出任何作為 (係呢個 case 即係…… 給予學位),而導致

(a) 該另一人以外的任何人獲得利益 (係呢個 case 即係…… 原本無資格獲得的學位);或

(b) 該進行誘使的人以外的任何人 (係呢個 case 即係…… 其他真正合資格學童) 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則該進行誘使的人即屬犯欺詐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4年。

而利益係指在經濟上或所有權上的任何獲益,不論是暫時性的或是永久性的;


所以根據字面了解條法例係有可能有犯法的,只係咁多年都無檢控,可能教育局覺得取消學位已經係足夠懲罰。

作者: asweetmom    時間: 18-3-16 23:34

ar_mak 發表於 18-3-2 13:39
你又真係幾不食人間煙火,兩公婆嘈個細路讀邊間點會係不現實?
咁勒,如果借長老地址去報又點呢?長老係咪 ...

這種事是不可告人的,為何會告訴朋友,而且不怕朋友對自己的看法不好嗎?

作者: 猴子爸    時間: 18-3-17 11:28

asweetmom 發表於 18-3-16 23:34
這種事是不可告人的,為何會告訴朋友,而且不怕朋友對自己的看法不好嗎?
...

有d人就係忍唔到口,有d人又做得太明顯:不住41,不是舊生,但入咗...

作者: 猴子爸    時間: 18-3-17 11:32

humble123 發表於 18-3-16 22:51
我記得有律師講過係有機會犯「訛騙」罪,而唔係犯「虛假文書」罪。

睇翻法例︰

依家教育局以「被動」方式執行此事,如果林鄭政府肯改為主動出擊,所費不多,但讓市民覺得彰顯民生公義,實在化箅,也是一項德政

作者: Soundervolt    時間: 18-3-17 15:49

asweetmom 發表於 18-3-16 23:34
這種事是不可告人的,為何會告訴朋友,而且不怕朋友對自己的看法不好嗎?
...

有尐人偷咗嘢無被捉到會覺得有快感,過咗海就神仙,所以鐘意周圍炫耀。

作者: ar_mak    時間: 18-3-17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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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r_mak    時間: 18-3-17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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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r_mak    時間: 18-3-17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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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r_mak    時間: 18-3-17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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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r_mak    時間: 18-3-17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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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r_mak    時間: 18-3-17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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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猴子爸    時間: 18-3-17 23:19

ar_mak 發表於 18-3-17 17:06
如果PTA自己親手舉報哂所有小一新生,年年都做,睇下仲有邊個敢用假地址。呢個方法唔知得唔得呢? ...

除非PTA本身很中立,不是既得利益者...
應該work ga. 但PTA憑乜舉報?咪又係要大抽獎家長提供證明law

作者: 猴子爸    時間: 18-3-17 23:22

ar_mak 發表於 18-3-17 17:02
你知唔知當呢d局權力過左籠既時候,就會基因異變成為怪獸。唔好喇,佢唔好咁大權好過喇=。= ...

你會唔會話稅局調查權力過大,應該約束住佢?
逃稅嗰d人咪會咁諗law

作者: asweetmom    時間: 18-3-17 23:22

ar_mak 發表於 18-3-17 16:56
有d人就出口術,呃人地話自己有,搏人地都講番話自己都有。

引蛇出洞,然後舉報不設防朋友!

作者: 猴子爸    時間: 18-3-17 23:23

ar_mak 發表於 18-3-17 17:01
你岩。幾時攪到連呢d野都要上法庭先?而家就係唔係上法庭囉。

重點係指出在甚麼情況下講大話係有分別

作者: asweetmom    時間: 18-3-17 23:26

Soundervolt 發表於 18-3-17 15:49
有尐人偷咗嘢無被捉到會覺得有快感,過咗海就神仙,所以鐘意周圍炫耀。
...

如果事情過了一年才與朋友分享,是否就舉報無效了?

作者: 猴子爸    時間: 18-3-17 23:26

ar_mak 發表於 18-3-17 16:54
點解你覺得喇沙會有咁多家長係借地址架???

LS and MCS, 肯定多,我住喺41區有好長日子

作者: asweetmom    時間: 18-3-17 23:28

猴子爸 發表於 18-3-17 11:28
有d人就係忍唔到口,有d人又做得太明顯:不住41,不是舊生,但入咗...

被分享方要怎麼做呢?不想去舉報,更不想知道。

作者: 猴子爸    時間: 18-3-17 23:41

asweetmom 發表於 18-3-17 23:28
被分享方要怎麼做呢?不想去舉報,更不想知道。

香港人冇舉報別人嘅文化,會覺得好缺德,在很大程度上我是欣賞的。
所以我建議在制度上處理此事,就大家都覺得公平及好過些

作者: ar_mak    時間: 18-3-17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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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r_mak    時間: 18-3-17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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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r_mak    時間: 18-3-17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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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猴子爸    時間: 18-3-17 23:48

ar_mak 發表於 18-3-17 23:43
有冇發覺近呢幾年,無論發生咩大小案件,網上都係傾向將刑罰加重,就算香港係冇死刑,D人都係一味係咁講要 ...

你有d轉換概念,依家係講緊點樣調查揭發,重點不在之後要劏要剎,不是刑罰的問題。我自己覺得奪去神校學位,被派往他區寶校,已是極大的penalty

作者: ar_mak    時間: 18-3-17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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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r_mak    時間: 18-3-17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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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猴子爸    時間: 18-3-17 23:53

ar_mak 發表於 18-3-17 23:47
咪就係制度囉:有一個人係學校唔見銀包,就全校一齊搜書包!!!

我唔覺得想讀LS and MCS嘅人會因爲要keep兩年嘅住址證明及水電煤紀錄而不申請

作者: 猴子爸    時間: 18-3-17 23:54

ar_mak 發表於 18-3-17 23:53
NO LA。呢D我唔會重手去討論既,不過之前見你同網友講到話要趕盡殺絕,我先講下既姐。
人非草木,誰 ...

做乜突然咁感性?

作者: 猴子爸    時間: 18-3-17 23:56

ar_mak 發表於 18-3-17 23:50
喇沙又真係睇唔出喎,估唔到堂堂神校,D家長竟然。。。
好彩有你話我知,仲要肯定咁大膽。
...

喺呀,知你唔知,喺度特登話你知㗎

作者: ar_mak    時間: 18-3-18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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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猴子爸    時間: 18-3-18 00:17

ar_mak 發表於 18-3-18 00:09
綜合咁回應番啦。首先我緊係唔認同借地址呢D行為啦,我呢,第日我仲要去選特首架,咁你信我講呢句說話係出 ...

吹水jie, 唔駛攪到此地無銀三百兩咁樣嘅連你個特首良心都攞埋出嚟咁濟

作者: ar_mak    時間: 18-3-18 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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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猴子爸    時間: 18-3-18 08:27

ar_mak 發表於 18-3-18 00:32
有興趣咪一齊去選下囉。原來報名係好容易,拎到百五個提名先難。以前我都選過香港先生,交左表番屋企等消息 ...

希望香港先生回call番你啦(如果tvb再攪的話)

作者: Soundervolt    時間: 18-3-18 14:23

asweetmom 發表於 18-3-17 23:26
如果事情過了一年才與朋友分享,是否就舉報無效了?

如果一年之後舉證已經極困難,成功檢控應微乎其微。

作者: ok3    時間: 18-3-18 16:47

ar_mak 發表於 18-3-17 23:43
有冇發覺近呢幾年,無論發生咩大小案件,網上都係傾向將刑罰加重,就算香港係冇死刑,D人都係一味係咁講要 ...
喺架! 之前我喺其他post都提過, 借地址嗰啲你都唔知可以告佢咩罪!? 就已經俾人質疑我係咪讚成人地借地址, 甚至參與其中
作者: ar_mak    時間: 18-3-18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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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r_mak    時間: 18-3-18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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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oundervolt    時間: 18-3-18 20:15

ar_mak 發表於 18-3-18 19:35
唔係喎,你之前D留言唔係咁消極架喎,你攪嘜鬼呀?

本帖最後由 Soundervolt 於 18-3-18 20:27 編輯

我講嘅係事實,同係唔係消極有乜關係?預防及司法始終係更有效更積極去解決呢個問題,而事後追究先至係消極嘅做法,所以你先搞清楚!


作者: ar_mak    時間: 18-3-18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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